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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樊士博,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四部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
郑天骄,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
“方略”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话语中被广泛使用,具有明确的政治意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制定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政治建军方略、边疆治理方略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重大战略。这些方略可以按照“理论—政策—实施—保障”四个层面归纳,指向不同的领域,具有不同的思想旨趣。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方略观是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系统观念的结果,是继承发展中华文化“执两用中”思维理念的结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清醒认识。中国共产党方略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特色之一,在政治实践中释放显著效能:能够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明确干事创业的实践策略,有利于巩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更好推进中国之治。要把方略观等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中形成的标识性概念纳入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范畴,加强学理化阐释和体系化研究。
关键词 方略;战略;系统观念;治国理政;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标识性概念 方略观指的是个体或组织在应对复杂问题、规划长远目标时,关于战略方向、策略路径及实施办法所形成的根本性观点和系统性框架。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制定方略,并且善于执行方略,在推进治国理政过程中围绕战略与策略、方向与方法等形成了体系严密、特色鲜明的方略观。 中国共产党的方略观贯穿于党革命、建设、改革与新时代的各个时期。最早可以追溯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方略”[1]指代革命主张,是当时屡见报端的宏大概念。改革开放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继出台,“执政方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顶层设计层面被提出。此后,“方略”逐渐在政治话语中成为具有特定指向的专有概念。新时代以来,方略、战略、策略在执政话语体系中被广泛使用,已经成为具有明确内涵的政治概念。方略最为宏观,在党的任务目标体系中居于最高层次,战略往往聚焦在特定领域,策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三者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统一体:方略的实现基于战略、策略的正确实施;宏观方略是总体目标,起到导向作用,决定战略与策略的方向;战略、策略是基础,反映方略的阶段性要求。 本文以《人民日报》图文数据库为例,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界分为1949年至1976年、1976年至2012年 、2012年至今三个阶段,统计不同时期报纸的“标题”与“正文”中分别出现“方略”的频次(表1),结果显示新时代以来的十余年,中国共产党提及“方略”的次数远超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其他历史时期之和,方略在党的话语体系中的重要程度可见一斑。 数据来源:作者自制 已有研究大致可分为三类。其一,在广义的策略、对策含义上使用这一概念,以“实践方略”“应对方略”等回应“怎么办”的问题。其二,作为治党治国策略的总括性概念使用,研究中国共产党建设国家的政治方略[2]、治国方略[3]、治边方略[4]等内容,主要立足党的执政理论的宏观框架对执政方略进行剖析。其三,党在政治话语中明确阐述的具有特定政治意涵的方略。这些研究主要聚焦中国共产党的特定方略,如依法治国方略[5]、政治建军方略[6]、治藏方略[7]、治疆方略[8]、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9]以及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10]等。 目前关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方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与微观两层面。宏观研究对方略的政治内涵进行方向性梳理,旨在探讨中国共产党治党治国的总体性安排。微观研究重点关注中国共产党特定方略的生成、内涵与意义。本文系统考察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方略观,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发布的重要文件、领导人相关论述为主要依据,归纳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并作出具体部署的方略,探究其内在逻辑。 (一)哲学基础:坚持系统观念的必然要求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制定方略、推进方略的科学指针,“党的执政方略是在指导思想指引下制定和实施的”[11]。马克思主义理论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为其谋划和推进各项方略提供了坚实的世界观基础和方法论指南。此外,在制定与实施方略的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尤其要牢固树立和贯彻系统观念,将其作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础性思想和工作方法。 中国共产党方略观蕴含着鲜明的系统观念。马克思主义系统观念是一种整体的、联系的观点,强调将事物视作普遍联系的整体,以全面、普遍、联系的思维方式观察与思考。恩格斯认为,“当我们通过思维来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12]。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中,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要从整体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将整体的思维方式运用于国家总体发展和战略布局之中,以全局性方略来谋划国家发展。方略作为事关全局的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是管宏观、管全局、管长远的。换言之,践行中国共产党方略观必须树立系统观念,将各项方略当作一盘棋来统筹思考、系统谋划,妥善处理好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系统与要素的关系、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比如早在地方工作时,习近平同志便从市域、省域层面领导制定了“3820”战略工程、“八八战略”等,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地方事业发展。放眼全局谋一域,将地方发展战略与国家方略相结合,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战略眼光、系统思维。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方略观本身就是一个兼具目标稳定性、内容全局性、实践动态性等特点的开放系统。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对奋斗目标与使命任务的系统概括,以“方略”形式积极回应世界发展要求和时代发展变化。实现方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中国共产党对此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做法,一般要经过学习传达、全面部署、组织实施、总结经验等基本环节,呈现出全流程特点。“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13]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运用系统观念,深入探究方略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方略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与相互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多种方略的统筹推进和协同发展。 (二)文化传统:注重执两用中的整合思维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即预先谋划,体现的是一种战略远见与整体安排。它不仅是方法,更是一种战略能力的体现。没有战略层面的前瞻与部署,就容易在复杂局面中陷入被动。中国共产党方略观中蕴含的思维方式深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 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元素时,专门强调了“执两用中、守中致和的思维方法”[14]。“执两用中”源于古代先哲“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的价值审思。执两用中并非简单的折中调和,而是要求全面地掌握两端、择其中者而守之,渗透着整体思维和取舍艺术。凡物皆有两端,“过”与“不及”、大小厚薄等。因此,要综合考虑事物的多面性,统筹兼顾,寻求问题解决的最优解。同时,“中”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之一,也是社会治理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执两用中正是达到这种治理境界的思维方法。“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此处强调的“中”正是天下万物的行为准则,只有持守中和之道,才能达到天地正位、万物并育的理想境界。在这层意义上,执两用中强调在治国理政中要放宽视野,制定合理的战略目标。循“中”、依“中”的思维方式,符合客观世界运转的根本规律。 执两用中的整合思维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彼此呼应、相得益彰,深刻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主张之间的高度契合与内在融贯。毛泽东曾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对孔子执两用中的思维进行诠释:“依照现在我们的观点说来,过与不及乃指一定事物在时间与空间中运动,当其发展到一定状态时,应从量的关系上找出与确定其一定的质,这就是‘中’或‘中庸’,或‘时中’”,并赞扬这“是孔子的一大发现,一大功绩”[15]。这里面包含着对执两用中思维的三重阐释:一是辩证思维,“两”具有普遍性,世间万物均在过与不及之间运动,要善于把握事物相互对立、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变化规律;二是综合思维,善于将事物进行要素分解,并按照性质进行新的综合,以最大程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事物发展服务;三是时中思维,客观事物处于永恒变化之中,需要不断地适应事物变化发展的现实。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方略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智慧。“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这对于指导当前的伟大的运动,是有重要的帮助的。”[16]中国共产党方略观是执两用中思维方法的现实转化与整合发展。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党在执两用中思维方法的指引下,把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同时坚持因时而中,根据客观形势与发展需要,实现大政方针与战略目标的更新升级。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人继续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战略智慧,运用执两用中的辩证思维、综合思维和时中思维,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向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离不开正确方略观的指导,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方略观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下能够有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 (三)现实观照:实现强国建设的整体目标 中国共产党的方略观以与时俱进为突出特征,党的重大方略与战略部署能够随着时代任务与实践要求的发展变化而做出快速调整。新时代是强国建设的时代,强国建设构成了方略观生成的时代背景。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17]。这不仅明确了当代中国所处历史方位,也指明了强国建设的目标。强国建设的目标生成于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的发展形势、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度把握,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回应的实践课题。强国建设目标的提出,标志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以宽广的战略视野,科学研判国内外形势,从战略全局高度制定新形势下的奋斗目标,为全体中华儿女继往开来、继续奋斗指明了方向。由此,强国建设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方略制定必须服务的工作大局,直接决定了党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方面的战略方针[18]。 强国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正确的方略支撑。强国建设作为国家发展的长期目标,必须放在国家战略全局中进行整体部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党为实现现代化设定的新的战略任务,在党和国家事业中起到总揽全局、牵头抓总的作用。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辟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强国发展道路,并且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党的十九大制定了“两个阶段”的发展任务,旨在实现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跨越。强国建设在历史定位、价值内涵、具体目标、衡量标准和实现路径等方面有着丰富内涵,在战略安排上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涵盖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等主题,包括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社会和谐、生态美丽等发展目标,既有分“两个阶段”走的战略步骤,也有“五位一体”的全方位顶层设计[19]。推进未来事业发展要坚持目标牵引、战略支撑,以完善的战略、方略布局统筹推进强国建设。 (一)理论层:党的创新理论的基本方略 方略的首要任务是通过理论顶层设计,树立干事创业的思想指南。居于理论层的方略,主要致力于回应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问题。同时,理论层面上的中国共产党方略观也是其体系化学理化的重要体现[20]。“十四个坚持”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全党同志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更好引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17]22。“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实现了理念、思想和战略的有机统一,从理论高度回应了新时代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从整体上看,“十四个坚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就内容而言,“十四个坚持”明确提出坚持新发展理念、总体国家安全观等重大战略,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经验智慧的理论凝结。以“十四个坚持”为内容的基本方略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的思想指南。“基本方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行动纲领层面的展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本点’‘路线图’和‘方法论’,涵盖了党的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内涵。”[21] “十四个坚持”不仅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反映了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更提出了在未来发展中必须坚持的核心要点。这一基本方略以全局性为突出特征,不囿于单一领域,而是统摄国家事业发展各领域、各层面的综合手段。“十四个坚持”体现了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的有机联合。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方略观中,“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处于核心位置,对其他层面的方略具有指引作用。总而言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既具有系统性的总体指向,又涵盖各领域、各层面的具体目标。它作为新时代中国发展的战略总纲,科学阐明了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关键领域的战略任务与实践路径。 (二)政策层: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 立足新时代,党中央在不断探索、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建设规律的基础上,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方略的集中体现,在执政话语中占有重要地位[22]。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17]16。这确认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略选择。“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诸多方面,体现党的战略部署的综合考量。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23]生态文明建设被置于突出位置,直指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要求,“五位一体”的结构初步形成。“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紧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为战略指向,是五个方面的全面现代化、“五大文明”的全面提升。这也体现了两大布局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统一关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奋斗目标,也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目标要义,二者统一于强国建设的过程中。 相较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立足国家整体发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则强调重点突破,锚定实现民族复兴必须处理好的四项主要矛盾。二者一个管全局、一个抓重点,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至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对战略布局的认识逐步深化,在治国理政实践中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全局视野,标志着党在战略谋划与顶层设计上达到新的高度。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十三五”规划中将“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作为“十三五”时期国家发展的指导思想[2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写入会议公报[25]。“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通过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四次中央全会渐次展开、最终形成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谋划,随着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达成,战略目标也必然要进行调整,转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取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形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表达。“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内在协同、逻辑顺畅的有机整体,其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举措,分别解决发展动力、法治保障与领导力量的问题,“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实施层:因地制宜的区域发展方略 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为方略、战略实践提出了新要求[26]。为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制定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推进边疆治理的治疆方略、治藏方略等。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性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形成了以“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中部崛起”等传统四大地区战略为主体,以“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为增长极,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资源型地区、海洋地区、交界地区”为重难点的区域协调发展的系统架构[27]。不断升级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现了对国家发展重心和发展结构的战略调整,能够发挥多重效能。一是有利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更好联动;二是有利于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充分挖掘各区域资源禀赋与地区特色,形成差异化、内涵式发展新格局,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格局;三是有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的战略目标。 在区域发展战略中,受地理环境、民族宗教、地域文化等因素影响,边疆治理、民族地区治理具有特殊性,尤其体现在新疆、西藏治理上。边疆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方略是治国方略的内在构成[28]。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治藏方略的提出是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格局高度作出的固边兴边的宏远部署。“治国必治边,治边必稳藏”是新时代党关于国家治理和边疆治理的科学论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西藏的稳定、发展和治理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治藏方略概括为“六个必须”。在此基础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进一步以“十个必须”概括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明确了新时代做好西藏工作的政治准则、重要原则与着力方向。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稳定、发展、生态、强边”为重点,不仅要求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统筹谋划,更把握住了安全、法治、经济三大治理主线。新疆地域辽阔,占据内陆要冲,具有据守国门的重要作用,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治理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治疆方针和“八个坚持”的科学论断,明确了新时代做好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方针原则,从政治、法治、文化、经济、社会等诸方面全面谋划、长远布局新疆建设。区域发展方略在中国共产党方略观中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构建起了以地区发展促进整体发展的思路。 (四)保障层: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支撑方略 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与新时代政治建军方略,是确保国家主权安全、社会稳定发展的两大战略支柱。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新时代政治建军方略则为人民军队履行使命任务提供根本遵循。内持法治以固本培元,外倚强军以护航致远,二者协同发力,共同筑牢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安全基石,推动中国之治迈向更高水平。 一方面,落实内部保障,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29]党的十五大明确界定了“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并将其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30]。党的十七大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战略部署[31],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新要求。 新时代以来,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3]21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对贯彻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出总体部署,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32]。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调推进、一体建设的系统思维。“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32]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24]147-148为此,党中央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与重大问题上牵头抓总,谋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法律法规体系、法律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有利于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保障作用。 另一方面,强化外部保障,必须坚持新时代政治建军方略。“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强大的军事力量始终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政治建军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强军兴军的根本方略,其核心在于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军队,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始终服从党的指挥,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一方略深刻体现了党在战略层面的深远考量,是实现强军目标、支撑民族复兴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政治建军原则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在思想、政治上建设军队的理论原则与实践方略,形成了新时代政治建军方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政治建军摆在新时代强军兴军战略布局的首要位置[33],强调政治建军是人民军队立军之本,对强军事业具有引领作用。2024年6月,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阐述了新时代政治建军方略,包括“十个明确”的内涵要义、“六个确保”的目标要求、“六个方面重点工作”,从政治工作、政治整训、思想工作、组织建设、干部培养、从严治军、正风肃纪、群众工作等方面构筑新时代政治建军的科学体系与建设布局。新时代政治建军方略的形成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建军治军学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军队的优良传统[34]。新时代政治建军方略是系统全面、一体贯通、重点明确的战略体系,重点指向强化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和增强军队政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关系我军性质和宗旨、关系社会主义前途命运、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我军的立军之本和建军之魂。”[35]这“三个关系、一个本、一个魂”充分揭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决定了军队建设的政治方向,直指“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的强军目标。 (一)阐释思想理论:讲好党的创新理论的守正发展 方略是党的理论核心、实践阐释,体现了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与总体思路。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理论就有什么样的治国方略。指导实践、推进决策是党的理论创新的底层逻辑。科学思想只有转化为正确的决策部署,才能展现指导实践的强大效能。党的创新理论是集中全党智慧,基于时代特征、发展任务而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体系,对方略的实现不仅具有科学指导作用,更是统一全党全国人民思想行动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理论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33]483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以党的创新理论不断解答实践课题,为各项战略方略、方针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科学指导。“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构成部分,也将在实践中继续推动党的理论创新。 同时,实践是思想认识的起点,现实实践向前推进一步,理论创新就跟进一步。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内涵丰富的思想体系,在贯彻落实方略的实践中不断发展。从党的历史实践看,不同历史时期党的具体方略不完全相同。在不同历史时期提出的方略,以不同形态贯穿于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构成党的理论发展的一条清晰逻辑主线,深刻折射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演进脉络。方略的重要价值在于其能够形成持续性的政治聚焦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长期关注并推进特定领域的工作,从而接续完成乃至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以新时代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为例,该战略既追求沿江区域经济协同与效益提升,也突出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保护,彰显了发展与保护相统一的战略思维。诸如此类的区域性战略在实施过程中,不仅有效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党的创新理论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素材和地域经验,进一步助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迈进。 (二)明确实践方法:统筹战略与策略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战略思维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必须具备的思维能力,保持战略清醒是中国共产党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中国共产党重视并善于运用战略思维,在观大势、谋全局基础上,敏锐抓住不同时期的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继而制定正确的战略、策略。“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36]强化战略思维,才能科学谋划全局。强化顶层设计,既立足当下又着眼长远,正确处理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才能统筹方略与战略、策略的关系。 谋定而后动,中国共产党人制定的方略归根结底是为了实践,为现实工作提供行动纲领、明确实践进路。“治国理政首先要有思想和方略,其次要得到贯彻执行。”[37]方略在宏观上把握方向,策略则在具体层面上指明要求。比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是宏观上的方向指导,“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就是相对具体的实践指导。纵观历史,中国共产党总能在坚持方略目标稳定的同时,根据形势变化推进战略、策略的动态发展。关于战略、策略问题,毛泽东早有论述。他明确将全局性、决定意义概括为战略问题的一大特征,“战略问题是研究战争全局的规律的东西”。“‘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乃是说的带全局性的,即对全局有决定意义的一着,而不是那种带局部性的即对全局无决定意义的一着。”[38]同时,也不能忽视政策与策略,“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39]。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掌全国政权的党,统筹方略与战略、策略的关系,对涉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高层次重大问题进行宏观思考、理性筹划,有力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策略最终要落脚在实践上,既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也要一张蓝图干到底,积小胜为大胜,以策略的落实、战略任务的完成逐渐接近远景目标,把谋事和谋势、谋当下和谋未来统一起来。 (三)巩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国共产党的方略观具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作用。战略是为整体利益服务的,国家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民族利益至上,是中国共产党战略筹划的最高原则和根本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40]。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是民族、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中国共产党将巩固民族团结提升到战略高度,以巩固民族团结作为制定实施方略的最终价值取向。 民族团结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核心问题。巩固民族团结,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方略观中的若干内容,对促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作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治藏方略是直接作用于民族地区的重要战略,其他方略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比如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中华儿女千百年来的共同心愿,需要各族人民共同参与、同心共筑。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的前提条件,民族团结能够为各项事业迅速发展厚植人心和力量基础。人民群众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巩固民族团结有助于为党的方略实现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新时代处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全体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种同心共圆中国梦的生动场景,延续了中华民族大家庭守望互助、休戚与共的优良传统,促成了各民族空前的社会交往互动以及和谐共生关系的发展,使各民族形成更加紧密的共同体联结,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了有利条件。 巩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重要任务,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方略观的重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41]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巩固各民族大团结。党员干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导向,将促进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着力点,“引导全国各族人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民族团结,维护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政治局面”,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铜墙铁壁[42]。 (四)维护国家安全:实现新时代的强军目标 兵者,国之大事。新时代政治建军方略在中国共产党方略观中占有重要地位,展现了维护国家利益为最高原则,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的实践追求。中国共产党的方略观以突出的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为突出特征,新时代党的强军战略是立足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首要目的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军事始终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保底手段,是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保障。正是出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考量,党对国防和军队建设进行整体布局,统筹军队和国防建设,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17]4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以强军目标为统领、以新时代强军思想和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全面推进的中国特色强军之路,绘就了新时代的强军战略布局,发挥军强国安的整体效能。 军事始终是实现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是强国建设的关键指标。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强国强军相辅相成、互为支撑,要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整体统筹军队建设,以国防和军队建设服从服务于党的历史任务和国家的战略目标,为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提供有力支撑。党的十八大报告正式将“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作为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23]32,布富国强军大局、立安全发展之基。坚持强国强军统筹谋划,形成强国梦引领强军梦、强军梦支撑强国梦的大战略格局。强军目标是强国目标在军事领域的具体化,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在党的强军战略中也确立了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三步走”战略,着眼国际战略大格局、地缘政治大棋局、国家安全总战略,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为国家发展保驾护航。 (五)推动中国之治:发挥法治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保障作用 依法治国方略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方略观中地位突出,对国家建设的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法治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43]这直接点明了法治方式与法治思维对于国家长期发展的重大意义。 法治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也是世界各国现代化建设的普遍规律。纵观世界历史,举凡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都较好地实现了法治。“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32]183世界各国现代化的模式千差万别,发展各有先后,但不论是早发内生型现代化还是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均以法治先行,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为现代化进程顺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这是由历史和现实得出的一条宝贵经验。 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良法善治的保驾护航,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围绕法治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保障作用作了充分诠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33]33。一方面,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构成和应有之义,要锚定法治要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社会主义法治是在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探索中形成和发展的,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构成要义。中国式现代化是全面提升的现代化,内在包含着法治、民主等政治文明的发展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以法治为重要依托。另一方面,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强保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需要依靠法治应对风险挑战、克服发展阻力、化解矛盾冲突。 [2] 林尚立.人民共和与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建设国家的政治方略[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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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书信日记对彰显与传承伟大建党精神的价值意蕴
唯物史观认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4](P524)。精神无法以抽象形式独立存在,必须依托各种可感知的物质媒介才能被表达、传递和延续。新时代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同样需要依托具象化的物质载体。书信日记作为个体精神客观化、自我意识对象化的文本载体,是理解这一精神孕育、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文本群,对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教育意义。
1. 书信日记是铭刻精神本源的红色底稿。首先,书信日记是伟大建党精神形成过程的微观实证载体。一方面,书信日记具有私密性、真实性特征,为考察伟大建党精神如何体现、如何彰显提供了文本素材。作为“私人文献或个人记录资料(personal documents),具有典型的私人书写及非公共传播特征”[5],它呈现书写者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等,使抽象精神通过具象化的文本载体表达出来。另一方面,书信日记具有连续性、过程性特征,为考察伟大建党精神如何生成发展提供了文本依据。通过梳理书写者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和内化、对革命斗争实践的经验总结等,既可透析个人成长轨迹,亦可揭示伟大建党精神从自发到自觉、从隐性到显性的动态过程。
其次,书信日记为理解伟大建党精神提供了独特的认知视角。相较于其他文献的纲领式、概述式表述,它呈现出微观式、精细化、过程性的叙事特点,“为历史事件、社会事态提供更为具体的细节和更为详备的语境,起到补史之阙、纠史之偏的作用”[6],填补了宏观叙事在观照个体精神层面的不足,开创了从个人生命史、组织建设史等维度解读伟大建党精神的新路径。在个人生命史层面,它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特定历史处境中的理论思考与价值抉择,为理解伟大建党精神在个体层面的孕育过程提供了文本参考;在组织建设史层面,党内成员间的书信往来,体现了理论观点、实践方略在组织内部的传播,揭示了伟大建党精神从个体认知升华为政党集体共识的过程。
2. 书信日记是开展精神教育的生动教材。伟大建党精神通常以体系化、理论化样态存在于党代会文件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中,但在宣传教育中易成为口号化、文件化、空洞化的宏大叙事,既无法完整呈现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也难以满足群众多元化的精神诉求,“这种自上而下的话语表达方式容易在话语客体心中产生权威感、畏惧感”[7](P254),脱离群众的生活实际。因此,如何将伟大建党精神从政治话语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生活话语,是开展伟大建党精神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
书信日记既生动诠释伟大建党精神的丰富内涵,又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提供了生动素材。一方面,书信日记的故事化、场景化叙事与群众生活实际具有亲缘性,使伟大建党精神教育突破宏大叙事的局限,将崇高的政治理想宣介转化为更加生动直观的生活话语,将抽象的精神理念教育转化为适应群众认知水平的内容。另一方面,书信日记推动伟大建党精神教育从直观感悟向理性认知的跃升。立足书信日记开展伟大建党精神教育,有助于群众切身体会其中彰显的精神特质,从对伟大建党精神直观性、现象性的感受,深化至对其“为何产生”“如何体现”“有何作用”等反思性、根源性问题的探求,进而强化对伟大建党精神的理性认知。
3. 书信日记是激活价值认同的精神密码。首先,书信日记推动伟大建党精神从历史记忆到时代精神的赓续。它不仅是彰显伟大建党精神的文本载体,更通过集体解读、代际传承实现伟大建党精神在新时代语境下的意义再生产。作为中国共产党人交流思想、凝聚价值共识的媒介,书信日记往往包含对革命事业的期望、对革命同志的激励以及对党组织的承诺等内容。这些文本在革命共同体中传播互动,既升华了中国共产党人个体精神的价值,使其获得政党的集体性认同,又在代际传递和历史对话中,推动个体精神不断被挖掘、传承与形塑。在此过程中,建党精神也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最终凝结为适应时代发展的精神符号,实现从革命年代的历史记忆到具有持久效力的时代精神的赓续。
其次,书信日记推动伟大建党精神从知识传递到价值认同的跃迁。不同于传统意义上单方面的知识传递,读者在阅读书信日记的过程中,既接收其中的一般性知识信息,又能直观感受书写者的生命经验和情感意志,体悟其中极具人文温度和现实关怀的精神表达,进而见证书写者在革命实践和价值抉择中的思维轨迹。通过自觉代入书写者的历史背景和价值立场,读者在对照检视中深刻体认书信日记所承载的价值理念,实现从外在知识接受到内在价值认同的跃迁。由此,书信日记不仅使得伟大建党精神作为一般性知识体系被接收、被传递,更使其作为一种价值信仰被吸收、被内化,进一步增强了对伟大建党精神的认同感、归属感。
二 伟大建党精神在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书信日记中的具象表达
1. 坚持真理、坚守理想:以信仰为炬的真理求索。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书信日记表征着中国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生成的历史轨迹。从发生机制来看,一是为中国共产党人接触马克思主义“真理”提供了历史契机。瞿秋白在回忆十月革命对个人思想的影响时提到,“社会主义的讨论,常常引起我们无限的兴味”[9](P27),并因此明确“研究共产主义,俄共产党,俄罗斯文化”[10](P66)的决心。二是揭示马克思主义著作是信仰共产主义的重要载体。杨闇公在日记中记录了选择马克思主义的思考过程:“午后阅《唯物史观》的浅释,始知马克思学说真谛所在。”[11](P139)这一过程展现了通过阅读经典著作走向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路径。三是体现中国共产党人在与错误思潮的论辩中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认识的过程。蔡和森赞同陈独秀对当时诸种反社会主义言论的批判,在给陈独秀的信中,他对乌托邦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等错误思潮“一律排斥批评,不留余地”[12](P324),体现了他拒斥各种错误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决心。
从发生过程来看,一是表征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转化为革命策略的过程。蔡和森分析中国社会危机后指出,中国的改造“完全适用社会主义的原理和方法”[13](P87),并主张“明目张胆正式成立一个中国共产党”[14](P115)。毛泽东回信表示“我没有一个字不赞成”[15](P116),生动诠释了他们对将马克思主义运用于中国具体实际的思考。二是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投身革命斗争实践中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的过程。李大钊入狱后始终坚贞不屈,临刑前宣称:“不能因为你们今天绞死了我,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在世界、在中国,必然要得到光荣的胜利!”[16](P220-221)这一宣言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斗争中淬炼的坚定信仰。
书信日记中关于理论思考与信仰自白的表述,体现了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吸收过程,展现了将共产主义内化为价值信仰的轨迹,表征着伟大建党精神中“坚持真理、坚守理想”的精神内核。
2. 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以行动践诺的使命自觉。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书信日记表征着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生成的历史轨迹及文本样态。从发生机制看,一是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近代民族危机的自觉回应。杨闇公在日记中提出“外而打倒国际资本帝国主义的侵掠……内而铲除封建的割据,实现平民政治”[17](P197-198)的目标,彰显中国共产党人在民族危亡之际的使命担当。二是凸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对群众疾苦的深切体认。俞秀松目睹军阀统治下的社会惨状后,“感觉着社会上和我们同样苦痛或更苦痛的许多人,驱使我的良心不得不去打破这种种苦痛的根源”[18](P233),并明确了“救中国最大多数的劳苦群众”[19](P230)的革命志向。
从发生过程来看,一是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致力于改造社会的真挚情感。早在南开读书期间,周恩来就立志“做为社会开路的事”[20](P3)。他在给表兄陈式周的信中写道,“虔心考查以求了解彼邦社会真相暨解决诸道,而思所以应用之于吾民族间者”[21](P24),体现了投身社会改造事业的使命担当;恽代英在给友人的信中以“盼望在那里为人类真做一点事”[22](P156)的质朴表达,道出其“长谋社会的根本改造”[23](P88)的崇高理想。二是表征了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中坚守初心使命的过程。陈独秀在致章士钊的信中驳斥了司法部对中国共产党所谓“内乱罪”的污名化指控,强调其宗旨是“推翻压迫中国民族的帝国主义,推翻扰害全国人民的军阀政治,建设真正独立的民主的国家”[24](P390),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斗争实践中对初心使命的坚守。
书信日记中关于忧患意识与救国情怀的文本表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以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为历史使命,表征着伟大建党精神中“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的精神内核。
3. 不怕牺牲、英勇斗争:以热血铸就的革命气节。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书信日记表征着中国共产党人牺牲和斗争精神生成的历史轨迹及文本样态。从发生机制来看,一是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在共产主义理想驱动下形成的牺牲与斗争精神。关向应在赴苏联学习前写给叔父的信中写道:“爰本斯义,愿终身奔波,竭能力于万一,救人民于涂炭,牺牲家庭,拼死力与国际帝国主义者相反抗”[25](P16),体现了勇于直面艰难险阻、甘愿舍弃个人安危的精神品质。二是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民族危亡与阶级压迫的催化下形成的牺牲与斗争精神。杨闇公在日记中记载了民族危机对其革命意志的淬炼:“见着外国帝国主义和国际帝国主义势力,沿岸无不受其压迫的样子,又令我心痛不已。奋斗的雄心油然而生,内心的信仰愈见坚决。”[26](P125-126)他在日记中运用“泪、血、汗”[27](P110)的叙事隐喻,将个人情感升华为为民族解放献身的革命气节。
从发生过程来看,一是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实践中淬炼斗争精神。瞿秋白在致季诺维也夫的信中提出,无产阶级需自觉投身民族革命,“他们从这一斗争中才能变得更坚强、更自觉和更有战斗力”[28](P122);陈毅安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我们要冲破压迫阶级束缚我们的藩篱,我们唯一的法门——勇敢奋斗!”[29](P57-58)二是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在直面生死考验中的精神升华。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袁国平率部奔赴鄂西前线,临行前给母亲寄去一张照片,并在背面题写道:“此行也愿拼热血头颅,战死沙场以搏一快,他日儿若成仁取义,以此照为死别之纪念。”[30](P26)
书信日记中关于斗争意志与牺牲精神的文本表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不懈奋斗的决心,表征着伟大建党精神中“不怕牺牲、英勇斗争”的精神内核。
4. 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以生命为契的忠诚品格。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书信日记记录着组织纪律和人民立场生成的历史轨迹。从发生机制来看,一是体现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及纪律要求。谢觉哉在日记中以隐晦笔法记载毛泽东、何叔衡参加中共一大的事宜:“午后六时,叔衡往上海,偕行者润之,赴全国〇〇〇〇〇之招。”[31](P49)因反动势力猖獗,他在日记中不得不以五个圆圈代指“共产主义者”,反映了他对党的组织纪律的自觉坚守。二是体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人民立场的塑造。沈志昂在给妻子的信中强调:“勇敢的牺牲了个人的幸福,谋公众的幸福。这是我的目的。”[32](P67)短短数语,既承续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舍生取义”的道德理想,又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鲜明特点。
从发生过程来看,一是揭示了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纪律内化为中国共产党人行为准则的过程。邓小平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时撰写的自传中郑重宣誓:“我来莫的时候,便已打定主意,更坚决的把我的身子交给我们的党,交给本阶级。从此以后,我愿意绝对的受党的训练,听党的指挥,始终为无产阶级的利益而争斗!”[33](P28-29)这一宣誓彰显了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政策的组织纪律性。二是呈现为人民幸福奋斗的精神底色。王尔琢在给父母的诀别信中写道:“为了让千千万万的母亲和孩子能过上好日子,为了让白发苍苍的老人皆可享乐天年,儿已以身许国,革命不成功,立誓不回家。”[34](P40)信中既流露出对亲人的愧疚与牵挂,更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将个人命运与人民幸福紧密相连的价值追求,成为无数革命先烈为人民解放事业前赴后继的精神写照。
书信日记中关于组织纪律与人民立场的文本表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组织纪律的自觉遵守和对人民利益的价值承诺,表征着伟大建党精神中“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精神内核。
三 立足书信日记传承伟大建党精神的当代启示
1. 构建书信日记专题模块,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承担着传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重要使命。因此,有必要挖掘整理书信日记资源,将其有机融入伟大建党精神教育的各个环节,促进学生在思政课教学中深化对建党精神的理解和认同。
第一,开展书信日记的分类汇编工作,构建专题教学模块。现行思政课教材“在结构性、功能性上追求全面、完整”[36],书信日记因内容分散常作为“补充材料”或“拓展阅读”加以呈现。对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需充分发挥书信日记作为精神传承载体的史料功能和实证价值,挖掘整理彰显建党精神的内容,构建与教材章节相配套的专题模块。如充分挖掘书信日记中关于“理想信念”“初心使命”“牺牲精神”“组织纪律”等文本内容,与思政课教学体系中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等模块相衔接,增强书信日记融入思政课教学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提高教学说服力。
第二,立足书信日记开展互动型教学活动,创新教学方式。当前思政课教学存在囿于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讲授型”教学模式,“教师讲授和学生学习被截然分为两个时空场域,导致教与学的分离”[37](P205),造成课堂教学与学生体验的割裂、学生参与度低。对此,需充分发挥书信日记在教学实践中的育人功能,以其为线索设计议题,通过故事化教学、创意写作等让学生在模拟历史情景中感悟伟大建党精神的孕育和发展,有助于提高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同。如将书信日记融入剧本杀、情景剧,增强情感和历史情景共鸣;举办“对话先辈”写作活动,让学生在跨时空对话中体悟伟大建党精神。
2. 打造书信日记精品党课,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38](P4),将伟大建党精神融入党员干部教育全过程,是锻造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因此,有必要将书信日记融入党课教学过程,探索党日活动新形式,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教育的实效性。
第一,深度挖掘书信日记资源,打造精品系列党课。当前一些党课教学中存在同质化、抽象理论灌输等问题,易沦为口号式宣讲,难以引发党员的思想共鸣。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有必要深度挖掘中国共产党人书信日记资源,系统收集整理革命先烈的亲笔书信、工作日志、战地笔记等一手史料及地方党史文献等,将其嵌入党课课程设计,打造系列精品党课。在党课教学过程中,“探索推广案例式教学、探究式教学、体验式教学、互动式教学、专题式教学、分众式教学等教学方法”[39],通过对书信日记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及精神内涵的系统性阐释,有助于增强党课教学的吸引力,促进党员对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度共鸣。
第二,创新书信日记呈现形式,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当前基层党日活动主要以线下参观、听取讲解等形式为主,出现了部分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学习过程浮于表面等现象,导致党日活动的教育效果不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有必要依托中国共产党人书信日记,打造“书信日记+”主题党日活动。如在“七一”“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红色家书共读活动,组织党员集体诵读、研讨革命先烈家书,通过撰写读后感、角色扮演等方式,增强对伟大建党精神的情感体验;开展“书信日记寻踪”实地研学活动,组织党员探访书信日记作者故居或事件发生地,对照书信日记中的文本内容开展实地教学,使党员在切身感受书信日记营造的历史场景中深化对伟大建党精神的认同。
3. 优化书信日记内容生产,赋能公众沉浸体验。在数字化浪潮全面重塑传播生态的背景下,公共传播以其全景式、沉浸式的表达方式,为传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开辟了新路径。因此,有必要发挥书信日记在建党精神传播中的叙事功能,完善书信日记的内容生产和传播,赋能公众对建党精神的沉浸式体验。
第一,优化书信日记的内容生产,完善相关内容推送传播。目前,建党时期的书信日记已经引起了媒体平台的注意。但是大部分媒体平台主要是孤立地呈现中国共产党人书信日记中的某一片段,注重“是什么”忽视“为什么”的解读,缺乏对历史背景、人物关系和精神内涵等的深度挖掘。针对当前书信日记内容生产和传播中存在的碎片化、浅表化的问题,有必要提升建党时期书信日记内容生产的深度,鼓励媒体平台围绕书信日记展开深度长文、系列专题等系统性解读,重点阐释书信日记背后的价值追求与精神状态;对叙事完整、传播效果好的内容,在抖音、哔哩哔哩等平台重点推送。
第二,强化书信日记的技术应用场景,构建沉浸式体验空间。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人书信日记的呈现仍以信件展陈、纸质出版等传统形式为主,形式创新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书信日记的传播效果。因此,有必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构建深度沉浸的融媒体叙事场域,将书信日记中蕴含的精神样态加以可视化呈现。如通过VR、AR技术还原书信日记的历史场景,将革命先烈的写作场景转化为可交互的数字空间,让公众沉浸式地感受伟大建党精神;利用AI生成技术将书信日记改编为互动影视、叙事游戏等新型文化产品,使公众通过情境代入、角色扮演等交互形式获得沉浸式的情感体验,实现对伟大建党精神的价值认同。
注释:
①作者注:对于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书信日记的文本界定问题,本文以党的组织形态和革命任务为划分标准,将早期中国共产党的时间范围界定为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至1927年大革命失败。研究文本涵盖该阶段党的创始人、革命先驱及重要党员在革命实践中撰写的私人书信、家书、工作日记、读书笔记、遗嘱遗书等一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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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红娟,中共一大纪念馆·上海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潘俊杰,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华东师范大学)研究基地助理研究员。
《政府与公民数据合作治理的权力边界、义务履行及其法治保障》
作者简介 杨嵘均,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网络政治学、传播政治经济学和中国政府与政治研究。
[摘要]在大数据时代,多角度探索政府与公民的数据合作治理,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数字中国纵深发展的应有之义。一般而言,政府享有数据持有权和数据加工处理权,总体统筹数据的治理,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数据治理体系的实践,因而政府应尽其良善管理人的主要义务,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的义务告知制度,通过制度设计力图使数据合作治理整体化;公民拥有数据权、隐私权和监督权等,是数据治理的实践者和获益人,因而公民应在积极配合数据采集的同时树立主人翁意识,保护个人数据安全。当前,政府大数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面临政府部门职责定位与责任义务不够明晰、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困难、法律法规仍有留白以及公民数据主体意识不强等困境。针对这些困境,政府与公民需要在发挥各自创新精神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合作治理,通过建立健全数据合作治理的法治体系、构建数据合作治理的体制机制以及采取政府与公民联合监管的模式等举措,推动数据合作治理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 数字政府;数据合作治理;权利边界;责任义务;法治保障
当前,数据治理已经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议题之一。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数据是当代社会重要的战略资源。从数字治理角度来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政府和公民数据合作治理提供了时代背景。 数据治理的概念最早源于企业治理,后来逐步延伸到政府部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组织资产管理的重点逐渐从有形资产拓宽到无形资产(如数据)。随着时间推移,数据治理逐渐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数据也开始被视作重要的要素投入[1],其中,数据质量是数据价值能够得到有效发挥的关键。 早期的数据质量管理以准确性为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准确性不再是唯一目标,数据的适用性等目标也同样包含在内。随着数据质量管理目标的拓展,数据治理的内涵也不断丰富,但数据治理至今仍未有统一的定义。一些权威部门对数据治理进行了如下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技术大数据术语》(GB/T 35295-2017)提出,数据治理是“对数据进行处置、格式化和规范化的过程”[2];《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第5部分:数据治理规范》(GB/T 34960.5-2018)提出,数据治理是“数据资源及其应用过程中相关管控活动、绩效和风险管理的集合”[3];国际数据管理协会(DAMA)则认为,数据治理不仅是一种规范性框架,还是一个可以被实践的职能模块[4]。上述各界定虽然侧重点有所差异,但其核心内容大致相似,其中,一个较为普遍的认知是:数据治理的核心是组织在处理数据相关事务时所拥有的决策权,它是所有权、责任、流程以及政策、管理和技术等多重属性的集合。就此而言,数据治理是统领整个数据相关工作的“中枢”,其根本目的是推动数据的有效使用,发挥数据的社会功能,更好地行使政府的管理与服务职能。 目前,学界对数据治理的研究主要是将企业数据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引入公共数据治理,尤其在早期,数据治理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领域,更加强调管理而非治理,因此相关学者从管理学角度出发,将数据治理看作数据管理的发展和延伸[5];也有学者认为,数据治理是企业管理数据的数量、安全性和可用性等的过程合集[6]。这类研究始于企业,随后发展到政府相关部门,如有学者探讨了政府参与数据治理的正当性[7],也有学者从利用能力出发,分析其与政府数据治理的关系[8],清华大学计算社会科学与国家治理实验室的研究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公共数据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这些企业不仅是数据的提供者,更是数据治理过程的重要参与者[9]。由此可见,已有研究大多集中于政府与企业两大主体,而从公民主体视角出发的研究较为薄弱。随着公共治理理论影响的深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重构,政府以外的力量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特别是政府、社会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重新塑造,而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数据可以创造新的价值,带来“大知识”“大利润”“大科技”“大发展”[10]。显然,数据对于变革经济社会形态以及重塑治理、市场和生产机制具有重要的驱动作用。就此而言,在更宽广的视域中重新认识数据治理,就非常必要且重要。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数据治理占有重要地位。一般而言,政府数据是指政府在履行公共治理职能过程中收集、处理和使用的数据集。数据资源本身蕴含的价值,需要通过相应的合作治理才能充分释放。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开展数据合作治理是履行其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随着政府信息公开以及数字政府的发展,政府与公民的数据合作治理成为推进民主和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国家层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战略规划①(这些战略规划主要包括:2020年4月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写入文件中,与传统生产要素并列,同时明确“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2022年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求,“探索完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运营服务、安全保障的管理体制”;2022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模式。);在省市层面,地方政府也相继制定和出台了相关的数据条例,以期对数据治理进行良好的规范与管理②(目前,全国有近20个省市正式实施或发布了数据条例等相关文件。例如,2022年1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要求,“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建设数据融合应用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安全可信的数据综合开发利用环境”;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数据条例》提出,“提升公众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将数字化能力培养纳入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教育培训体系”。)。中央和地方政府虽然出台了很多相关文件,但对于政府与公民在数据合作治理中应有的数据权利边界及其义务履行等问题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为本研究提供了问题域,即在数据合作治理中,政府和公民各自承担着怎样的权利和义务?其边界是什么?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框架下,为了使政府和公民数据合作治理能够平稳运行,政府和公民应如何依法享有各自的权利以及如何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数据合作治理中,政府与公民是两个重要主体,它们紧密相连、相互影响。政府是数据治理的统筹者、引导者和监督者,公民是数据治理的实践者和获益者。政府掌握着大量的数据资源,承担着公共服务的职责,公民则是政府数据资源的重要提供者,这要求政府与公民在进行数据合作治理时,必须清晰界定彼此的权利边界、责任义务,以利于制定和出台保障二者权责的法律规范。数据合作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方主体,既在宏观层面关涉国家和政府,也在微观层面涉及公民和诸多公共机构(包括企业等)。因此,在数据合作治理中,政府与公民的权力/权利是十分复杂且多元的,定权、确权存在种种难题,既需要了解政府与公民的权利,更需要明确二者权利的边界,强调多方共建共治共享。那么,在数据合作治理中,政府与公民具有何种权利?边界在哪里?众说纷纭,笔者将其简要归结为以下三点。 (一)数据合作治理中政府的权利与定位 政府作为数据合作治理的统筹者、引导者,总体统筹数据的治理,引导公民参与数据治理体系的实践和构建。政府开展数据合作治理的首要条件是拥有一定数量的数据,即数据资源持有权。在数据治理过程中,政府支配公共数据必须遵循全体公民的意志,故公共数据收集、处理和使用的全过程都应体现公益性。在数据采集阶段,政府从公共利益出发,采集公民数据信息,掌握大量公共数据资源;在数据的存储、处理、传输、交换以及最后的销毁环节中,政府拥有数据加工使用权,即在数据合作治理中,委托人为对数据拥有所有权的全体公民,但公共数据收集完毕后形成的数据支配权则属于作为受托人的政府。政府有权以公共价值为导向,以数据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协调多方力量参与数据合作治理,强化数据安全能力建设,培育数字生态发展,围绕数据合作治理理念,探索数据危机应对机制,保障整个社会数据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有序引导和规范数据合作治理发展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这一主体不同于企业与公民,企业与公民是非国家行为主体,而政府作为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拥有制定与执行决策的权力。政府将数据看作治理对象,制定相关法规,保护数据的采集、应用、开放和共享,防止数据的泄露与滥用。与此同时,政府在数据合作治理中还扮演着监管者的角色,监督数据的运行以及相关主体的义务履行,保证公民“安稳地享受他们的财产并且有更大的保障来防止共同体以外任何人的侵犯”[11],履行好“巡边员”的职责。政府在实施监管行为时,对监管对象的识别和评估离不开对相关数据信息的获取[12],加之数据具有不同于其他生产要素的特性,包括非实体性、流动性和可分割性等,因此在数据合作治理中政府的监督权与以往不尽相同。以往政府治理的对象大多为自然资源,一般为国家和集体所有,相关条款在制定之初便包含“经营”的理念,如果以同样的方式治理数据,就有可能导致数据异化为政府部门追求利益的手段,甚至导致政府为了追求财政收入而出现“数据垄断”现象,同时,过分依赖传统的自然资源经营理念,过度依赖“确权-授权-经营”这一路径,将无法对数据进行有效治理[13]。因此,在数据合作治理中,无论是公共数据,还是政府所采集的公民个人数据,政府在治理过程中都应侧重数据保护,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数据价值。政府在数据治理领域行使的权力之一应是监管,侧重对市场生态的引导,划定安全红线,明确监管原则,强化协同监督,使不同主体之间联管联治。对于不同主体的监督和追责应遵循数据的特性,以激活数据价值为行使权力的目标,数据的采集、使用以及监管,都应是过程而非目的,在权力的行使中,应从政府这一主体的特点和定位出发,注意其边界,转换自然资源时代的治理理念,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数据合作治理体系。 (二)数据合作治理中公民的权利与定位 公民是数据治理的实践者和获益人,因而公民既是数据的提供者,也是数据的利用者和获益者。众所周知,数据的价值只有通过应用才能显现,参与的公民越多,数据价值越能显现并且会显现得越来越大。 在数据合作治理中,公民权利具体表现为数据权、隐私权、监督权、被遗忘权等。数据权是公民在现代数据社会中的基本权利之一,公民有权了解政府在数据治理中的各项行为,包括数据的收集目的、使用方式、存储期限等,公民也有权参与其中,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公民有权要求获得高质量数据、技术支持、平等数字机会以及从数字技术中受益等基本权利。具体而言,在数据采集阶段,公民对其信息的处理享有决定权,公民有权限制或拒绝对其个人信息所进行的处理;在数据存储、处理、传输、交换阶段,公民享有查阅、复制、转移其个人信息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数据权利具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双重属性,也正是这双重属性决定了数据权利的特殊性和制度性。就此而言,公权力在处理个人数据时必须遵循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的原则,保障公民的个人数据权利不受侵犯。隐私权是公民在数据合作治理中最重要的权利,公民有权保护个人信息,包括信息加密、匿名处理等,这也是公民行使权利的重要目标。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为此,有学者将“数字人权”作为第四代人权,也就是说,个人信息权被认为是一种新的人权类型[14]。当公民发现其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时,有权要求更正、补充信息,同时有权对政府在数据合作治理中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以防数据滥用。在符合规定条件时,公民享有要求删除其个人信息的权利。公民可以撤回同意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及时删除公民撤回同意的个人信息。公民的被遗忘权,实际上反映的是个人信息主体自主决定、自我支配和自我控制的权利,这样的权利也是对其主体性价值的尊重[15]。此外,在数据合作治理过程中,公民还享有受益权、依法诉讼权以及通过相应的处理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三)厘清政府与公民数据合作治理的权利边界 在数据合作治理中,厘清政府与公民的权利边界须首要明确双方在治理中的正当性基础,而正当性又以数据属性为前提。一是隐私性。公民数据的隐私性一般在数据尚未成熟或个人数据被侵犯时凸显出来,数据合作治理以政府权力为保证,起到类似公证的效力。可见,厘清个人信息所有权,可以从根本上避免信息的归属纠纷与真假问题,为公民后续申诉等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二是管理与服务。数据合作治理有两层含义,即管理与服务。数据合作治理是公共治理的前提,政府获取数据在本质上是公权力的行使。就管理而言,政府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数据合作治理。政府拥有数据“三权”,即数据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政府管理数据的目的在于能够利用数据提出公共问题的解决方案、评估政策等,从而提升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就服务而言,高效的数据合作治理可以避免公民因个人数据收集而遭受的侵扰,确保公民享受与自身状况相适应的社会福利和保障,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公共信息。三是公共利益。作为具有财产属性的信息集合,数据本质上是公共产品;而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数据使公民向政府让渡私权利后可以获得回报,是公民作出投资、迁徙等选择的基础,同时数据行为是沟通公私的桥梁,通过数据开放创造公共价值,公共价值又可以反向推动政府转型,鼓励公民更多地参与政治生活或服务于公共利益这一目标。例如,杭州市在《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市民授权机制,通过“设立公民、企业数据账户”,将公民引入数据采集、共享和使用的全过程,政府在保留数据采集等核心职责的同时,不再单独决定数据共享和开放的范畴,而是将公民这一主体引入,通过与公民的合作进行数据治理,由此既解决了政府部门跨区域和跨层级的数据共享难题,也更好地保障了公民的数据隐私[16]。 总体看来,政府与公民数据合作治理中的权利边界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往往难以及时征得公民的有效同意,容易侵犯公民个人权利;政府的数据开放质量参差不齐,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却难以有效发挥数据的潜在价值;配套的激励措施不足;公民参与度不高;等等。就此而言,我们需要对政府与公民的相关权利进行恰当厘定,明晰不同权利的处理面向,平衡二者之间的权利运行,这就需要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权利与义务不可分割,一个有效的数据合作治理体系不仅要厘清权利边界,也要明确责任义务。就责任义务而言,明确政府与公民的义务及其履行,也是数据合作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据合作治理体系是一个综合应用体系,旨在高效、安全、合理地使用数据资源以支持政府决策、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政府与公民的数据合作治理,不仅包括权利边界问题,还涉及义务履行问题。政府作为数据合作治理的主要推动者,必须保障数据的有效供给和数据治理的有序发展;公民参与其中,既是受益者,也是实践者,应切实履行其数据主体的义务,以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促进数据价值落到实处。 (一)数据合作治理中政府的义务及其履行 在数据合作治理中,政府履行义务的根基在于政府从直接负责人向责任担保者的角色转换。政府应尽其良善管理人的主要义务,保证所有的数据治理行为服务于公共利益这一目标,并力图通过制度设计促使数据合作治理整体化。政府应鼓励各部门因地制宜,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坚持系统推进、高效协同治理。一般而言,政府治理是“通过法律建构的治理机制”[17]进行的,也就是说,法律法规为政府划定最后的红线,一旦政府侵犯了公民的数据权益,数据安全就会遭遇危机,政府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对数据治理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追责。公民的数据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由于政府对公共数据的支配权而受到削弱,由此数据安全保护极为重要。政府对数据恰当的开放、共享以及增值利用无疑可以促进数据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效益增长,从而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但相关工作在带来益处的同时,也增加了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的风险,这也是数字政府中行政效能与公共利益二重性矛盾的必然结果。事实上,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已在无意中将自己陷入一种新的境地”[18],这是因为,虽然公民是数据信息的生产者,但这不是问题的根本,只是问题的表象,问题的根本在于数据信息的实际管理者是政府,因此政府在数据开放中面临公法逻辑与私法工具的结构性张力,这一张力贯穿数据开放的全过程,政府要推动理念转型,就意味着在数据开放的全生命周期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安全保护义务。在数据采集阶段,政府应履行合法化、最小化、同意化三个方面的义务。合法化,即政府只能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收集信息,不能超出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严禁未经授权的数据运营;最小化,即政府应本着“非必要不收集”的理念,做到最小掌握、最小利用,收集信息的频率、数量等都应尽量保持最低、最小;同意化,即政府在进行信息收集时既要征得个人同意,也要平衡政府行使职权的效率和征得同意之间的关系。例如,在面对与公共安全等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事件或者处于紧急情况时,可以适当放宽征得公民个人同意数据采集的标准。在数据存储阶段,确保数据安全是政府的第一要务。政府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保证数据不被泄露、窃取,从而避免一系列连带危害的产生。这些技术手段主要包括:为数据信息设置一定的存储期限,定期删除数据;将一般信息与敏感信息分类存储;对信息进行去识别化处理;等等。在数据传输、交换等使用阶段,将技术安全作为数据流转的“底座”,保证“数据不出域”,政府应严控授权审批,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保障数据不被随意更改用途,根据数据的类型设置不同等级的授权级别,同时做好登记备案,以便后期的监督和追责。 与此同时,在上述每个阶段,政府都应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的义务告知制度[19]。政府应主动告知数据处理的具体情况,让公民充分了解信息收集的内容、方式和目的,信息存储的安全状况,信息使用的方式、范围和目的等,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公民的知情权,这将对政府管理和处理数据信息的行为起到规范作用。由于政府具有法定的权威力和公信力,因此一旦失去对政府的有效监督,政府及其部门就很容易成为数据泄露的源头。政府应自觉接受监督,明确政府数据合作的法定义务清单,包括数据滥用、算法歧视等禁止义务,鼓励公民和第三方专业人士联合监督等。由于监管往往在信息泄露后才能启动,存在滞后性,为此政府在接受监督的同时,也应履行监督其他主体的义务,做好全方位监管。除此以外,政府还应做好数字化保障工作,确保在数字化、信息化方面的投入力度,完善奖励激励机制,推动政府提高数据治理积极性,进而不断提升数据治理效能。由于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满足公民的需求,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数据安全保护中的角色定位以及在其中应承担的义务,不仅在过程中应充分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而且在整体上应以更好地实现公民个人权利为目标。 (二)数据合作治理中公民的义务及其履行 政府乃至国家的治理,不仅取决于政府自身的管理和服务,还取决于公民个人的自我管理水平[20]。从公民个人来看,公民应在数据的采集及使用阶段积极配合政府工作,积极履行义务是保障公民数据权利有效实现的重要条件之一。 公民在数据合作治理中的义务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初期数据采集时的义务;另一方面,是后期处理数据时的义务。公民数据处理首要遵循的原则是个人数据的“目的限制”原则。在初期数据采集阶段,出于政府公共管理需要,公民应提供准确、有效的个人数据。在数据的存储、处理、传输、交换以及最后的销毁环节中,公民应认识到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同时,更要积极配合出于国家安全需要等的数据处理要求。事实上,仅个人信息权并不能完整地涵盖数字时代的个人权利体系,还应对载有个人信息的数据创设个人数据所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属于人格权,在位阶上高于作为财产权的个人数据所有权[21]。有学者提出“公共数据公平利用权”的概念,并将其作为与政府规制性权力相呼应的概念,强调在约束政府不当管理行为的同时,促进公民等多主体参与合作[13]。因此,在公民的权利行使中,基于公民在数据治理中的弱势地位,在合法的边界范围内更应注重培养公民积极行使自身权利的观念,保证公民数据主体享有被告知权、同意权、撤回同意权等,调动公民参与数据合作治理的积极性,从而构建公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关系。 除了对数据本身采集及使用的配合,公民还应树立数据公共意识,认识到政府数据治理实现的是社会公共利益,与各类治理主体的利益均息息相关。公民作为数据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履行义务是其享受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前提条件,公民在履行义务时所提供的数据也是政府开展公共服务的数据基础。随着数字技术变革越来越迅速,治理也越来越强调“以人为本”的价值目标,我们应鼓励公民广泛参与治理,充分表达个人需求。公民应在政府制定政策时积极建言献策,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在政府发布政策时充分学习、理解,从而更好地执行政策;在政策执行时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协同治理。无论是在制定政策、发布政策阶段,还是在执行政策阶段,公民都是必不可少的主体之一,而且在征求意见阶段,公民的积极参与有助于政策的理解与执行,从中得到的正面反馈也会给公民参与提供动力。 需要指出的是,公民这一主体区别于政府和企业。政府作为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其行动具有统一的目标;企业作为一个组织,也具有较为统一的行动方式和目标;公民则是一个个分散的个体,不同的个体对其自身重视的目标侧重点往往有所不同,采取的行动方式也往往因人而异,因此公民这一主体无论是对义务的履行,还是对权利的行使,往往都呈现出分散的特点,缺乏统一的目标及引导,这也导致其行动的有效性有所下降,义务的履行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权利的行使也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由于“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2],因此公民作为数据合作治理的主体只有联结分散的个体,树立起共同体意识,才能使分散的公民真正成为凝聚的主体,有效地参与到数据合作治理中来。社会实质上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23],是依靠所有的公民共同维系的。对个人义务的履行,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对他人权利的保护,公民作为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应充分意识到每一个人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三)政府与公民履行义务中可能遭遇的困境 不可避免地,政府与公民在义务履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首先,在政府层面,存在部门职责定位不明确的问题。部门之间职责交叉,义务不够明晰,在实际工作中极易产生信息重复采集等,使解决问题的效率较低,周期较长,加之网络时代自媒体的发展,往往在舆论发酵后才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与此同时,由于现有的法律难以跟上信息技术的发展,因此关于数据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很容易出现空缺,降低了政府与公民数据合作治理的凝聚力。其次,在技术层面,网络的开放性使信息的窃取和溯源变得困难,政务系统中的大量数据信息存有被窃取的风险。公民作为数据的创造者,虽然群体数量大,但数据技术能力较低,在一个默认同意、隐私政策繁多的数据世界,如果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不足,在实践中就很难及时退出或采取有意义的自我保护行为,个人隐私的泄露既给公民带来了极大困扰,也给整体的数据合作治理带来了隐患。此外,还存在数据话语权不平等的问题,不同主体的数据意识与数据能力之间的差异会导致“数据富人”“数据穷人”的两极分化,这意味着政府收集的数据更多地代表“数据富人”。政府基于数据差异将个人归类成不同群体,这种将群体特征强加于个人的决策,无形中忽视了数据治理的真正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最后,在公民个人方面,主要存在责任意识、主体意识以及共同体意识不足等问题。公民对高质量公共数据获取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导致公共数据信息的可使用度不高。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目标。就城市建设而言,这意味着城市建设的首要条件是公民人人尽责,而后才有人人享有。笔者认为,政府与公民的数据合作治理亦是如此。公民只有先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才能不断享受社会建设成果。在数据合作治理中,公民不应无保留地对技术无条件地说“是”[24],应具备责任意识、主体意识以及共同体意识,这先于权利享受。只有真正激发公民的内在动力,使其积极参与到数据合作治理中来,才能为政府与公民数据合作治理注入新动力,这个新动力是人民自下而上的动力,而不是来自法律和政策等自上而下的规定[25]。 综上,明晰政府与公民的权责是数据合作治理的先决条件。数据合作治理在推动社会良好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挑战。面对这些挑战,需要采取综合性的策略,包括更新顶层制度设计、深化数据要素改革、加强数据安全建设、完善数据法律法规、提高数据质量等。通过此类措施,可以积极回应大众的需求,更好地管理公共数据,更好地提供社会服务,同时确保数据合作治理的良序发展。
数据治理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数据治理的推进必然要走法治道路。在现实中,由于缺乏高阶位的法律保障,因此数据合作治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实现数据合作治理的法治化,需要在重新界定政府权力与数据自由之间边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法治保障体系,同时构建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数据治理格局。
第一,强化顶层法治设计,建立健全数据合作治理的法治体系。这就要求建立数据安全协同治理体系,推动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形成社会共同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数据发展的良好环境。政府的数据治理可以区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26]。由于本部分的内容是讨论宏观层面的顶层法治设计,因其不涉及中观和微观层面,故而对中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治理不加以探讨。宏观层面的治理以整体的社会发展为目标,与公民诉求的实现以及权利的保障息息相关。首先,在立法层面,“为某一国人民而制定的法律,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的人民的”[27],为了更好地促成开发和利用数据资源,应以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立足国家现代化需求进行数据立法,中央统筹立法与地方区域协同立法相结合,牢牢把握公共数据关联与预测两大功能,对公共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明确各类主体责任,落实数据安全保障措施。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是由中央政府为治理国家一部分地域或部分地域某些社会事务而设置的政府单位”[28],针对数据分布在各政府部门的现状,完善区域协同立法、立法备案并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是规范政府部门数据应用的关键环节,因此,应建立权限级别更高的数据管理机构以协调跨部门的数据整合,利用区域数据立法融通不同地区的数据,消除数据壁垒,打破数据集成孤岛,促进信息共享;规范信息收集行为,保证以机器可读的形式收集数据,并整合不同来源的大数据资源,为提升数据的使用效率奠定基础。其次,在司法层面,数据合作治理应进一步关注数据质量、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问题,进而通过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辅助政府与公民的数据合作治理,提高治理效能,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风险预警、智能决策等需求,促进数字正义。最后,在执法层面,政府应保证数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利用数据赋能,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让数据违法行为无所遁形,确保数据安全。
第二,构建数据合作治理的体制机制,强化数据安全。在数据合作治理中,数据标准化管理是确保数据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普适记录的时代”[29],在数字技术赋能下生成的“数据足迹”是人们生活的副产品,这一副产品数量庞大,政府与公民数据合作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就是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格式,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根据不同的现实需求,考虑相关法律的现实性和可行性[30],制定相应的数据标准,如数据类型、数据格式等,明确数据应如何收集、以何种形式进行收集,政府部门已有哪些数据,以何种方式和工具开发或开放这些数据,避免出现无效数据爆炸、有效数据短缺的问题,确保在使用数据时要具备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降低或避免隐私风险;制定统一明确的数据标准,便于有关部门在具体实践中作出是否可以公开的具体判断,进一步实现数据在数据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有效应用;建立数据合作治理框架,明确数据的管理职责、使用权限和数据安全要求,确保数据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质量。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建立强大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保护数据隐私。首先,建立强大的数据库是保护数据安全的基础。公共数据的使用依赖数据库的建立,数据库平稳运行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只有使用先进的数字技术来保护数据全过程的安全性,才能确保数据即便被他人非法窃取,也无法被他人破解使用。其次,建立只有经过合法授权,才能访问数据资源的严格把关制度与数据处理程序,严格监管相关主体收集、存储和使用个人数据资源等行为,并督促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辅以先进的技术支撑。数据合作治理的一大难点在于从大量的数据库中选取必要的数据,建立公共数据库,既有的系统无法满足全部需求,部门之间数据资源共享存在困难,这必然涉及技术问题,应正视数据合作治理中的技术缺陷,加大与数据资源相关的技术创新与研发,促进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提高数据治理的智能化水平,为数据治理奠定强大的技术基石。通过以上措施,可以促进数据共通共享,提高数据资源的整体效能。
第三,采取政府与公民联合监管的模式,强化数据治理监督效能。从政府主体来说,应转变数据治理理念,加强与公民联合,激发数据监管活力。具体而言,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为依据,赋予政府统一协调的地位并明确其监管权责,其他相关部门均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以此推动整体性数据安全保护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与此同时,应合理设置数据治理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协调各主体的利益分配,形成动态平衡的生态网络。政府监管不能替代公民自治,盲目介入很可能导致治理紊乱。政府应充分尊重公民在合法边界范围内的自治权,审慎介入。政府在进行数据治理时,应结合我国数据治理实践,注重对实务越轨现象的监管,尤其是政府部门对于法律保留事项擅自作出的规定或处理;始终以公民及社会的需求为导向,树立服务意识,以提供更好的数据公共服务为数据治理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应针对现实问题形成常态化调研反馈机制,推动完善数据合作治理的专门机构体系,提高数据合作治理的效率。该举措的出发点是积极履行政府义务,对治理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通过前置化立法和高效监管,更清楚地划分数字治理中政府自身及执行机构的职能,更高效且有针对性地解决数据治理中出现的新问题。高效监督可以让公民反馈意见的渠道更加畅通,从而实现精准对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同时完善政府的组织架构体系。此外,要坚持问题导向,打造“政府数据库+地方数据管理机构”联合监管模式,在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监管机构间分工与合作制衡机制的基础上,将地方数据监管的职责法律化、制度化,避免滋生数据地方保护主义。政府与公民的数据合作治理在实现了需求导向以及现实问题的精准对接之后,更有助于政府工作取得实效,进而提高政府公信力,从而使公民个人及社会主体更愿意积极配合政府的数据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到数据合作治理中来。
与此同时,因为人民是国家主权的主体而派生出一系列政治权利[31],所以数据处理过程必然涉及公民知情权、公共管理权等政治权利,因而为了保障公民在面对强大国家机器时留有自我保护的权利,数据合作治理须遵循适当原则、必要原则、狭义比例原则。只有保护重大法益,才能算作突破公民知情与告知义务一般原则的正当化事由,且这种突破必须同时加入对公民整体效率优先的考量。对于公民隐私权被侵犯给予相应的补偿,非必须使用强制力的领域使用行政指导等手段,以尽可能达到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平衡,从而维护好公共利益的发展。公民个人也应意识到每一个个体在社会网络中的重要角色和地位,主动关心数据治理的现状,发现问题积极与政府进行沟通反馈。只有在共同体的认同感下,利用专门的渠道进行有效反馈,主动监督、及时纠偏,才能助力政府完善其数据治理方式,以积极的行为促进社会繁荣发展。
数据合作治理的本质是促进政府更好地提供公共管理与服务,从而使公民的生活更加便利、社会运行更加高效,但当前政府与公民的数据合作治理仍然面临数据利用与保护相矛盾的两难困境。这一困境是数据资源的私权属性及其作为公共产品的公共属性之间的矛盾导致的,因此需要规范数据治理行为,辩证地处理好数据合作治理中的二元价值冲突,探讨数据合作治理的优化方案。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技术手段在政府数据治理中得到广泛应用。由于数据合作治理兼具私利性与公共性的双重属性,因而其对数据治理模式提出了新挑战,但数据合作治理的核心任务在于制定相关的战略和制度,并通过施行这些战略和制度,保障数据安全和数据质量,实现数据治理中各主体的职能,使数据合作治理成为一种立体动态的治理系统。一方面,数据是数字政府的行政资源,需要扩大公共数据的规模和提升利用公共数据的效率;另一方面,公共数据既包括个人数据的集合,又蕴含政府对海量数据的收集,因此需要在准确界定数据权属的基础上平衡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由此,既有助于保障数据的安全可控,也有助于为有效的数据治理奠定基础[32]。
在政府与公民的数据合作治理中,权利是多方的、互动的和网络化的。既然存在权利,那么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义务。权利与义务对立统一的关系诉诸多方主体的合作治理,无论是政府与企业,还是政府与公民,抑或企业与公民,都是如此。虽然不同主体往往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存在认知差异,但是无论哪一个主体,都普遍存在对自身权利的认知高于义务认知的情况,即注重拥有的权利,而对应当承担的义务认识不足,由此便容易出现“谋求自身‘数据权利’者众、履行自身‘数据义务’者寡的现象”[30]。归根结底,出现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法权结构与社会不匹配。虽然数据合作治理需要各主体的协同,但数据本身又是难以确权的。因而,对于政府与公民数据合作治理来说,厘清权利与义务是极其重要的环节。法律能够规定每一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但社会的发展仅凭刚性约束力是远远不够的,法律并不能强迫人们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而正是人们理性和意志上的内在行动才使外在遵守道德要求的行动成为一个道德行动[33]。在数据合作治理中,无论对哪一个主体而言,积极履行自身义务,承担自身责任,都是其充分享受相应权利的先行条件,数据素养的培养则是不同主体能够更好履行义务的必要准备。任何一个主体的短板都会影响整体效率的发挥,只有准确把握好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数据合作治理才能真正发挥各自优势,弥补自身短板,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与公民数据合作治理的效益,从而推动政府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治理能力的提升,构建更高效的数据治理体系。
总之,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数据合作治理生态,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应考虑优先完善数据合作治理的制度供给与法治保障,面向公共价值,有所为,有所不为,共同探索围绕数据价值可持续释放的数据合作治理机制,进而构建良性的数据治理格局。因此,需要在厘清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在兼顾有效性与合法性以及尊重多元理性的基础上,促进数据合作治理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共融共生,对内打破数据孤岛,对外实现全社会数据协同共生,从而推动形成数据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来源 | 行政论坛
毛泽东“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齐卫平
作者简介 齐卫平(1953—)男,浙江慈溪人,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导师。
[摘要]“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是毛泽东提出的一个重要文化思想,内容丰富,涵义深刻。中国共产党文化奋进历史贯穿的主题和主线就是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毛泽东文化思想的知识积淀体现深厚的文化功底,指导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果。毛泽东论述新民主主义文化建设,提出了“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涉及中国共产党文化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成为党领导文化建设的实践指南。毛泽东“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具有现实启迪,显示了中华文化续写绚丽华章的当代意义。习近平提出推动中华文明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这一重大命题,赋予“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更为深刻的理论内涵和更为宽广的文明维度。继承毛泽东“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导中国实践,是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的现实要求。
[关键词] 毛泽东;文化思想;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文化使命
毛泽东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践中提出“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这个思想成为文化建设的强大武器,指导党“用革命文化高擎民族精神火炬,激励中国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1]37把“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作为党在文化领域中的使命,指向清晰、思想深刻、意义重大。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正式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举起了新征程党的文化旗帜。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守正创新的品格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一方面继承党领导文化建设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思想,另一方面结合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的要求进行理论创新创造,结出的重大成果体现历史和现实的经验相贯通。毛泽东“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构成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来源,深入进行研究对深刻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文化建设的目标追求,加深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基本精神,更好地肩负新时代的文化使命,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指出:“中华民族具有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2]455这是中国人民精神力量的底蕴所在。中华文化发展史既记录着中华文明长期领先世界的辉煌,又留下了中华文化式微败落的历史记录。中国从先进到落伍的蜕变,中华文明从领先到滞后的下滑,是毛泽东提出“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的缘由。 古代时期,中国人民创造的中华文化以长期领先世界的发展为人类文明作出了重大贡献,但18世纪60年代西方工业革命孕育诞生的近代文明颠覆了中华文化的世界先进地位,西方列强发动的侵华战争使东方文明古国遭受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的沉重打击,中华文化陷入式微败落之途。1840年鸦片战争后,一批批先进中国人探索救国救民道路,试图向西方文明寻找中国的出路,但救国救民抗争中进行的改革、改良和革命都以失败而告终。在此过程中,有的知识分子也从文化的角度检视中国落后的原因,五四时期思想界进行过东西方文化的讨论,李大钊希望青年人的奋斗能够“把现代的新文明,从根底输入到社会里面”[3]287。然而,要在政治上受压制、经济受剥夺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建设新文化谈何容易。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这个历史使命,必须由能够引领时代进步的先进政党来担当。 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编写的《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学习纲要》)指出:“我们党诞生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那时的中国政治腐朽、经济凋敝、社会动荡,在文化上更是由于‘文明蒙尘’而呈现出一片消极自卑、支离混乱的景象。”[1]36与此前建立的各种政党不同,中国共产党一登上历史舞台就表现出先进的特质,既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又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进行全方位改造中国的伟大社会革命彰显了其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本质。作为伟大社会革命的一个重要构成内容,文化发展为党进行革命性变革提供了强大的实践力量。作为党的事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建设为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伟大变革提供了力量支撑。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以先进的思想文化为引领,坚定文化自信、振奋民族精神、激发前进动力,团结带领全体人民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不断迈进。从领导建设新民主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局面,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成为贯穿党的文化奋进历史的实践主题和主线。 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多年以来,不但为中国的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而奋斗,而且也为中国的文化革命而奋斗;一切这些的目的,在于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4]663这个论述把文化革命与政治革命、经济革命相并列,鲜明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建设新中国的使命担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总是结合时代变化和实践发展,与时俱进地提出自己的文化纲领、文化目标、文化政策,引领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1]37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都高度重视文化的地位和作用,立足中国国情,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优秀思想文化成果,思想一脉相承,实践一以贯之,在建设中华民族新文化的发展历程中不断书写新的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文化建设迈出创新实践的有力步伐,呈现繁荣发展的灿烂景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推进,文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实质性突破,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习近平文化思想,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大课题,阐明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揭示了新时代的文化使命,提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创新论断,论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实践任务,为党团结带领人民继续推动文化繁荣、锚定建成文化强国而不懈奋斗提供了全面指引。 党领导文化建设的历史实践,以建设中华民族的新文化为目标追求,集中体现了中国文化前进方向的先进性。这个追求凸显文化关乎国本、国运的深刻意蕴,昭示文化兴国家、强民族的战略意义;这个追求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相契合,树立党和人民圆伟大中国梦的文化目标;这个追求贯穿于党领导文化建设的奋进历史,激励党和人民不断开创文化建设的新局面。毛泽东提出“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发历史之先声,站时代之前列,引实践之创新,深刻的思想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中国共产党领导文化建设以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为使命,在持续推进的历史发展中不断攀登新高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励志奋斗中不断迈出新步伐。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形成是中国文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新文化的追求达到了新的思想境界、新的发展水平、新的实践高度。 任何思想的形成都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毛泽东提出“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的必然性,寓于其文化的知识积淀和实践运用之中。作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理论家,毛泽东“是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改变自己命运和国家面貌的一代伟人”,[5]他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包括领导文化建设的实践。“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是毛泽东文化思想的结晶,对中国共产党文化思想和实践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习读中国古典经籍是少年毛泽东接受文化启蒙的开始,并对他的革命生涯产生长远影响。从9岁到17岁,毛泽东在家乡韶山多所私塾读书,先后阅读了《三字经》《幼学琼林》《论语》《孟子》《中庸》《大学》《精忠传》《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隋唐演义》《纲鉴类纂》《史记》《汉书》等古籍以及《盛世危言》《校邠庐抗议》等时论书籍。“毛泽东记忆力强,能够口诵心解,很快领悟。”[6]2可以说,毛泽东文化知识的根底就是在文化启蒙阶段书籍阅读中打下的,并终生受用。后来毛泽东回忆自己的人生,多次提及这段启蒙教育的经历。一直到晚年,毛泽东始终保持着阅读古籍的习惯,即使在红军长征那样无比艰难和恶劣的环境下,毛泽东还让警卫员去找古籍给他读。毛泽东的床头总放着一部《资治通鉴》,这是一部令他读而不倦的书。毛泽东在撰写的文章和著作中经常引用古籍中的资料,熟谙中国文化达到很高的程度。 近代中国历史上,五四时期是思想动向和政治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广泛传播带来的新思想、工人阶级登上政治舞台形成的新力量,催生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由此而历史性地改变了发展走向。毛泽东是这个时期进步青年群体的杰出代表,在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青年一代观察世界探索人生目标,不满现实立志改造中国,追求理想致力拯救社会,动员民众参与社会变革的时代特征。毛泽东深受五四时期新文化的熏陶,在进行各种政治活动的同时对文化保持着高度的热情。1912年秋,毛泽东在湖南省立第一中学退学后实行自学,在湖南省立图书馆里第一次看到世界地图,对他的思想触动很大,认识到“世界真正大呀,世界既大,人就很多,每一个活人都要生活,既要过物质生活,还要过文化生活。”[7]3831920年7月31日,毛泽东在起草《发起文化书社》一文中馨香祷祝“有新思想、新文化的产生”,[6]61认为“现实的急务,莫要于传播文化。”[6]81对新文化的热衷促使青年毛泽东阅读了大量书籍,包括看中国历史文化的经籍,看进步人士宣传改良维新和主张革命的文章,看西方新道理的书刊。强烈知识渴求形成的阅读经历丰富了毛泽东的文化知识,为毛泽东文化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厚实基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在多个方面展示了其卓越的才能,成为党的重要领导人。在政治战线上,毛泽东注重党性淬炼,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中国革命方向,为锻造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思想战线上,毛泽东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成为坚持正确思想路线的杰出代表。在军事战线上,毛泽东最早提出并领导武装斗争、创建人民军队,规定了党指挥枪的原则,确立了政治建军原则,制定了一系列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指导中国革命战争取得伟大胜利。在文化战线上,毛泽东的领导才能同样卓越无比,他对建设新民主主义文化提出的一系列思想,成为中国共产党文化思想的历史财富。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把发展文化作为建设新中国的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作出部署推动文化事业向前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预言:“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8]5771954年9月,毛泽东在一届人大致开幕词提出“将我们现在这样一个经济上文化上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文化程度的伟大的国家。”[9]283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教育改革、创办大学、清理旧文化、扫除文盲、出版新书籍入手,迈出了文化建设的新步伐。1956年筹备召开党的八大,原先起草的政治报告初稿写道,“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就是建设社会主义;而要进行建设,就要有文化,建设愈向前发展,对文化的要求也愈迫切。”[9]598修改定稿的中共八大政治报告对文化建设作出的部署体现了这个思想。党中央强调要改变经济落后和文化落后的面貌,并提出“科学文化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激发起全国人民共同建设新中国的雄心壮志。[1]37毛泽东认为,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只进行政治革命是不行的,还要有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号召全党全国人民努力发展文化。毛泽东结合时代变化和实践发展,提出文化纲领、文化目标、文化政策,指导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关心古籍整理出版工作,调动知识分子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领导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文化事业创新发展作出了铺垫性的贡献。 文化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的知识积淀体现毛泽东深厚的文化功底,指导文化建设显示的成果体现毛泽东文化思想的实践力量。近代中国文化走上式微败落之途,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统治加剧了中国文化落后的程度,中国共产党扭转了艰难而行的文化困局,改变文化落后的不懈奋斗推动中国不断赶上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长期努力推动中国人民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中国文化发展史上,毛泽东文化思想树立了一座里程碑,保存着中国和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不仅留下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历史财富,而且也成为新时代以坚定的文化自信和高度的文化自觉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的力量来源。 毛泽东正式提出“新民主主义文化”概念是在他撰写的《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这篇光辉文献,“既是毛泽东思想具有理论体系的标识性著作,也是我们党的新文化理论开篇之作。”[10]《新民主主义论》是毛泽东在1940年1月9日召开的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作的长篇演讲,2月15日延安出版的《中国文化》创刊号上发表时题目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2月20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九十八、第九十九期合刊刊载此文的题目修改为《新民主主义论》。几乎同时刊发的这篇文章用了两个题目,是因为这篇演讲涉及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等各方面的问题,《解放》周刊修改的题目更具全面性,因此,后来在毛泽东著作编辑时统一使用《新民主主义论》的篇名。然而,从发表演讲的“文化协会”场合以及思想原点看,论述新民主主义文化是鲜明主题和重点内容。 提出“新民主主义文化”的概念与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总体理论的思考有密切关系。1939年12月,毛泽东撰写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书首次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概念,从分析中国社会性质入手,指出中国革命虽然没有超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但已经具有其自身的特质,即“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4]647毛泽东这个新定义的关键点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领导权作出了新的阐释,形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由无产阶级领导的新结论。二是在一般意义的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基础上,赋予新民主主义革命以进行彻底反对帝国主义斗争的新涵义。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作这样的新旧区分,不仅使中共二大明确的最低纲领有了清晰的革命方向,而且为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中党怎样领导文化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南。从毛泽东论述新民主主义文化的思想逻辑看,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成为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内涵规定,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也以此为原则遵循。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写的《毛泽东年谱》记载,193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艾思奇关于准备陕甘宁边区文代会报告内容的介绍。艾思奇在介绍中说:新文化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文化,特殊地说是三民主义的文化。毛泽东对这个提法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在发言中说,“我认为不提三民主义文化为好……以提中华民族的新文化为好,即彻底的民主主义文化”,并提出用“民族化”“民主化”“科学化”“大众化”作为新文化的口号。[11]151这个资料很重要,它为认识毛泽东文化思想提供了两个非常有价值的信息。第一,毛泽东在这个发言中首次提出了“中华民族的新文化”,而提出这个概念是由关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文化”“三民主义文化”等提法缘起的。第二,从这次听取文代会报告的介绍到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隔不到一个月,毛泽东以“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为题作的演讲,显然是这段时间里进行深入思考形成的思想。这两个信息表明,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文化”和“中华民族的新文化”两个新概念在思想上是同步的,两者构成内在的逻辑关系。 《新民主主义论》内容十分丰富,思想极其深刻,观点非常精辟,理论工作者发表的大量研究成果已经进行了详细阐释,本文不拟在这里赘述。需要强调的是,毛泽东这篇演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运用大历史观审视中华文化发展史,运用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阐述中国文化革命性变革的发展历程,揭示了建设中华民族新文化的历史逻辑、思想依据和实践要求。《新民主主义论》以五四运动为中国文化革命的分界点,指出在此之前的中国文化虽然以“新学”面貌出现,发挥了同封建思想作斗争的进步作用,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文化在帝国主义时代已经腐化,无力改变失败的结局,所谓的“新学”在外国帝国主义的奴化思想和中国封建主义的复古思想的反动同盟夹击下“偃旗息鼓”了。在此之后的中国文化发展有了新的思想指导,即共产主义的宇宙观和社会革命论。中国共产党登上中国政治舞台产生了完全崭新的文化生力军,这支生力军以新的装束和新的武器,“向着帝国主义文化和封建文化展开了英勇的进攻”,社会科学领域和文学艺术领域“从思想到形式(文字等),无不起了极大的革命”,中国文化发展历程的这个革命性变革,使新民主主义文化“属于世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文化革命的一部分。”[4]697-698以这些认识为思想基础,毛泽东把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和中国文化的发展诉求统一于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指出我们不但要把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明确文化领域的目的就是“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4]663由此而言,研究《新民主主义论》必须重视新民主主义文化思想与“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的关系。 把新民主主义文化思想与建立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思想相联系,为深刻把握毛泽东文化思想的整体性提供了两个层面的认知。从理论层面说,建设新民主主义文化,就是党在革命战争时期建立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思想自觉。毛泽东指出:“我们现在的纲领很简单,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一切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都是如此。”[11]484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集中体现新民主主义文化纲领,建设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就是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担当建立中华民族新文化的使命。从实践层面说,建设新民主主义文化,就是党在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建立中华民族新文化的具体实践。新民主主义文化建设与中国共产党历史实践相向而行,发动农民开展反对神权、皇权、族权、夫权和破除迷信,与一切封建的宗法的思想和制度进行斗争;开展左翼文化运动提倡科学和民主,反对封建主义思想;领导抗战文化发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等等,都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文化的展开,为毛泽东形成新民主主义文化思想和提出“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奠定了实践基础。
在中华文化经历式微败落的遭遇下,提出“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旨在重振旗鼓,使中华文化重焕荣光。“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虽然因近代中国落伍而使文明蒙尘,但它“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4]707-708人类社会历史上,中华文化几千年领世界文明发展之先,西方近代文明则是后起之秀,它的领先当然具有历史必然性。但是,中华文化始终没有丧失生命力,以国家形态绵延发展的中华文明维系和巩固着中华文化主体性,先进和落后的历史张力成为激发中华民族建设新文化的实践动力。“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充分彰显中国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自信,毛泽东作出的论述涉及中华民族新文化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的思想深刻影响了党领导文化建设的实践。
第一,建立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指导思想。毛泽东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认识文化建设,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文化的“反作用”,认为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为建立中华民族的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所必须。毛泽东一方面指出社会政治和经济对文化的决定性,另一方面又用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强调文化对社会政治和经济以伟大影响和作用。以此为立论根据,毛泽东指出,中国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决定了整个新的国民文化的内容还是新民主主义的,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要建设的文化,虽然还不是社会主义的,但“现时的中国新文化也不能离开中国无产阶级文化思想的领导,即不能离开共产主义思想的领导。”[4]705明确这个指导思想,为中华民族新文化建设坚持正确方向提供了保证。
第二,建立中华民族新文化的使命任务。“新”相对“旧”而言,建立新文化必须破除旧文化。毛泽东曾划分三种民主主义,一是英国、美国、法国的民主主义,即资产阶级民主主义;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主义,即新民主主义,三是苏联的新新民主主义,即无产阶级的民主主义。[11]176对于文化建设来说,这样的划分蕴含着一个道理:不同性质的民主革命决定了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中国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建设任务与旧民主主义、新新民主主义都不同。从中国革命现实要求出发,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文化要反对的是帝国主义文化和半封建文化,这类旧文化不打倒,“什么新文化都是建立不起来的”[4]695,必须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结成的文化同盟作生死斗争,这是开辟中华民族新文化建设道路的任务规定。
第三,建立中华民族新文化的科学态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另辟蹊径,但创新实践不是隔断历史,立足中华大地进行文化建设不是重起炉灶,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必须对历史遗产保持科学的态度,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毛泽东指出:“我们相信马克思主义是正确的思想方法,并不是说我们就忽略了中国文化遗产及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的价值”,[11]531“对于中国和外国过去时代所遗留下来的丰富的文学艺术遗产和优良的文学艺术传统,我们是要继承的”[12]855,决不能“看不起中国的东西,不尊重民族文化遗产,这是极端卑鄙恶劣的资产阶级的心理在作怪”[9]259,“共产党是把人类有史以来的优秀文化遗产都继承下来,加以发扬光大”,[13]35从孔夫子到孙中山都是我们要承继的珍贵遗产。1947年10月,毛泽东转战陕北时来到南河底村上白云山参观寺院的建筑、雕塑、塑像等古迹时说:“这些东西,都是历史文化遗产,要好好保存,不要把它毁坏了。”[8]246树立这样的科学态度,为中华民族新文化建设奠定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基础。
第四,建立中华民族新文化的进取精神。勇于创新是中华民族的基因遗传,“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民族精神铸造了中华文化的底蕴。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重要表现就是创新,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新”归根到底就是文化创新。无论是弘扬革命文化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推动创新、进行创造才能促进中华民族新文化建设向前发展。毛泽东论述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提出了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相统一的思想,强调“中国文化应有自己的形式,这就是民族形式。”[4]707民族形式体现民族特色和特殊风格,中华文化既有的民族形式不能丢掉,但必须跟随时代进步而更新。毛泽东在谈文化创新时曾以木船代表民族形式和轮船代表外国形式作比喻,说明落后的东西必然要废除,创新民族形式要提倡进步,反对保守的道理。[9]33因此,“接受旧的艺术,要创造新的艺术。”[8]259新民主主义的内容决定新文化的民族形式,党领导文化建设只有创造一定的民族形式才能体现民族的特点。
第五,建立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针引领。毛泽东文化思想不仅成为新民主主义文化建设的思想武器,而且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思想指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提出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思想,确立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方针遵循。百花齐放最先是文艺界提出来的,1951年3月下旬,毛泽东为中国戏曲研究院成立题词“百花齐放,推陈出新”。1954年《历史研究》创刊,毛泽东指示办刊要“百家争鸣”。1956年4月28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讲话提出:“艺术问题上的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的百家争鸣,我看这个应该成为我们的方针。”[9]570-571同年5月2日,他在最高国务会议第七次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指出:“在艺术方面的百花齐放的方针,学术方面的百家争鸣的方针,是有必要的。”[9]117在毛泽东看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一种使得文学、艺术、科学能够繁荣起来的方法,也是一条方针。毛泽东确定的“双百方针”在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文化建设过程中反复重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以坚持“双百方针”开创新局面,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动中华民族新文化建设的发展。
《学习纲要》指出,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文化的地位作用,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为我国文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奠定了坚实基础。”[1]7历史在继承中前进,文化建设在延伸中发展,党的文化思想在深化中跃升。习近平文化思想是对毛泽东文化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肩负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的新时代文化使命,毛泽东“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富有现实启迪,对指导中华文化续写更加绚丽的华章具有当代意义。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为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建设提供根本保证。习近平指出,坚持文化建设的守正,“守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文化领导权和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2]462必须“着力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14]从文化建设历史发展看,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在思想和实践上从来没有含糊过,毛泽东区分新旧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以无产阶级领导权为核心标志,由此形成的文化思想包括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毛泽东阐述新民主主义文化时明确指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的文化思想落后于它的政治思想,文化的领导资格“就不得不落在无产阶级文化思想的肩上。”[4]698延安文艺座谈会上,毛泽东虽然没有直接论述党的文化领导权问题,但全篇讲话都贯彻着坚持党对文艺工作领导的思想。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指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15]350,坚持党对文化建设的领导是这个结论的题中之义。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轨道前进。
第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建设提供立场坚守。坚守什么样的立场决定文化建设的价值取向,毛泽东文化思想以“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概括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文化建设坚守的立场。毛泽东指出,必须解决文艺工作者的立场问题,“我们是站在无产阶级的和人民大众的立场”[12]848,文化建设中“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其他许多问题也就不易解决”,[12]857-858“我们的文学艺术都是为人民大众的,首先是为工农兵的,为工农兵而创作,为工农兵所利用的。”[12]863毛泽东揭示的这个根本问题,把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到文化建设的立场坚守上,形成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思想逻辑。改革开放后,党中央提出“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方向,进一步强化了文化建设立场的坚守意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文化建设上要求“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16]160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习近平指出:“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16]155“人民的需要是文艺存在的根本价值所在”,[16]161“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文艺的根本宗旨也是为人民创作。”[16]168建设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必须在坚守人民立场这个根本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和坚定。
第三,必须坚持“两个结合”的思想指引,为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建设提供道路遵循。从党的事业发展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包括文化领域的历史实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中国的运用,从同中国具体实践际的“第一个结合”到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第二个结合”,体现党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基本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升华。毛泽东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第二个结合”的概念,但他在论述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时包含对文化的要求。毛泽东要求全党同志要研究近百年的文化史,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文化问题给予科学的解释和理论的说明,强调“没有文化,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就学不进去。”[12]818他指出:“接受中国古代思想或外国思想,并不是无条件地接受过来,它们必须和中国实际情形结合,根据实际情形而实行。”[11]531习近平明确提出“第二个结合”新论断,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经验提升形成思想和实践的自觉,是对毛泽东文化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习近平指出:“我们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根本途径是‘两个结合’”,[17]“‘第二个结合’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第二个结合’让我们掌握了思想和文化主动,并有力地作用于道路、理论和制度。”[2]458建设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坚持“两个结合”是必由之路。
第四,必须坚持汲取一切人类文明先进成果的建设原则,为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建设提供宽阔视野。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规律是各国各民族创造的文化具有共享性,相互间的文明交流互鉴有利于促进本国和世界文化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坚持胸怀天下”的历史经验在文化建设上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致力发挥中华文化对世界的影响,二是积极汲取外国文化的先进成果。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文化与世界各种文化“建立互相吸收和互相发展的关系,共同形成世界的新文化……中国应该大量吸收外国的进步文化,作为自己文化食粮的原料”,[4]706“我们接受一切来自国外的、对中国有益和有用的东西。”[11]531习近平提出弘扬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彰显了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他指出:“我们要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就要以更加博大的胸怀,更加广泛地开展同各国的文化交流,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借鉴世界一切优秀文明成果。”[18]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立足中华大地,驰骋世界舞台,积极汲取一切人类文明先进成果,才能绽放中华民族新文化的光芒。
毛泽东“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在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形成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新表达,既体现思想一脉相承的契合性,又体现实践与时俱进的跨越性。习近平提出推动中华文明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这一重大命题,赋予“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更为深刻的理论内涵和更为宽广的文明维度。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建设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新时代文化建设的实践路径,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建设中华民族新文化的重要任务。继承毛泽东“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思想,是党领导文化建设守正的要求,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指南。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导中国实践,必须在守正中创新,以创新巩固守正,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人类文明先进成果相结合,实现中华文化从传统到现代的历史跨越,实现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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