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18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更是学校落实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关键年。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哲学社会科学的优势,着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理论研究成果,进一步提升师大学人和相关学科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传递师大声音,提升师大影响,学校党委宣传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课题研究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课题研究应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聚焦研究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与历史贡献丰富内涵与精神实质理论特色与实践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重大意义,新时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思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程、成功经验与发展规律,习近平教育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北大考察等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高校师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等。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动态,围绕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着力形成一批具有原创性、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课题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相关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取消申报资格。

三、课题管理

1.学校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并及时公布立项结果,下发立项通知书等。

2.课题结题时间为2019625日。获准立项的课题组应在课题负责人的组织下按立项通知书要求认真开展研究,按期提交课题研究成果等结项材料。

3.课题研究达到以下标准即视为结项:在指定报刊、网站(《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解放日报》、《文汇报》、求是网、人民网、光明网)公开发表理论文章1篇,文章以课题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其中,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上公开发表理论文章,须以“华东师范大学某某院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或“华东师范大学某某院系、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为完成单位;对于未获得本项课题资助、但按上述标准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上公开发表理论文章的本校专任教师、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也将获得适当形式的奖励。

4.未按期提交课题研究成果等结项材料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取消该课题负责人下一年度的申请资格。

四、研究经费

获准立项的课题,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给予研究经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正式立项后先划拨0.6万,结项后再划拨0.4万)。

五、申报方法

(一)申请人可依据通知要求自行拟定选题。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

(二)申请人可到华东师范大学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ecnu.edu.cn/jstz/list.htm)查询申报通知,下载《课题申请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并于201874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并将电子版《课题申请书》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小玲,54345460,闵行校区办公楼908

      孙  都,62232226,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中楼1102

      夏建国,54344726

邮  箱:xlli@chem.ecnu.edu.cn


附件:《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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