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可报名参加推免生接收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
4.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专业能力等;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预报名与正式报名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要求,且计划以推荐免试方式报考我校2025年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者皆应报名。
1.报名主要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5,以下简称“报考系统”)进行。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招收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公告》。我院系统于9月5日14:00开通,关闭时间为9月13日23:59:59,请申请人注册账号、登录报考系统查看。
2.参加我校2024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并获优秀营员或候补优秀营员者无需预报名。
3.我校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师范生公费教育本研衔接、强基转段,以及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的相关工作由学校另行通知。
4.错过预报名但仍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直接报名。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院系公告、通知。
5.所有报名我院的推免生,无论是否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进行预报名,在本人获得推免资格后,均务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正式报名(填写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后,按下列要求并结合个人实际上传材料(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包括:
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至学信网下载);
2.填写完整的《华东师范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
3.《诚信复试承诺书》;
4.补充材料(PDF文件):可以包括个人简历、个人陈述、本科学习成绩单、外语能力证明、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请注意:申请人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否则我校将视情况依规作出不予复试、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
四、复试
1.我院预报名复试(以下简称“复试”)时间暂定2024年9月25日(周三),复试形式暂定为线下,复试地点为我校闵行校区法商北楼(东川路500号)。
2.我院复试采用差额方式,差额比不低于120%。复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考核和英语能力考核,复试总分是100分。复试过程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预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我院复试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4.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自觉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根据推免招生计划,在录取名额范围内,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
1.收到我院通知后,同意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无论是否预报名、是否参加过夏令营等)均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手续参考流程如下:推免生填报志愿→招生院系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招生院系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以系统实际设置、我院具体要求为准)。
2.同意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通知后不得更改。
3.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院系规定时间内至该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的推免生,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次递补拟录取。
六、其他说明
1.同意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正式报名前请务必查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待公布)、研读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待公布),确定录取学科、院系,培养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政策等。
2.推免生务必保证提交各类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视情况依规作出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
3.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5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的推免生若自报考我校至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拟录取为直接攻博的推免生,请于2024年10月下旬-11月初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博士招生”版块的相关报名通知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请拟录取的推免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和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获知招生录取进程等信息。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校按规定对推免接收工作办法(本“办法”)、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咨询、异议或申诉,可联系我院电话:021-54344930;
联系人:学术学位,冯老师,xffeng@bs.ecnu.edu.cn;
专业学位,李老师,lslmzh@163.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