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特制定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我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下设相应工作小组。
三、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统招计划
学科/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统招计划 | 是否接受调剂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14 | 否 |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全日制 | 8 | 否 |
党务管理 | 全日制 | 19 | 否 |
党务管理 | 非全日制 | 50 | 是 另行公布 |
学科教学(思政) | 全日制 | 8 | 否 |
教育 | 非全日制 | 学科教学(思政)普通非全项目15 学科教学(思政)规培专项2 | 否 |
2.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达到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4.我院不开展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1.我院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报到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法商北楼,请考生以我院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学科/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报到时间 | 复试时间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2025年3月21日 | 2025年3月22日 |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全日制 | 2025年3月21日 | 2025年3月22日 |
党务管理 | 全日制 | 2025年3月22日 | 2025年3月23日 |
党务管理 | 非全日制 | 2025年3月22日 | 2025年3月23日 |
学科教学(思政) | 全日制 | 2025年3月26日 | 2025年3月26日 |
教育 | 非全日制 | 2025年3月26日 | 2025年3月26日 |
2.我院非全日制党务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有少量调剂名额,调剂复试工作将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拟于4月中旬左右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资格审核
1.我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复试考生在2025年3月19之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
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我院非全日制党务管理硕士、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
(4)考生另可上传其他补充材料,如报考信息表、个人简历、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5)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及思想品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都采用面试形式。复试的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其中综合能力考核满分400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复试不合格不录取。
3.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我院非全日制党务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将有部分调剂名额,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和我院微信公众号。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受调剂考生。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0.6+复试成绩总分×0.4
(2)报考我院党务管理的考生成绩,将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分别排序;报考我院学科教学(思政)的考生成绩,将按照学科排序;报考我院教育的考生成绩,将按照研究方向分别排序。
4.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6.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将由我院组织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全面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等。
我院复试录取工作业务联系方式:
学术学位,冯老师,电话:021-54344930,电子信箱:xffeng@bs.ecnu.edu.cn
专业学位,李老师,电话:021-54344930,电子信箱:lslmzh@163.com
我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联系方式:
崔老师,电话:021-54836496,电子信箱:hycui@ee.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