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1-54345062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法商北楼327室
Copyright © 2024 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版权所有
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习近平著作选读》课程建设专家咨询会
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2026年春季学期全体教职工大会
春茶轻语·芳华有礼——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三八”国际妇女节主题活动
华东师大两门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课”即将 在中国大学MOOC双开讲,快来报名!
瞄准“十五五”时期人才需求 加快提升课程建设质效——“纪检监察理论与实务基础”课程组召开集体备课会
华东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召开工作例会 部署2026年度研究工作
汇聚名刊智慧,共谋期刊发展《思想政治课研究》期刊建设座谈会在沪召开
启华章 建新功:华东师范大学・中共四大纪念馆 党的支部建设研究座谈会召开
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六次会议顺利举行
小马奔腾,奋进新程——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年晚会顺利举办
摘要:基于2000—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中有关“海外中共学”研究的立项数据所作的统计分析,可知21世纪以来“海外中共学”研究的立项数总体呈稳步增长之势,多集中于党史党建和马列科社等学科领域。CiteSpace关键词所呈现的时区图谱与共现图谱显示,21世纪以来国内的“海外中共学”研究主要集中于四个方向:“他者视域”下的认知建构、国际传播中的话语体系、学术史视域下的理论认知与评价、全球史视域下文献整理与史实建构。由国家社科基金所立“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亦可知,其主题演进呈现出实践导向不断强化、研究维度不断拓展以及主体性建设不断强化等三个鲜明特征;国家战略需求、海外研究取向以及研究范式转型是驱动研究项目的主题演进的主要动因。未来的“海外中共学”研究应借助学术史与人工智能技术,在深化对“海外中共学”理解的同时,助推“中国理论”走出去,为构建具原创性的自主知识体系提供助力。
关键词:21世纪以来;“海外中共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主题演进
本文发表在《中国学(中英文)》创刊号。
作者简介:吴原元,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国中国学、20世纪中外文化交流、海外中国学史研究。
“读懂今天的中国,必须读懂中国共产党。”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稳步推进与中国的快速崛起,中国共产党取得的显著成就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研究。随着“海外中共学”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与研究的热点,国内学界就此展开的再研究亦呈蓬勃发展之势,相关研究成果可谓宏富之至。颇为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自2000年以来,相继设立就海外中国共产党研究展开再研究的课题项目(下文简称“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近年来更呈急剧增多之势。众所周知,国家社科基金所立项目,既呈现知识生产的国家意志,亦可窥探学术研究的经世取向。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学界有关“海外中共学”研究的成果尚不多见,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为研究视角的则更是付之阙如。有鉴于此,本文拟以2000—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所设“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为研究对象,就其概况进行梳理,探析其发展脉络、研究主题及演进特征,并就其内在动因展开分析,以期窥探21世纪以来“海外中共学”研究的面相及其发展趋向,亦期望借此为“海外中共学”研究的未来发展提供建议与启迪。
一 研究项目的概况分析
2000—2024年期间,国家社科基金就海外中国学研究设立1740项课题,其中“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为222项。从年度变化来看,国家社科基金所立的“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图1),大致可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0—2010年),“海外中共学”研究的立项数累计仅10项,占总量的4.5%左右;第二阶段(2011—2020年),相较此前十年大幅增长,共立项96项,显示该研究方向逐步受关注;第三阶段(2021—2024年),所立课题项目数为116项,占总数的52%。由此可见,这一时期的“海外中共学”研究之热度显著提升,由边缘议题逐渐发展成为热点课题,呈现出研究资源不断汇聚的发展态势。
由项目类型分布来看,重大项目9项,分别为2011、2019年各1项,2021年5项以及2024年2项;重点项目11项,2015年和2022年各1项,2020年2项,2021年3项,2024年4项;一般项目占比最高,共111项,占项目总数之比重超过了50%。尽管在2013年以前,一般项目立项数多是1至2项,但此后即呈稳定增长态势,由2013年的2项增至2024年的22项。青年项目共立70项,占项目总数的比重为31.53%,自2008年之后,每年所立项目为2至6项不等,2024年,剧增至15项。至于西部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所占比重均未超过7%,分别为14和16项,且多立项于2013年之后。
立项项目的承担机构,则呈分散格局。2000—2024年,共有137家科研机构有“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获立项。其中,立项数超过3项的,有21家科研机构,近85%的机构立项数为1至2项。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与华东师范大学的立项数量分别为12项与5项;北京联合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延边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各4项。不同机构依托于自身学术传统和地域特色,逐渐形成了各自的研究路径。这种基于机构底蕴的分野,正是催化“海外中共学”研究视角多元化与构建跨学科研究生态的重要因素。
表1 “海外中共学”研究立项学科分布
国家社科基金所立“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的学科分布,亦颇值得关注。“海外中共学”研究作为跨学科属性极强的新兴研究领域,并没有独立的学科划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所立“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分属于18个学科类别(见表1)。其中,党史党建学科居于主导地位,所占比重为26.13%,海外馆藏档案史料挖掘所占比重更为突出;马列·科社学科占比13.06%,主要围绕海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海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及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实践海外认知的再研究,凸显了“海外中共学”研究在意识形态建构与国际话语权方面的核心关切;外国文学、新闻学与传播学、语言学学科的立项数均超过20项,占比分别为10.81%、10.81%与9.46%,这些学科主要聚焦于中国与中国共产党国际形象的认知机制、误读成因及其应对策略,同时深入探讨中国叙事的国际传播路径。
基于年度数量、项目类型、依托机构以及学科分布的统计分析可知,在海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注中国和中国共产党之时,国内对其所展开的再研究亦呈现出相应的关注度,且有加剧之势;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海外中共学”研究已然走出传统的党史与马列科社,并为多机构共同关注与聚焦。21世纪之初,严绍璗曾就海外汉学研究的意义如是言道,国内学术界对于海外汉学(中国学)研究的深入,“意味着我国学术界对中国文化所具有的世界历史性意义的认识愈来愈深入……或许可以说,这是20年来我国人文科学的学术观念的最重要的转变与最重大的提升的标志之一。”借用其言,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于海外中国共产党研究的关注,既是学术视野日趋国际化的表现,更凸显出解读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世界性意蕴的迫切渴望。
二 项目聚焦的主题及其具体内容
就“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聚焦的主题而言,呈现出现实关切与理论价值兼具的特点。由关键词共现图谱可知,“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主要聚焦于他者视域下的认知建构、国际传播视域下的话语体系、学术史视域下的理论认知与评价、全球史视域下的文献整理与史实建构等四个主题。
有关“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所聚焦的四大主题,其之具体情况如下:
图2 “他者视域”下的认知建构研究项目的关键词共现图谱
其一,“他者视域”下的认知建构研究。由“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的标题可知,众多项目从“他者”视角出发,分析海外对中国及中国共产党的形象认知及其建构机制,尤其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国际社会的传播与阐释。关键词共现图谱显示,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中国形象"“中国观”“中共国际形象”“建构”“演变”“新时代”等展开(见图2)。
在“他者视域”下的认知建构这一主题下,中国国家形象的海外认知及演变是主要研究内容之一。比如,吴光辉的“现代日本学者想象与重构中国形象的研究”、范玲娟的“‘剑桥中国文库’的英语世界解读与中国形象建构研究”、孙敏的“西班牙外交官‘中国记忆’里的中国形象建构、解构与重构研究(1845—1950)”等项目,探讨的是国际社会中各类跨文化文本如何塑造中国国际形象,揭示其背后的话语建构逻辑与政治意涵;王瑞林的“21世纪国外涉华纪录片中的中国国家形象研究”、周思静的“英美纪录片的中国形象与话语策略研究”、常江的“中国崛起背景下美国主流媒体对中国国家形象的建构机制研究”等项目,以主流媒体或影视作品作为切入点,分析中国崛起背景下各国如何通过文本叙事建构“中国形象”,揭示其叙事框架、话语策略背后的内在逻辑与国家意志;陈富瑞的“21世纪华裔美国文学中的中国形象研究”、李雁南的重点项目“日本文学中的‘新中国’形象研究”、张立友的“新时期乡土小说域外经典化中的中国形象生产研究”等,则从海外文学或外译作品中的中国书写出发,分析中国书写与形象建构之间的内在关联。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项目聚焦于历史、地理教科书及国际汉语教材中的中国叙事,从认知视角分析海外青少年“中国观”的塑造,探析这些教育文本如何服务于国家利益博弈或是成为服务于意识形态的工具。还有不少“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是以国际认知网络中中国形象的动态重构机制为研究内容,通过对海外中国认知变迁的纵向对比,揭示政治格局、文化交往与社会心理结构等对“中国观”形成的影响。
海外“他塑”中国共产党形象的认知建构及演变,亦是“他者视域”下的认知建构这一主题的重要研究内容。不少研究项目以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的关键发展阶段为切人点,系统梳理海外各类主体对中国共产党形象的“他塑”和认知演进,并关注国际关系变动、地缘政治格局与国内政治氛围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以揭示国际社会对中国共产党认知的深层逻辑与演进规律。例如,程玲的“冷战前美国左派刊物的中共认知与新时代党的国际形象传播研究”、林铁的“西方旅行者‘革命中国'形象书写的演进与建构研究(1921—1949)”、聂莹莹的“延安时期来华英美人士‘他塑’中国共产党国际形象研究”、魏少辉的“英国政府视角下的中国苏维埃运动研究”等项目,即聚焦于旅华记者、外国政要、左翼学者的中国共产党形象建构与书写;王美平的“战时日本政府对中国共产党的调查、认识与决策(1931—1945)”、李晔的“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国际形象塑造及其新时代启示研究”、卢晓娜的“二战期间美国观察家的中共认知及美国对华战略调整研究”,利用这一时期的“红色中国”报道、同盟国对华战略、敌国情报文献等史料,梳理西方视角下的中国共产党抗战态度与领导力。此外,还有不少研究项目结合语料库语言学、大数据分析、社会媒体分析等方法,分析中国共产党在大变局时代的国际形象塑造及其演变机制。
除此之外,海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的再研究亦是重要研究内容所在。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重大理论成果,既是海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的核心内容,亦是国内再研究所聚焦的核心内容。金瑶梅的“海外左翼学者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知与评价研究”、金伟的重大项目“海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状况与分析”、高小升的“国际社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等研究项目,即聚焦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际社会的传播以及接受,就国际认知的深层逻辑及其阐释路径展开剖析,并就如何更有效的国际传播以及化解国际社会的误读提出应对策略。
图3 国际传播视域下的话语体系研究项目的关键词共现图谱
其二,国际传播视域下的话语体系研究。21世纪以来,在数字化、智能化的全新传播生态下,构建与传播中国特色对话话语体系已成为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战略任务。在关键词共现图谱中,“中国形象”“国际传播”“译介”“接受”“建构”“对外话语体系”等成为高频词汇(见图3)。学界深刻认识到在把握中国文化主体性的同时,也要兼顾国际受众视角与传播对象的接受逻辑。
围绕这一研究主题,不少研究项目通过海外接受效果分析,梳理中国特色对外话语体系的发展历程,分析影响海外传播的因素和机制,探索构建中国叙事体系的有效模式,以进一步化解“信息流进流出的‘逆差’、中国真实形象和西方主观印象的‘反差’、软实力和硬实力的‘落差’”,如王鑫的“BBC中国题材纪录片与中华文化对外传播话语体系研究(2000—2015)”、张威的“中国特色对外话语体系在英语世界的译介与传播研究(1949—2019)”、金菊花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核心术语外译在东亚国家的传播与接受研究”、刘丹丹的“‘中国关键词’在日本主流媒体中的翻译与传播研究”等。与此同时,不少研究项目将关注的重点聚焦于毛泽东著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求是》英文版等中国共产党重要政治文献在海外的接受效果以及国际影响力建设,探讨在跨文化交流过程中如何提升政治文献的传播效能。颇为引人注目的是,不少“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以红色经典、当代文学、新时期文学等文艺作品为主要研究对象,在呈现其在海外的译介与接受之同时,注重将这些作品视为中国共产党革命历程、国家发展进程尤其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文化镜像,关注意识形态对译介传播、接受效果的影响。
其三,学术史视域下的理论认知与评价研究。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中国学家史华慈(Benjemin I.Schwartz)在其博士论文中提出“毛泽东主义”,引发西方学界激烈争论,并成为此后西方学界研究的核心论题。国内学界自20世纪80年代末后,开始以学术史视角就海外中国共产党研究展开梳理。在关键词共现图谱中,“毛泽东”“毛泽东思想”“中共党史研究”“学术史”等是常见词(见图4),可见学术史视域下的理论认知与评价是“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的重要主题。
由关键词共现图谱可知,海外“毛泽东研究”的再研究及其批判性反思,是这一研究主题的主要内容。不少研究项目集中于毛泽东著作的译介,以译本为切入点,从不同时期与语种语境出发,梳理其在海外的传播路径与接受状况,进而提炼出主要的译介策略及其影响因素,如巫和维的“《毛泽东选集》英译研究”、黄立波的“毛泽东著作中外百年多语种翻译通史研究”等。还有研究项目则聚焦于毛泽东思想的海外传播以及形象塑造,如董标的“海外毛泽东教育思想研究述评”、张明的“海外毛泽东研究的最新进展及其批判性阅读研究”、宋德超的“毛泽东思想在法国之效应的历史性研究”等。此外,有研究项目以毛泽东的海外文学书写为关注点,通过评析各类文学作品对毛泽东形象的呈现方式,以揭示其中常隐含东方主义凝视与历史虚无主义倾向,如曾繁健的“英语文学中的毛泽东形象研究”、王芳的“海外毛泽东传记文本中的历史虚无主义批判研究”等。在围绕毛泽东思想的学术史梳理中,学者们通过系统分析不同国家、不同学术流派的研究观点,逐步勾勒出毛泽东思想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历程,明晰其在不同政治、文化环境中的接受程度与影响力演变,并通过学术对话促使国际社会对毛泽东及其思想形成更全面准确且深入的认知,促进“毛泽东研究”在全球语境中的持续发展。
海外中共党史研究的学术史回顾与评析,则是这一主题的又一重要研究内容。不少研究项目以外国政治体、学术机构、媒体与文学作者等多元主体的中国共产党观察与书写为研究对象,梳理海外学界对中国共产党政治制度与历史经验的研究演进,在厘清学术脉络的基础上揭示其认知演变与背后的深层逻辑。例如,刘本森的“英美学界的中国抗战史研究”,聚焦20世纪80年来英美学术界对中共抗日根据地历史的研究,梳理其发展历程与阶段性特征,力图厘清英美话语体系对全球抗战史研究及中共形象建构的影响;又如,韦磊的“21世纪以来美国的中共党史研究评析”,以美国学术界和智库对中共党史及中国国家形象的认知演变为研究论题,旨在还原美国视域下中共叙事的结构逻辑与影响机制。
其四,全球史视域下文献整理与史实建构研究。在战乱与动荡中,诸多珍贵史料散佚,海外馆藏档案文献为中共创建史、抗战史、党际交往史等研究提供了全新史料与独特视角。21世纪以来,“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越来越多聚焦于文献档案、人物史料等资源的搜集与资料数据库的搭建。关键词共现图谱(图5)结果显示,“整理与研究”“熔藏档案史料”“中国共产党”“中共创建史”“中共抗战”等是此类研究项目的常见关键词。
就这一研究主题而言,其内容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围绕各国所藏中国共产党文献史料进行整理与研究,如赵新利的“日本馆藏中国共产党新闻宣传史料整理与研究(1921—1945)”、朱晓明的“法国档案馆有关中国共产党早期活动的法文文献汇编和研究”、杨琰的“美国馆藏西方记者笔下的中共敌后抗战观察文献整理与研究”等;二是基于早期革命者档案的人物叙事研究,主要是依托跨国档案材料,以“人”为切入点,力图明晰中共早期革命者在海外的活动轨迹、组织关系与思想转化过程,展示特定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建设及马克思主义传统的丰富面相,如孙秀玲的“共产国际联共(布)涉疆中共党员档案搜集整理编纂研究”、王彦龙的“日本馆藏早期留日建党先驱档案收集、整理与研究”、文金贝的“法国外交部档案中有关中共早期知识分子留法勤工俭学的文献翻译、整理与研究(1912—1927)”等;三是各国馆藏中共党际交往的史料钩沉与研究,如那日苏的“俄蒙所藏中国共产党与蒙古人民革命党党际交往档案文献整理研究”、刘艳玲的“日本馆藏中国共产党对日党际交往历史文献的整理与研究(1949—1972)”、吴泉成的“英国藏中英建交档案整理与研究(1949—1972)”等。此类研究主要聚焦于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中与各国政党的对话与互动,通过对各国外交档案材料爬梳,探究中共如何在复杂的国际政治格局中建立联系的历程,并结合党际交往的历史经验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外交理论与实践提供多维度的启示。
三 项目主题的演进及其特征与动因
如果用关键词共现图谱的手段对“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进行分析,则会发现“中国形象”“整理与研究”“中国共产党”“中国观”“中共国际形象”等是高频词。其中,“中国形象”贯穿于整个时间轴,是最具中心性的关键节点。早期“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中的“中国形象”研究,多集中于海外中国形象的认知解析;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学术界的视野逐步拓展至对各国“中国观”的演变及背后认知转变的深层剖析;近年来,则更加关注中国在全球治理语境中的形象塑造。围绕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形象与意识形态的探讨亦不断深化,从早期的国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评析转向”他者视域”下中国共产党的治理能力、领导能力及治国理政创新实践的剖析。海外中共历史文献整理与研究不仅频次高且占据中心,并呈多元化的拓展,这体现了学界对海外中国共产党档案文献的高度重视;研究的视野则从被动追踪各国新披露的文献延伸至报刊、口述材料及馆藏史料的搜集与整理,这为构建更具立体感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国际叙事提供支撑。
由项目主题的演进可知,“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既紧扣现实需求,又充分兼顾学术关切。具体而言,呈现以下三个鲜明特征:
第一,实践导向不断强化。21世纪以来,“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在搭建海外“认知中国”历史脉络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在形象塑造,国家传播等方面的战略需求。例如,赵新利的重大项目“日本馆藏中国共产党新闻宣传史料整理与研究(1921—1945)”,依托跨学科团队对日本馆藏挡案进行系统性爬梳,为中共宣传史研究提供了全新视角;高晓林的重点项目“中国共产党的国际形象塑造研究”,聚焦于历史镜鉴与现实策略的融合,为新时代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提供兼具学理深度与实践效能的解决方案;张利娟的西部项目“六十年来英国历史教科书中的中国形象研究”,则以英国历史教科书为核心研究对象,力图揭示西方中心主义历史叙事中中国形象的建构逻辑及其深层意识形态动因。这些研究项目或依托海外馆藏与舆论资料,剖析中共历史宣传、国际形象塑造与他者叙事机制,或通过对西方国家中小学历史教材、主流媒体叙事等长期文本的梳理,揭示其对中国形象的想象与建构模式,为回应西方中心主文叙事、构建中国话语体系提供理论支点。由此可见,这些研究项目既强调对海外相关研究的系统梳理,也注重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国际传播策略与误读应对机制,以推动实践路径与学理逻辑协同发展。
第二,研究维度不断拓展。“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从早期集中于美国、日本,俄罗斯等传统大国,逐渐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全球南方”国家延伸。与此同时,研究议题也突破在“冷战”与“强国关系”框架下侧重意识形态竞争与制度优势比较的研究倾向,转向“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与全球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例如,有研究项目探索新兴研究区域对中国形象的认知和传播方式,即通过多国媒体内容分析,推进有关中国形象建构的“本土化”转向。又如,有研究项目集中于探讨如何契合区域语境的理论视角和方法路径,推动中国在“全球南方”国家的形象建设,以平衡全球传播中的“中国形象”。还有研究项目着眼于教育、人文、传媒等领域的制度性互动机制,注重从话语传播的受众出发,立足地方语境,探讨“软传播”在国家形象建构中的作用。
第三,主体性建设不断深化。2016年,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中国在世界上的形象很大程度上仍是‘他塑’而非‘自塑’”。此后,“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即逐渐由早期“理解西方如何看中国”的他者视角解读,转向致力于建构“中国如何让世界理解中国”的主体叙事。不少研究项日通过批判性分析海外研究中的意识形态预设,以推动构建以中国实践为核心的解释框架。例如,于海青的“国外马克思主义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编译与研究“项目,即聚焦于新时代政党外交与党际关系理论,强调要以党的对外交往主场平台的搭建助推中国实力向国际话语权的转化;廖幸谬的“海外中国共产党政治研究的学术史研究”项目着眼共同富裕、人民政协等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实践,揭示全球视野下“中国方案”的价值意蕴。与此同时,有研究项目关注政治话语的国际传播、核心概念的翻译表达、海外受众的语境适配,从传播路径,受众分析、文本生产等多个维度,力图构建具有传播效能与理论深度兼具的话语体系。
“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主题的演进,既有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推动,也有学术界内生动力的持续积聚。具体而言,主要动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国家战略需求。2000—2010年期间,“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不仅数量较少,且多以对国外成果的引介、梳理为主。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和政府对中国形象、中国国际传播力与国际话语权提升的高度重视,“海外中共学”研究亦走出译介,更多朝向传播力与话语权的重构与提升。2016年,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让世界“知道‘学术中的中国'‘理论中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中的中国’”。在此背景下,“海外中共学”研究呈现出“现实导向”与“跨学科融合”的趋势,更多服务于我国国际传播能力的提升、探索国家形象与中国共产党形象的提升路径。自2016年以来,“他者视域”下国家形象和中国共产党形象认知的研究项目占“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总数的一半,显示学术界对于国家传播需求的积极回应。
在全球传播格局日益复杂、信息日趋碎片化的背景下,习近平在2019年指出,应顺应国际传播领域“移动化、社交化、可视化”的趋势,强调构建对外传播话语体系、提升国际话语权的重要性。这一现实需求推动学者们开始转向对传播路径、媒介机制与舆论接受等环节的系统研究,一系列有关国家形象建构与批评话语分析的项目涌现。2021年,习近平强调“要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用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这一目标推动“海外中共学”研究更加强调理论内涵与国际表述能力的同步提升,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政治文献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中国理论”的国际传播与认知的研究项目迅速增加。
第二,海外研究取向。顾颉刚曾言:“学术的方面,也因时势的需求而促成思想的转变,于时代的背景关系最切。”随时代发展和学术思潮变化,海外中国共产党研究处于不断变动之中。冷战初期,面对共产主义中国已趋稳固,且在亚洲的影响力日益上升,海外中国共产党研究呈现鲜明的资政性质,新中国的政党及其国家制度、领导人和意识形态以及精英政治、党的组织结构及其运作方式等成为研究重点所在。20世纪70年代末之后,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以及中国渐趋融入世界,尤其是中国政治体制的调整、社会阶层的变化、新兴利益群体的崛起、国家治理的参与主体日益多元化以及参与空间的逐渐扩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持久性与调适性成为海外中国共产党研究的主要取向。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崛起的根源和奥秘成为西方学者的兴趣和关注所在。越来越多的海外学者关注中国共产党的新思想、管党治党新举措、治国理政新战略,不少域外学者倡导“将政党(中国共产党)带回来”,注重考察在一党长期执政之情境下中国如何实现持续稳定与发展。
如上所述,21世纪初期国际学界对于中国共产党的研究,主要以党的历史发展与制度特色为取向,彼时的“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亦主要关注海外中共党史研究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及中国在全球治理与多边机制中的话语权提升,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关注焦点遂逐渐由经济发展转向制度优势与中国理论方案的世界性意义。在此青景下,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理念与制度特色等成为国际中国共产党研究的新热点。为回应国际认知,国内学界注重探究中共制度特色的世界性意义及其对外表达机制。与此同时,由于国际社会对中国共产党在气候变化、数字治理、南南合作等全球性问题中的角色表现日益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国内学者对中国政治文化理念、国家与政党国际形象的海外认同及其接受机制的研究兴趣。由上可知,“海外中共学”研究项目的主题演化,实与“海外中共学”的潮流或者说取向之嬗变存有密切关联。
第三,学术范式转型。21世纪初期,国内对”海外中共学”的研究多以历史学为主,研究方法亦以文本解读与定性分析为核心。然面,伴随学界对“知识生产中国化”与“问题意识本土化”的高度关注,研究范式逐步向交叉融合、多元并进的方向演进。政治学、国际关系学、翻译学等学科理论与方法的相继引入,打破了以往学科壁垒,推动了研究议题的拓展与研究工具的革新。正因如此,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基于语料库,运用语言学方法分析海外媒体报道中共的话语偏向;还有部分学者则结合传播学的理论与方法,探讨海外受众对中共叙事的接受机制。在这一进程中,“海外中共学”研究日益打破学科壁垒,以更具开放性与穿透力的方式,回应全球学术界对中国议题的多元期待,使中国叙事以更加沉稳有力的姿态融入全球知识生产的洪流之中。由此可见,学术范式的嬗变为研究视角与方法的不断革新提供了重要动力,在强化“海外中共学”研究的现实关切之同时,亦为提升中国国际话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理论支持和实践启示。
结 语
21世纪以来,国家社科基金就海外中国学研究设立1740项课题,其中“海外中共学”研究为222项,所占比重约为13%,如果划分时间段,则其中的变化趋向颇为引人注目:2000—2010年,海外中国学研究课题数共152项,而“海外中共学“研究为10项,所占比重仅为7%;2011—2015年,海外中国学研究课题数增至333项,“海外中共学”研究课题数亦增至32项,但所占比重仍仅为9.6%;2016年始,海外中国学研究的课题数每年均达到三位数,至2024年共立项1255项,“海外中共学”研究则增至180项,占总数的14.3%。上述统计显示,包括“海外中共学”研究在内的海外中国学研究日益受到关注与重视。更为值得注意的是,“海外中共学”研究所占比重呈现出明显剧增之势。可以想见,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及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日趋提升。“海外中共学”研究将更趋活跃,其在海外中国学研究内亦将由边缘日渐跃升为主流,成为海外中国学研究的主潮乃至中心。
此前的“海外中共学”研究,更多的偏向于动态追踪与译介,或是学术史梳理。及至21世纪初,“海外中共学”研究课题仍以学术史梳理为主导。自2016年以来,“海外中共学”研究流行的取向是梳理并评析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的世界认知及影响,或是中国理论与实践的国际表达及传播,其背后的旨趣是服务于国际形象构建与国际话语权提升。与此种趋向相伴随的是,国内学术界倡导“海外中共学”研究应由“他塑”转向”自塑”。比如,有学者即谓应重构“海外中共学”的基本内涵,以“实现国际上有关中国共产党的知识建构由中国知识界直接完成”,其研究内容应包括中国共产党国际活动研究、中国共产党的国际形象与国际影响力研究以及对“海外中共研究”的再研究。
顾名思义,“海外中共学”的主体是海外知识界,客体则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与现代化建设以及在革命与实践中所创建的理论与思想,其有着自身独特的学术语境和学术传统谱系;“海外中共学研究”则指的是中国知识界对海外中国共产党研究所展开的再研究,是中国学术发展和现实观照的产物,所呈现的是中国学人的学术视角、立场和旨趣。“海外中共学”与“海外中共学”研究,有着全然不同的属性,不可将二者等同混用。至于将“海外中共学”内涵扩展至涵盖中国知识界建构的中国共产党知识,以改变“中国知识界缺席的状况”,则可能只是一种“想象”。事实上,中国知识界一直在致力于中国共产党知识的建构。其问题在于,如何让中国知识界所建构的中国共产党知识在国际知识场域被倾听、理解乃至认同与接受。如所周知,伴随着中国式现代化成为全球关注的对象,中国共产党研究已成为国际竞争的知识场域,有关中国共产党的叙事呈现“百家争鸣”之势。中国知识界建构的中国共产党叙事要成为国际场域富有竞争力乃至主导性的叙事,就需要对海外中国共产党叙事展开探寻,厘清其生成逻辑与理论方法,在丰富自身对中国共产党理解的同时,亦为自我认识与研究提供刺激与反思的视野,正所谓“异调亦可互为激荡”。此即“海外中共学”研究的价值意涵所在,亦系开展“海外中共学”研究的主要取径所在。
总而言之,伴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与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未来的“海外中共学”研究应当以“学术史”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对既有海外研究成果的学理反思与批判吸收;与此同时,“海外中共学”研究者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地借助AI工具提升在资料挖掘、跨语言文本翻译比对、跨区域信息整合等方面的能力,深入识别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共产党相关议题的认知图谱和舆论演变。借助学术史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海外中共学”研究,不仅将助推“中国理论”走出去,还将为构建具原创性的自主知识体系提供助力。
齐卫平,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主要从事中共党史党建、当代中国政治和政党制度等方面的研究。主编、独著、合著、参编著作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0余项。
。
摘要:以规划引领发展,是彰显党治国理政重要经验和政治优势的实践路径,体现党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体现党长期执政谋划战略、擘画前景的制度优势,体现党治国理政整合资源、统筹安排的体制保证。以规划引领发展,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过程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实践路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循序渐进中向前推进,在守正创新中迈出不断发展进步的步伐。以规划引领发展,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性的实践路径,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也是全体中国人民的热切期待。以规划引领发展,是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的实践路径,伴随实践深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不断提升,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发展目标日益清晰,战略构想愈益完善,战略谋划逐渐丰富。党中央提出制定“十五五”规划的建议,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奋斗。
关键词: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十五五”;社会主义现代化;规划引领发展;阶梯式递进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战略任务,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议》起草工作、主要考虑和基本内容以及几个重点问题,向会议代表作了说明的报告(以下简称《说明》),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征程的奋斗提供了思想指南、确立了行动纲领。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发展表明,以规划(计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以下统一用“规划”。是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基本实践路径。事实证明,通过规划性的战略谋划推动经济社会循序渐进地发展成为国家治理的中国模式,规划引领对推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开启“十五五”征程之际,从实践路径加深认识规划引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有益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实现党中央确立的发展目标而不懈奋斗。
一、以党治国理政重要经验和政治优势推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重要政治优势。”这个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规划引领发展的价值意义,凸显了中国之治的思想精华和实践逻辑。从一定意义上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走过的国家治理之路,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坚持以规划引领发展,这是中国之治的智慧体现,存储着中国发展的成功密码。
作为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以连续性贯穿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实践,以接续性呈现我国经济社会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从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到制定“十五五”规划,历史的发展伴随时空演进发生了很多很大的变化,其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也因遭遇挫折而产生过一些思想迷惑,但以规划引领发展这件事始终没有放弃过,完成一个五年规划紧接着继续制定和实施又一个五年规划,构成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完整图景。从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团结带领人民在艰辛探索中坚持以规划引领发展,通过完成一个个五年规划所设定的目标和部署的任务,引领中国一步步走向繁荣。总结党以规划引领发展的治国理政重要经验,“连续性”体现一以贯之的执着,“接续性”体现与时俱进的发展,“连续性+接续性”创造了我国经济有韧性和社会具有保障的国家治理之路,蕴含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成功道理。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政治优势,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在根本保证上形成社会主义建设的统一领导,在资源整合上显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看规划引领发展,其政治优势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核心领导的权威优势,二是全面部署的组织优势。中国共产党是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这就决定了经济社会发展统一领导的政治逻辑。坚持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建设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保证。我国是一个地域广袤,拥有56个民族和14亿多人口的大国,资源丰富但分布不均衡,力量强大但需要加强整合,这就决定了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统筹协调的治理逻辑。我国新型举国体制形成全面部署国家建设战略任务、统筹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的组织优势。党的领导的权威优势和资源整合的组织优势相辅相成,是规划引领发展彰显中国之治的成功道理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就是一部社会主义建设史。党在艰辛探索中不断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从因缺乏经验机械照搬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模式,到解放思想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党领导人民、依靠人民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在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中国化时代化实践中,谱写了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光辉篇章。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前进道路上,以规划引领发展的优异成绩,交出了一份紧扣国情、接续破局、创造奇迹的出色答卷。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成就,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创造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有力诠释了规划引领发展的重要经验和重要政治优势。
70多年来,我国发展的成就有目共睹,中华大地上发生的深刻变化验证了规划引领发展的重要经验和重要政治优势。第一,初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自“一五”计划起,国家主导工业化战略,推动我国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奠定了产业自主、技术独立、体系完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基。第二,作出改革开放决策改变了中国命运,通过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创新探索,突破了传统体制的束缚,重塑了中国经济的内生增长逻辑,扩大了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的平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注入了强大的内外驱动力。第三,取得经济快速发展的成就,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创造了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为人民营造安全环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胜各种风险挑战提供支撑。第四,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在全球经济长期处于低迷的现状下创造复苏机遇,以国家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为基础对推动世界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效得到充分彰显。第五,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以体现鲜明中国特色的实践跳出西方国家现代化模版,打破了“现代化=西方化”的迷思。这些发展成就可以说明,规划引领发展的治国理政这条重要经验,以社会主义显著优势的发挥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毛泽东提出:“我们必须用几十年时间,赶上和超过西方资产阶级用几百年时间才能达到的水平。”这个目标今天已经变成事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完成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中国人民甩脱了贫穷落后的帽子,迈上强国建设的民族复兴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到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一以贯之的主题是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主题的揭示,凝练了我国以规划引领发展的精神要义。主题就是目标指向和实践坐标,抓住主题才能明确奋斗方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主题为规划引领发展奠定了根本基调,新中国史的发展逻辑正是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为中心展开的。1954年9月,毛泽东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致开幕词中说:“准备在几个五年计划之内,将我们现在这样一个经济上文化上落后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文化程度的伟大的国家。”由此可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从一开始就与五年规划紧密相联系,各个历史时期完成五年规划的任务,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既是一个个阶段性发展的里程碑,又构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整的历史链。从“一五”计划打下独立工业体系的根基,到“十四五”规划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再到党中央提出“十五五”规划的建议,我国发展环环相扣,成绩斐然。完成一个五年规划,翻开下一个五年规划的扉页,前一个五年规划的任务完成为后一个五年规划奠定基础。
作为中国之治的点睛之笔,规划引领发展体现党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体现出党长期执政谋划战略、擘画前景的制度优势,体现党治国理政整合资源、统筹安排的体制保证,也让中国之治的优势在持续奋斗中愈发显著。充分运用好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是制定和实施新的五年规划的要求。党中央对“十五五”时期的目标任务进行战略谋划,“既同‘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理念和思路保持连续性,又准确把握未来5年我国发展大势,提出符合实际、具有前瞻性的总体思路、重大原则、主要目标、战略任务”,为创造规划引领发展的新经验指明了方向。在历史延续进程中,以规划引领发展取得的成就振奋人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研究“十五五”规划的制定问题,党中央提出指导性建议,充分运用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作出的战略部署对更好发挥国家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进一步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以接续奋斗的谋划推动现代化历史过程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
《建议》提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这是对新时代新征程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作出的重大判断。揭示历史发展的方位就是明确在历史过程中所处的位置,把“十五五”时期肩负的使命任务置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加以认识,有助于深刻理解“关键时期”的思想意蕴,有助于增强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不懈努力、接续奋斗的实践自觉。
从历史维度看,现代化建设的中国实践可以划分为两个大的时段:一段是模仿西方搞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从1840年鸦片战争后以“师夷”为导向学习西方工商业发展,到辛亥革命后试验西方政治制度,先进的中国人追求现代化的努力都以西方现代化为蓝本,但都以失败而告终。另一段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搞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领导中国革命,到新时代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以现代化建设的出色成就,从根本上逆转了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两个时段有历史连接点,但性质不同。第一时段的失败提供了现代化建设另辟蹊径的历史契机,第二时段的成功点燃了中国人民长期夙愿的圆梦希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就,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现代化建设第二时段的历史过程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实践特征,形成与第一时段迥然相异的建设格局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以领导中国革命为主要任务,目的是以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统治,为进行现代化建设创造前提条件。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开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起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构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过程的三个发展阶段。“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中国发生沧海桑田的巨大变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两个庄严宣告永垂中华民族史册:一是2021年建党百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二是2022年党的二十大宣告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党团结带领人民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胜利完成“十二五”规划为基础,先后制定和实施“十三五”“十四五”规划,提出“十五五”规划建议,都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体的历史方位出发谋划战略部署,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过程的发展。“‘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从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转向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清晰地展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过程的发展路线图。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过程是自信自强的实践过程,是创新创造的发展过程。在世界发展中,率先走上现代化道路的是欧洲国家,现代化的发源中心在西方。18世纪60年代,英国掀起工业革命,以创造巨大生产力的变革瓦解了传统农业社会的结构,开启了人类发展史的新时代。西方国家纷纷效而仿之形成现代化浪潮,成为历史发展大势。随着现代化的西方模式日益成形,世界各国谋求发展的思维被束缚于成功国家的经验,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的近代实践就是因为这样的思维而陷入失败的困境。但是,搞现代化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没有千篇一律的实践模式,现代化道路也不是独一无二的单项选择,各国只有找到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道路才能成功推进现代化。经历过近代中国搞现代化的失败教训,有过曾经模仿苏联模式搞社会主义现代化遭遇挫折的经历,中国共产党不断增强独立自主探索现代化道路的思想自觉,交出了一份成功创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出色答案,为人类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新的选择。党的二十大概括提出并系统阐述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总结中国式现代化的创新创造特色,揭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形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过程中重大创新成果。
任何事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动态性发展构成变化性进展的历史过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伴随思想认识的日益深化和实践自觉的不断提高,并以创新思想和实践的努力推动历史过程持续向前延伸。马克思主义认为,螺旋式上升是历史发展的特征,这个重要观点表达了一个深刻思想,即历史发展不是直线的过程,可能出现挫折甚至倒退的逆流,但向前进步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过程看,阶梯式递进代表依序发展,是一个个台阶的攀升过程;不断发展进步代表前进趋势,是一次次跃迁的连续过程。两层意思相统一,阶梯式递进演化为不断发展进步,不断发展进步推动着阶梯式递进,两个词语构成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动态叙事。从历史线索看,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进程开启了探索的阶段,改革开放的实施标志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进程形成创新发展的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人民创造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突破,在“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基础上乘势而上,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过程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开启“十五五”时期具有关键意义的新征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循序渐进中向前推进,在守正创新中迈出不断发展进步的步伐,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坚定了党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高度自信。新中国70多年的奋斗以创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书写了党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恢宏篇章。党在领导新中国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以发扬创新精神开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找到了一条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确认识党和人民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是我们党明确阶段性中心任务、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也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经验。”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并不代表历史过程的自然演进,人的主观意志不能阻挡历史过程的发展,但人民创造历史的主观能动性则推动历史过程的演进。坚持以规划引领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路径,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过程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必须深刻认识“十五五”时期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发扬锚定发展目标不放松的奋斗精神,为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不懈努力。必须深刻认识“十五五”时期“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意义,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形成全面发力之势,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发力产生夯实基础之效,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三、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必然产物,契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共同诉求”,“可持续发展是破解当前全球性问题的‘金钥匙’”。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研究“十三五”规划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根本精神就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经验表明,党中央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或规划,旨意是对一个阶段的任务作出指导性、建设性、引领性的安排,形成预期目标的设计,产生理性、有序、稳妥、安全的发展效能。在历史实践中,一个个五年规划的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推动各个发展阶段的任务完成和目标实现,遵循的是可持续发展规律。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过程的连贯性,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为保证。
中国共产党坚持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治国理政的实践遵循。以规划引领发展的经验价值在于以一个个阶段的接续奋斗,使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用于推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过程的不断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两个实践原则:一是把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相统一,把部署现阶段的任务与下阶段的考量相衔接。二是把制定政策与统筹协调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局部推进与大局发展的辩证联系。片面偏颇的发展不可持续,唯GDP为业绩的发展不可持续,盲目冒进的发展不可持续,以消耗资源为代价的发展不可持续,追求短期效应的发展不可持续,违背客观规律的发展不可持续,这样的发展都不符合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阻碍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过程的健康发展,必须坚决加以防止。
常识告诉我们:一件事情只有可持续发展才有大功告成的结果,发展过程的间断就会产生前功尽弃的结果。经济和社会都有自身的发展规律,一段时间里受动力驱使加速发展,一个时期因客观因素制约使发展速度受到影响,都属于正常现象。但不管面临什么样的情况,坚持可持续发展是关键。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成就。以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一脉相承,及时查找和排除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形成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思路和对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改革开放历程的发展经验,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动,提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论断,谋划可持续发展的新战略。“十三五”规划提出“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十四五”规划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十五五”规划建议继续沿用“十四五”规划的提法,强调“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强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个部署体现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指导,为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是“十五五”时期继续谱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新篇章的内在要求。
奋斗“十五五”时期新征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规划引领可持续性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从文本表述看,党中央关于“十五五”规划的建议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包含三个层面上的规定:一是指导思想,即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基调定位,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奋斗目标、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三是具体要求,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三个层面的规定指导“十五五”时期以不懈努力、接续奋斗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坚定不移贯彻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性的根本保证。
奋斗“十五五”时期新征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规划引领可持续性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辩证关系。原则是规矩,遵守规矩必须牢固树立原则意识。党中央谋划战略部署时都提出必须遵循的原则。党的二十大提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牢牢把握“五个坚持”的重大原则,新时代制定和实施“十三五”“十四五”规划都对必须遵循的原则提出明确要求。党中央提出“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这“六个坚持”贯彻明体达用、体用贯通的精神,坚持把政治立场与经济发展相统一,把价值取向与发展主题相统一,把动力机制与重点突破相统一,既体现总体规定,又指明具体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首要的原则遵循,坚持人民至上是政治立场的原则遵循,坚持高质量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原则遵循,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是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的原则遵循,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是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原则遵循,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原则遵循。“十五五”时期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定不移遵循“六个坚持”原则。
奋斗“十五五”时期新征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规划引领可持续性发展,必须以高度的自觉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原则。经济和社会以相互促进构成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同时又因存在张力关系成为影响发展的矛盾体。毫无疑问,经济发展为社会稳定创造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经济与社会在同向度上自然而然的统一。世界各国发展中有许多案例表明:一些国家往往在经济实现快速和繁荣发展的态势下出现国家动荡、社会撕裂、群体纷争的局面。导致这样的结果,原因不一,情况复杂,但经济与社会以两个相反的向度发展的事实则凸显了张力冲突的道理。党在治国理政中以规划引领发展,始终坚持把谋划经济发展部署与确保社会稳定考量相统一,把提出经济举措与制定社会政策相结合,促进经济和社会实现同向度的可持续发展,在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的同时创造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建议》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这些目标体现经济与社会同步发展的奋斗要求,为续写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可持续的行动方案。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也是全体中国人民的热切期待。必须清醒认识到,要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观愿望转变为客观现实,使命艰巨,任务繁重,道路曲折。在看清我国发展向上向好总体态势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诸多矛盾叠加、风险挑战显著增多,我国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推动现代化的“中国号”巨轮乘风破浪、行稳致远需要党中央掌舵领航。“十五五”时期将是又一个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既要从心理上做好经受住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重大考验的准备,又要从行动上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交上一份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出色答案。
四、以“一张蓝图干到底”的历史自觉提升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中国共产党是一个谋战略的政党,革命战争时期有战略目标,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统治,实现国家统一、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就是党奋斗的战略目标。新中国成立后,以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的制度安排为保证,党谋划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规划的意义在于对预期目标的设定,因此它就是一种谋略,以规划引领发展具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实施的重要意义。
溯源历史,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诉求有着深厚的基础,与中华民族曾经的衰落经历相联系。在近代中国历史上,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的不幸遭遇既使中国人民的自尊自信受到重挫,又激励全体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一代代人前赴后继,为改变国家命运和民族前途不懈努力、艰辛奋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的坚强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确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建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扎实的根基。1964年毛泽东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强国”,历届党中央团结带领人民发愤图强,以各个历史时期创造的伟大成就不断迈出新步伐,推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过程向前延伸。
从国家建设来说,谋战略就是确定发展目标。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以全面领导的角色确定,为集中统一的国家治理提供保证;二是以长期执政的制度安排,为稳定的政治秩序提供支撑。这两个特征以规划引领发展的实践展开,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规划引领就是目标导向,就是战略谋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摧毁了旧世界,中国人民虽然从此站起来了,但建设新世界的基础脆弱,经济文化处于落后的状况,社会主义建设缺乏基本的底子。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为一穷二白所难倒,从头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前进,在摸索中积累经验,在挫折中总结教训,在发展中坚定自信。从制定和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到党中央提出“十五五”规划的建议,70多年的风雨历程记录了攻坚克难创造辉煌的足迹,规划引领发展的历史过程存留着发展目标日益清晰的集体记忆。
规划引领发展的历史过程就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过程,两个过程贯穿同一个战略目标。就思想发展轨迹而言,从提出实现落后的农业国向先进的工业国转变到提出20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到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以战略的不断提升向前推进。就实践发展情况而言,从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到实现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大步迈进社会主义;从实施改革开放,摆脱苏联模式走自己的路,到成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21世纪;从开创全面改革开放新局面,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中迎来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样的思想轨迹和实践情况构成党和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懈奋斗的发展图谱。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就提出过中国发展的百年愿景,希冀通过五十年、一百年的时间使社会主义中国实现赶超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以“翻两番”“建设小康社会”“下个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等要求形成发展战略。党的十五大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构想,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年为两个时间节点,擘画中国发展的战略蓝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作出分两个十五年的时间安排,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行分阶段的战略谋划,为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务实可行的实践方案。历史轨迹显示:伴随实践深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不断提升,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发展目标日益清晰,战略构想愈益完善,战略谋划逐渐丰富。清晰的发展目标鼓舞党和人民的斗志,坚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目标的自信,增强焕发历史主动精神的自觉。
规划引领发展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的价值是通过一个个五年规划的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保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过程循序渐进地发展,使实现发展目标的奋斗形成“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行动逻辑。《建议》以鲜明的战略擘画揭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灿烂前景,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规划引领发展,把阶段性的发展目标与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总战略目标紧密相联系,以脚踏实地的一步步奋斗铺石奠基,以日积月累的重大成就和重要经验夯实基础,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强国建设的战略选择已经不是理想化的愿望驱动,而是现实性的实践举措。党中央提出“十五五”规划建议,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行动起来全面发力,砥砺奋进夯实基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勇往直前有了战略目标的引领。《说明》指出:“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重大突破,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这个要求凸显了“十五五”时期的关键意义。经过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十五五”时期的关键意义不仅在于承社会主义建设历史实践之前,而且是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目标之后。“十五五”规划实施之后接续的“十六五”时期,将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目标的决胜时期,党中央作出的战略谋划不只是着眼五年的部署,更是为下一个五年的奋斗作准备。
发挥五年规划为引领的优越性,促进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提升,必须深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十五五”时期的历史定位,贯彻科学精准的指导方针,坚持清晰明确的主要目标,落实求真务实的任务举措,走好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征程的奋斗之路;必须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体现的最新成果为现实指导,以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作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作为;必须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不断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聚起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不懈奋斗的磅礴力量,使战略蓝图变成可触摸的现实,使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成为可享受的体验。
结 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制定好‘十五五’规划,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如期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具有重大意义。”规划是周期性的设计,以五年为一个阶段是时间节点的概念。阶梯式递进赋能“十五五”时期的奋斗,不断发展进步提出胜利完成“十五五”规划各项任务。坚持以规划引领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路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里的重大政治任务。党中央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共同奋斗,不断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局面”。关键时期要有关键作为,关键作为要有实际效能,走好“十五五”时期创新实践的奋斗之路,对推动“中国号”巨轮乘风破浪、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
摘要
为瓦解孙传芳在上海的统治,中共联合国民党左派及工商学团体发动上海工人第一次武装起义。但因团结革命阵营、协调各方等现实考量,中共并未争取起义领导权,而是寄希望于钮永建、虞洽卿等人,导致起义失败。针对革命阵营在此次起义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中共及时总结经验,调整斗争策略,努力领导工人“做暴动的专门家”。在此基础上,中共充分发挥组织与群众优势,领导第三次武装起义取得胜利。上海工人第一次武装起义成为中共领导武装斗争和开展军事工作的重要起点。
本文作者:张仰亮(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暨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副教授)
1926年7月北伐开始后,中共联合国民党左派及工商学团体发动上海工人第一次武装起义,意在使上海脱离孙传芳控制。此次起义是在准备工作很不充分、时机极不成熟、大部分工人并没有组织起来的情况下仓促发动的,所以很快遭到失败,但它为中共军事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相关研究多从整体上考察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且对后两次起义着墨更多;也有学者专门考察第一次武装起义的失败责任,驳斥共产国际远东局认为起义过分依赖商人而贻误战机的观点;还有学者从长时段考察中共早期军事斗争的策略演变,为理解上海工人第一次武装起义提供了背景参考。虽然既有研究注意到第一次武装起义在中共军事史上的重要地位,却未能深入论述此次起义失败对中共军事工作的影响。事实上,中共从起义失败中吸取教训,迅速调整斗争策略,最终取得第三次武装起义的胜利,体现了策略与实践的联动性和交互性。基于此,本文拟梳理北伐前后中共在上海军事斗争的酝酿与发动过程,分析第一次武装起义失败的复杂原因及其对中共军事工作的影响,以期深化对中共早期军事斗争史的认识。
建党之初,中共受苏俄“先党后军”经验的影响,把工作重心放在组织宣传和开展群众运动上,对军事工作关注较少。1925年8月21日,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部就中共军事工作指出,五卅运动后国民革命运动呈减弱趋势,这意味着革命阵营对军阀和帝国主义的武装斗争将更加激烈,武装斗争在中国革命中的地位开始受到重视;中共中央及大的地方委员会应成立特别军事部,具体领导和实现党所承担的军事任务,并由有威望的成员担任领导。根据这一指示,中共中央自9月起筹组秘密的军事部,但相关人员身兼数职,难以专注此项工作,筹备进程比较缓慢,直至1926年初中央军事部才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
随着北方政局的持续恶化,北洋军阀与帝国主义势力企图进一步分裂国民运动,中共逐渐认识到,军阀问题的根本解决“始终在于广州国民政府北伐的胜利”。1926年2月,中共研判北方时局后提出:“自‘五卅’以后,中国的潮流已渐由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而近于开始准备武装群众的时期”,应部署党的军事工作。三一八惨案让中共更加坚定了以战争手段解决军阀问题的认识,进而转向开展地方政治运动与军事工作。4月,瞿秋白指出,国民革命已呈“由扩大而深入,由渐进潜变而猛发突变的趋势”,现时革命的中心问题是“准备革命战争、求于最短期间推翻中国现在的统治”。中央秘书部主任王若飞亦赞同瞿秋白的观点,认为中共“目前在政治上的主要责任”,是“从各方面准备广东政府的北伐”,并“推进全国民众运动更广阔的发展”。通过支持北伐彻底解决军阀问题的主张,在中共内部逐渐占据上风。
上海是近代中国的工商业中心,也是北伐军重点夺取的目标。随着党内北伐呼声渐高,中共上海区委明确“上海军事工作非常重要”,并筹划成立军事特别委员会。为统一领导上海地方政治运动与军事工作,自1926年6月起,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成员与中共领导人定期在沪召开联席会议。与此同时,上海区委也在推进工人自卫团和自卫军的建设。自卫团以“保护自己”和“保护会场”为主要任务;自卫军作为“党的基本队”,主要承担保护工会和“打走狗、工贼”等任务,每个部委配置手枪1把和少量沙袋,队员可进行打拳训练。不过,让工人武装保持长时间的斗争热情并不容易,需要进一步明确其近期的斗争目标,上海区委遂萌生了以小规模武装暴动推动工人武装建设并逐步瓦解军阀势力的想法。为此,上海总工会拨款130元,组织自卫团650人、自卫军40人,并派专人负责“试验小暴动”工作。上海区委解释此举是为应对上海的特殊环境,但这一主张并未得到中共中央的认可,王若飞直言“以后须注重军器教授,上海还谈不到暴动”。因此,上海区委武装暴动的想法仍停留在酝酿阶段,并未付诸实践。
最初,陈独秀对北伐持审慎态度,担心如果民众“误认北伐是推翻军阀解放人民之唯一无二的希望,遂至坐待北伐军之到来,自己不努力进行革命工作”,将使革命处于被动局面,强调通过地方政治运动和组织工农群众逐步瓦解军阀势力,而非单纯依赖军事冒险。虽然地方政治运动与武装暴动的目标与北伐一致,即反帝反封建,但二者的性质与发展阶段不同。武装暴动是地方政治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高级表现形式,影响力更大、斗争更加彻底,但因其组织复杂,地方党组织必须做好扎实细致的准备工作。7月12日至18日,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四届三次扩大会议,强调军事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要求各地党组织重视“获得有条理的准备武装暴动的经验的意义”。由于武装暴动的发动有赖于地方政治运动的深入开展,因此,会议明确“今后上海区须特别注意作上海的地方政治运动”,使上海“日渐革命化”。
在上海,中共以相对温和的市民自治运动推动革命形势的发展,此举既便于联合各革命阶级,又能规避华界和租界当局的压迫。鉴于上海具备一定的现实条件和历史基础,国共双方领导人据此判断市民自治运动“有实现之可能”。上海区委随即部署发起市民自治运动,并且将工作重心放在组织联合战线上。
上海区委与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共同发起市民自治运动,后者实际受上海区委领导,“在一般民众的心目中上海特别市党部等于C.P.”。为凝聚各方力量,上海区委负责人重点联合曾任上海总商会会长、淞沪商埠会办的虞洽卿。他在上海绅商界人脉广泛,而且掌握着武器精良、战斗力较强的商团武装。经过努力,联合虞洽卿取得了进展。罗亦农、汪寿华、林钧等以上海总工会或上海学联名义,与虞洽卿进行多次谈话。虞洽卿对共同发起市民自治运动等事与他们的意见“无甚区别”,表现出合作意愿,希望“夺取商总联会后,形成一个全上海中小商人各帮各业的总组织,而且为首领,进一步掌握全上海的市政权”。虞洽卿愿意参与此事,支持革命阵营发起市民自治运动,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反抗孙传芳的政治打压。1925年10月,孙传芳取代奉系接管上海后,虞洽卿被迫辞去淞沪商埠会办一职;1926年7月,上海总商会改选,他落选会长,支持虞洽卿的商人保卫团亦有可能被孙传芳强行解散,二人矛盾趋于表面化。二是长期的政治投机。虞洽卿在南北阵营对抗中站队广州国民政府,支持闸北商会会长王晓籁于1926年夏代表上海商界赴粤考察新政,并与广州国民政府建立联系。
因虞洽卿对市民自治运动态度积极,中共有意深化双方合作。9月10日,汪寿华再次与虞洽卿会面,二人很快谈及市民政府这一核心议题。汪寿华流露出支持由虞洽卿领衔成立市民政府的想法,虞洽卿欣然接受。当时上海许多商界领袖同情国民革命军,南京路商联会会长余华龙等甚至还加入了国民党。对于领导权问题,上海区委态度较为隐晦,认为无产阶级应避免争取领导权,“如果无产阶级要急于来领导革命,必引起帝(国)主(义)害怕,而大进攻,而大屠杀”。上海区委除重点联合商界领袖外,还安排杨贤江、沈雁冰、丁晓先等知识分子党员,与各大学同志会核心成员朱经农、郭任远等建立联系。各大学同志会许多成员对参与市民自治运动的态度同样积极,愿意和共产党人合作,其初衷是在北伐形势下最大程度维护本团体的利益。
为配合北伐军行动,中共中央要求上海区委以市民自治运动发展反抗军阀统治的联合战线。为推动上海各阶层、各团体的联动,上海区委筹划成立公开的市民组织——市民协会,旨在“建大联合战线”和“做大运动”。但是,围绕联合战线的组建方式,上海区委领导人出现不同意见。汪寿华力主“公开的市民协会应即成立,可先叫全部国民党员及我们灰色同志都加入”;青年团上海地委书记贺昌则认为,“市民协会无论如何是孤立的,我意可先组织工商学联合会,或即恢复旧的”;罗亦农不完全认同汪寿华与贺昌的主张,表示“工商学联合会如果现在组织起来,徒靠我们去奔走出来的,仍不免为赤化机关。市民协会现在也不能成立”,否则“要蹈过去赤化孤立的覆辙”。上海区委主席团讨论后决定先成立市民自治运动领导机构——市民运动委员会,由委员会成员接洽各方,待时机成熟再组建市民协会。9月20日,上海区委成立市民运动委员会,罗亦农任主任,各外围组织党团书记为委员,实现了区委内部联动。此外,上海区委还注意上下级党组织的相互协同,计划成立区委、部委两级市民运动委员会,协调党内各团体的行动,为将来成立公开的市民组织做准备。
8月30日,北伐军占领贺胜桥并击溃吴佩孚主力。这一胜利极大鼓舞了正因组建全市性市民协会进展缓慢而对革命前景不无焦虑的上海区委领导人,上海区委遂将武装暴动提升到与市民自治运动同等重要的位置。罗亦农认为,新形势下上海区委应致力于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民众应速起谋自治”,具体办法是联合学生、工人与中小资产阶级“召集国民会议”;二是“上海地方非有一次民众暴动不可”,以后“要特别注意军事工作”。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驻上海代表维经斯基也加强了对上海军事工作的指导,认为上海军事工作中存在“很多严重缺点”,“不是全党在进行工作,而只是一些部门”。中共中央于9月24日向各地党组织发出通告,旨在理顺地方“军事组织系统及与党的关系”,要求“军委主任应由该地党委员会之一委员任之,并参加党主席团会议”,“军事特派员应与党书记发生密切关系,并商量工作”。在北伐形势的有力推动下,中共开始重视在上海发动武装暴动问题。
与此同时,广州国民政府也非常关注上海军事工作,这为中共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契机。9月4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委派钮永建、吴稚晖、侯绍裘(共产党员)等组成江苏特务委员会,赴沪领导国民革命,并指定国民革命军司令部总参议钮永建,以广州国民党中央驻沪特派员的身份主持工作。此外,为躲避孙传芳的注意,广州国民政府还让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北京分会负责与浙江省省长夏超的代表取得联系,并决议“如到相当时机,夏超能毅然举义,当予以军长名义”。时机成熟后,钮永建先行抵达杭州,直接与夏超商量“实行政变反对孙传芳”的具体事宜;后又赴沪,在法租界环龙路志丰里5号设立办事机关,“开始在上海发动破坏孙传芳后方的工作”。
钮永建等遵照广州国民政府的“意旨”,在长江一带开展瓦解北洋军阀、招降军阀将领、策应北伐军的工作。钮永建抵沪后欲借上海总工会的力量增强实力,中共则常以上海总工会或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的名义与其联络,“一起开会决定发动武装起义”。上海革命形势有了“新的发展方向”,即通过发动武装起义推动革命工作。由于钮永建坚持把工作重点“转到了靠武装力量搞纯军事政变的方面”,以致于“无论工人还是商人都没有可能宣布政治罢工”。因此,在陈独秀看来,“那就只有单纯军事斗争的一种可能。要取得军事斗争的胜利必须有有利的环境和一定数量的军事力量”。此后,国共两党在上海工作的重心就从市民自治运动逐渐转向武装暴动。
局势动荡之际,上海民众的平静生活被谣言打破,各阶层政治分化加剧。10月,“江西战争,孙氏不利,陈调元不可靠,夏超有独立之说”等消息不胫而走,对上海政局产生很大影响。孙传芳也刻意制造社会恐慌,以“高压手段来封闭沪、赣等处党部,拘捕党员”;淞沪警察厅厅长严春阳对群众集会严加防范,导致“大商人、小商人、大学教授均恐惧”,不敢与上海总工会、上海学联充分合作。此外,商界态度还受北伐形势影响,10月前后北伐军进攻南昌等地受阻,虞洽卿“大有犹豫欲待之意”,商人亦陷入恐慌状态,联合战线内部分歧迅速凸显。
根据中共中央要求,上海区委计划借万县惨案发起市民大会,并于10月11日组织政治罢工,以顺势推动武装起义、瓦解孙传芳在沪统治。但是,以虞洽卿为首的商人领袖对上海总工会提出的政治罢工犹疑不决,称“上海无产阶级还没有做好这种发动的准备”,主张缩小罢工范围,“只限于一些主要部门,如电厂、装卸工等的罢工就够了”。此时虞洽卿等并不信任受中共影响的上海总工会,对其领导的政治罢工也“时时动摇与畏缩”,既“想利用工人罢工助他们取得政权”,又“不愿工人有武装的组织和暴动”。在他们看来,夺权应该走上层路线,先与孙传芳驻沪军队上层进行协商,仅在协商不成时才“请求罢工”,以致有中共党员埋怨商人“怕工人武装比怕火还厉害”。此外,由于形势不明朗,虞洽卿等商人对以军事手段夺取上海亦顾虑重重,不敢公开反对孙传芳,反而在蒋介石与孙传芳之间居中调和,呼吁双方“即日宣布停战,划地缓冲,然后公议善后”。不过,急于打开北伐局面的蒋介石并未接受这一和平请求,国共两党遂选择继续筹备武装起义,等待起义时机成熟。
10月10日,北伐军攻占武昌,“影响所及,东南震动”,这为国共双方在沪发动武装起义创造了有利条件。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认为“我军进行甚形顺利”,主张“领导民众实行上海自治”。中共对革命形势的发展和发动武装暴动持乐观态度。上海区委明确表示:“上海地方空虚,一个相当的武装暴动实可以推翻孙传芳在上海的统治。”更加重要的是,随后夏超的独立让武装暴动的时机日渐成熟。孙传芳在浙江兵力有限,而与其不睦的夏超掌控着有一个师兵力的浙江省保安队,欲借北伐军攻克武昌之机“决然反孙”。16日,夏超宣布就任国民革命军第18军军长,率保安队进攻上海。国共两党随即进行部署,计划与夏超所部里应外合攻取上海。
由于夏超独立,且“孙传芳军队大部调往江西,后方空虚”,中共中央与上海区委判断发动武装起义的时机已到,要求上海总工会立即筹备起义。上海总工会计划“待夏超的军队向松江进军时开始发动,以本会的工人纠察队为基础,与国民党的钮永建合作,袭击高昌庙,占领龙华后再占领上海”。因商界领袖对起义态度摇摆,上海区委的联合重点由虞洽卿转向钮永建,希望钮永建的武装在起义中充当主力。钮永建曾任松江军政府都督,与上海各界头面人物多有交往,他来沪后以中西女塾国文教员身份活动,很快联络上了杜月笙、黄金荣等帮会首领。但是,钮永建迟至夏超独立后才依靠帮会组织自己的武装,准备本就不足,所以他希望通过和第76旅李宝章、驻沪海军及淞沪警察厅的谈判,争取他们“站在国民政府方面来”。尽管上海区委“作出了必须发动起义的决定”,但钮永建以“没有准备好”为由推迟起义时间,上海区委对此作了妥协,由此可知中共在武装起义中仍处于辅助地位。
不仅钮永建的起义武装准备不足,中共自身亦是如此。虽然上海区委一直注重工人自卫团、自卫军建设,却因训练时断时续、不够系统,此时这些武装并“不可用”。于是,上海区委紧急重启工人武装建设,但为团结各方力量、减少商人领袖的猜疑,仅动员了“浦东码头、南市电器、电车等”部分工人参与政治罢工和武装暴动。不过,上海总工会的群众基础只涉及纺织工业,在码头、电车、电器等“对于政治发动具有决定意义的部门中”几乎没有影响力。直到10月份,上海区委才在这些关键部门的工人中建立联系和成立党组织,动员党员和积极分子参与起义,开始“有了立足点”。例如,中共法电支部动员法电和华商电气公司20余人参加起义;新成立的中共上海电力公司支部新发展党员67人,带动七八十名工人参加起义。上海区委在起义前夕临时动员关键部门的工人,导致起义工人的政治觉悟与军事素养参差不齐。
综合对比双方的武器装备、实战经验等影响作战结果的诸要素,孙传芳一方的实力更胜一筹。孙传芳仅在上海就部署了大量军警,“步兵一千、警察二千、内河小军舰二艘”,上海周边还有随时可以抵沪支援的李宝章第76旅。相较之下,革命阵营的武装则显得力量较弱,听命于虞洽卿的“五百人的武装商团”虽有一定战斗力,但他们对参加起义信心不足;钮永建临时拼凑的“三千六百人的流氓队伍”,组织颇为松散,实为乌合之众;而上海区委领导下的工人武装,仅“有一百三十人的武装和二千没有武装的战斗队伍”。究其原因,上海区委不仅对工人武装缺乏系统有效的训练,还面临枪械奇缺、经费拮据等困境。从10月中旬开始,上海区委才派杨尚昆等在南市的一处仓库里集中训练工人武装,向队员讲授“武装起义的意义和目的”,同时由黄埔军校毕业的共产党员“讲武器使用和战术动作”。据统计,上海总工会在夏超独立时只有22支手枪可以使用,直至武装起义前夕才勉强从钮永建处“得了一万元,购买了一百支毛瑟枪”,以致于“工人纠察队没有一个人能够好好地去认识这些枪械”。
就在各方加紧筹备起义之际,围绕未来上海政权主导权的分歧也渐趋明显。10月17日,上海区委判断,“浙江既有变动,江西又未得手,孙传芳已难免失败,在奉军未南下之前,上海实有推翻军阀统治之必要与可能”,目的是“实现一个相当意义的资产阶级式自治市政府”,策略是推动国民党左派与商人合作,使上海“成为缓冲局面”,并明确将政权交给商人主导的上海和平维持会(又称“上海保安委员会”),即组织商人政府。但是,担任国民党中央江苏特务委员会委员的钮永建和吴稚晖等对此心存不满。吴稚晖反对“地方自治口号”,主张由钮永建“握总政权”,理由是政权问题“国民党必出面”。钮永建亦忌讳商人主导政权,提出“需要联合工人发动运动,成功后国民政府自然会保护工人,只是不希望非国民党籍的商人参加政权”。同样,上海商界领袖对国民党执掌政权也心存戒心,虞洽卿表示此次运动是“工商两界进行合作,并不重视国民党”。
为缓和这种局面,上海区委提出折中方案,即市民自治运动应保持中立,不举国民党的旗帜,“在上海的发动中起带头作用的应当是资产阶级”。这一方案勉强获得各方同意。一是由商界领袖主导、工商学团体共同参与的上海和平维持会执掌政权;二是武装暴动的发起和准备工作的整个领导权由虞洽卿转到钮永建。上海区委遇到军事问题联系钮永建,与虞洽卿只谈政治问题。由此可见,此次暴动的中心人物是钮永建,其组织的帮会武装是起义主力,各类计划亦由其策划决定。但是,起义筹备中“发生了许多的困难”,其中最大的问题是“谁也不愿意服从谁”,“自己独立领导自己的力量”,也“没有规定一致的行动计划”。最终,革命阵营仅维持松散的联合战线关系,既没有统一的军事指挥系统,也没有翔实的起义计划,这给中共开展军事工作带来 诸多不便。
在中共方面,此次起义由中央直接指导、上海区委具体负责。中共中央领导人分工较为明确,陈独秀负总责但“不参加江浙皖区委的会议与活动”,彭述之“经常出席这些会议”,瞿秋白“全副精力集中在与共产国际代表们的联络”。除彭述之外,王若飞也代表中央参加起义的准备和善后处理工作。为筹备起义,10月15日至18日,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委员、中共中央执委会委员与上海区委书记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起义人数等问题。虽然三方在起义的筹备工作中相互配合,但对起义的具体做法仍存在不同意见。陈独秀主张“不要求上海全体无产阶级参加政治罢工,而仅限于举行装卸工、电车工和邮电工人的罢工以及电厂的罢工”;共产国际代表拉菲斯则反对“不要太突出工人”的主张,强调要重视工人在暴动中的作用。陈独秀、彭述之未采纳拉菲斯的建议,解释说“目前组织上没有力量来发动这场斗争”。显然,他们并未充分认识到工人在起义中的重要性,仅将其视为辅助力量。此外,因顾虑租界当局干涉,中共甚至没有向普通群众宣布起义计划。这意味着第一次武装起义更偏向于秘密军事行动,工人群众的参与度比较低。
按照国共双方的设想,参加武装起义的力量分为4类:一是130人的工人武装,二是500人的钮永建“流氓”武装,三是“同钮永建发生关系的孙传芳的海军”,四是500人的商团武装,上海总工会领导的2000人工人纠察队是没有武装的后备军。10月19日,上海区委主席团会议明确李震瀛是此次起义中共方面的秘密总指挥,罗亦农、赵世炎、汪寿华是区委秘密接洽人;行动范围为制造局、闸北、南市和浦东四地,这些都是维持上海当局正常运转的关键区域。中共认为,“停在高昌庙的兵舰有我们的同志,陆地也有相当部署,希望以少数人冒险发动一下,可以使动摇的北方军队溃败或归降”。为创造起义条件,上海总工会自20日起派两组铁路工人分赴镇江、高镜庙执行破路任务,23日清晨镇江段铁路发生“翻车”事故,交通“断绝了3天”。
就在中共积极筹备起义期间,上海革命的主客观条件也在发生变化。起义前夕,上海区委提议“由国民党左派的领袖和商人领袖合力组织临时市政府性质的‘保安委员会’,以直接执行政权”,并就此事与虞洽卿谈判,提出保安委员会的作用为“一旦起义成功就在和平的口号下进行斗争,一旦起义失败就反对镇压”。不过,上海区委的这一主张遭虞洽卿拒绝,因为他“只把希望寄托在军事力量上”,尤其“指望夏超的发动”,对工人起义并不信任。此时虞洽卿自身安全也受到威胁,更加影响他对工人起义的态度。20日,坊间盛传“虞洽卿被捕”。次日,他不得不公开发表《声明书》辟谣,称“绝不预闻任何方面政治关系”。
10月16日,夏超宣布浙江独立,孙传芳随即调兵增援上海,“部署进驻嘉兴、嘉善、松江”,欲将夏超起义部队“迅速扑灭”。其实,夏超所部17日进攻上海的仅为一个团的兵力,22日即失败,此时李宝章的第76旅已抵沪。本就态度摇摆的虞洽卿等商人从报纸上知道孙传芳部队陆续抵沪、奉军亦至浦口后,态度更加消极。虞洽卿最终临阵退缩,未参加起义,导致起义力量被直接削弱。
23日晨,陈独秀得知夏超在前线遭遇失败的消息后,建议钮永建“不要发动起义了”,但钮永建不相信,仍说服陈独秀依靠现有武装一搏。陈独秀之所以在起义时机等关键问题上依赖钮永建,一是高估其军事实力,二是轻视工人力量。钮永建则因情报滞后且不准确而误判形势,于23日晚下令24日凌晨3时革命阵营的武装开始暴动。上海区委依此错误判断向武装工人发出了命令,导致中共的起义领导和组织工作比较混乱。24日拂晓,工人武装“分散到各处去”;凌晨5时,中共中央与上海区委得知其他起义力量并未发动后,“决定不要发动起义”,并将命令传达给了“最有组织的队伍”,工人武装主力因此没有行动,但上海区委“组织纠集起来的非工人武装人员”并未获知停止起义的命令。当日,仅有南市斜桥、唐家湾、徐家汇南洋大学及浦东码头工人等少数群体执行了起义计划,展开零星战斗,但很快就被掌握情报的上海军警驱散或逮捕。此外,钮永建24日凌晨3时发出的暴动信号,因“被树林遮着”或“射的不高”,未能被准备起义的海军所接收,海军军舰也没有开炮,第一次武装起义失败。
中共发动上海工人第一次武装起义有三个目的:一是推翻孙传芳在上海的统治,二是为工人争取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三是展现民众的武装力量。尽管起义失败,但其仍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无产阶级“已经开始准备了暴动”。起义结束后,上海区委认为此次起义“本未动作,只可说是架了一个势子”,中共内部对是否再次发动起义的意见并不一致,相关计划悬而未决。罗亦农早在10月25日就提出“第二次暴动马上可到”;彭述之主张“暴动仍可进行”,“将来局势一变,我们即可为第二次的暴动”;王若飞则持不同意见,认为“目前暂时稳定状况中,不要暴动”。
虽然发动第二次武装起义的时间尚未确定,但中共围绕再次起义的准备工作已然展开,尤其是总结第一次起义失败的教训。亲临起义指挥一线的罗亦农分析了武装暴动取得胜利的4个必备条件,即孙传芳的部队反戈、夏超率部进攻、民众积极响应和革命阵营做好武装准备,但这4个条件在第一次武装起义发动时都未充分具备,失败也就难以避免了。这一反思较为客观地反映了革命阵营存在的问题。例如,国共两党未能抓住夏超独立的有利时机,起义发动“应在夏超独立第一、二天”为宜,可达里应外合之效,然至23日、24日起义发动时“夏超的力量已难支持”。诚如拉菲斯所言,“这次行动与前线的形势是完全不协调的”,起义“不是发生在夏超发动的时候,而恰恰是在夏超的力量已被击溃和他撤离上海的时候”。此外,革命阵营过于依赖孙传芳部反戈,也影响了各方对起义时机的把握。实际上,由于北伐形势尚不明朗,国共两党开展的策反行动成效不彰,严春阳、李宝章等沪上军警力量对策反一事反应冷淡,仅争取到部分海军官兵的同情和支持。
相较于客观原因,中共更侧重从自身总结经验教训。罗亦农明确指出,“我们不要责备其他各部分民众,我们应责备工人,工人应该是做暴动的专门家”,其总结可谓一语中的。虽然自北伐伊始中共就意识到军事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夏超宣布浙江独立前,上海区委并未真正准备武装暴动,临时发动的部分工人武装和群众,缺乏系统有效的军事训练,战斗力不强。党内不少同志对此颇有微词,中共南市部委有同志觉得“没有好好训练”,“太把人命当儿戏”。枪械奇缺且指挥混乱也是导致起义效果差的重要原因。中共浦东部委表示,我们“器械太少——只十余杆,又不好好分配”,缺乏训练和武器的工人面对疾风骤雨般的革命风暴时难以沉着应战,甚至“一闻枪声,马上就跑”。此外,中共在起义中过于依赖钮永建和虞洽卿,“失却了自己独立的地位”,进而疏于主动备战。
就深层次原因而言,中共对第一次武装起义性质的认识也不够清晰,甚至党内存在较大分歧。陈独秀在总结起义失败教训时强调,首先应当弄明白“我们是希望举行人民起义还是纯小规模军事发动”。在陈独秀看来,“人民起义”和“军事发动”的概念并不一致,前者规模更大、动员范围更广,而后者则与之相反,且更依赖北伐形势的推动。尽管罗亦农等上海区委领导人倾向于发动“人民起义”,但遭到中共中央领导人的反对和制止。彭述之解释说,“应当打消这种念头”,因为“我们这里不会有群众性的起义,我们只是根据前线的形势来发动起义”;陈独秀同样认为“人民大众还没有力量和觉悟来发动政变”。但是,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驻上海代表维经斯基对此提出异议,认为仅将工人“当作一种技术力量来加以利用”,“整个事情可能成为真正的冒险”。维经斯基的观点显然影响了中共领导人。为此,陈独秀、彭述之等开始改变之前的保守态度,明确“参加下一次发动的力量将是:(1)工人;(2)国民党军事力量;(3)资产阶级”,强调“不要把资产阶级看作先锋队,它将是胜利后的一个政治因素”。这表明中共领导人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意见,开始重视工人在武装起义中的先锋队作用,“要使整个无产阶级都被吸引到行将到来的斗争中”,并为此做好准备。
中共对军事斗争在中国革命中的地位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陈独秀指出:“中国是半殖民地国家,这里军事因素起着头等重要的作用。没有军事力量,无论在这里还是在湖南都不可能举行发动”。特别是北伐军向长江中下游地区深入推进后,军事斗争的作用更加突出,这就要求中共必须对军事工作给予应有的重视。上海是北伐军夺取的重要目标,且工人数量最多,中共对上海的军事工作尤其关注。
上海区委迅速落实中共中央的要求,并调整军事斗争策略,其核心是在新的革命形势下明确军事工作方向与起义准备重点,提出“重心点要改在全体民众的暴动,而不是一部分的军事行动”。罗亦农进一步解释道:“过去我们没有自信力量,这次我们要不客气地以工人为事实上的暴动领导者,去领导国民党、资产阶级起来革命。”换言之,第一次武装起义失败的重要原因是没有充分争取工人群众的参与,既没有发动上海工人总同盟罢工配合,也没有动员广大的民众直接参加。为便于组织和领导群众,上海总工会于11月底恢复公开办公,并登报号召全市各工会在5日内一律公开办公,以此动员更多工人加入工会,为起义准备群众力量。截至1927年1月初,上海总工会所属工会组织从起义前的94个增加到187个,产业总工会多达8个,加入者达76245人,其中市政、铁厂、码头、手工业等关键行业均在起义后成立了工会。
在组织建设方面,中共中央要求各地党组织扩大党员规模。上海区委明确发展目标,“没有运动要发展七千(上海五千,外埠两千),如有大运动之后要发展一万”,重点是学生和工人。此后上海区委领导下的党员人数迅速增长,从1926年9月的2065人增至1927年1月的4602人。上海区委通过工会动员与党员发展,加强以工人为基础的组织建设,为后续工人主导的军事斗争积蓄力量。
针对第一次武装起义缺乏统一指挥机关、组织协调不力的问题,为整合“一切反孙力量”,上海区委决定借市民自治运动成立联合战线组织。11月5日,北伐军攻陷九江的消息传来,上海市民自治运动的声浪再度高涨,就连此前持“反赤”立场的“小军阀、政客、士绅分子亦乘机渗入”,他们见孙传芳大势已去,便想“利用自治之名各遂其私”。14日,沈钧儒等在沪成立苏浙皖三省联合会(以下简称“三省联合会”),提出“反孙”“拒奉鲁军”“江浙军队应赞成人民自治”三大政治目标,其主张与中共“主旨相同”,得到上海区委的支持。上海区委仍希望同步推进市民自治运动与军事斗争,而且“两运动有渐合为一之倾向”,尤其强调“要使军事结合促成自治运动”。上海区委同时判断,短期内市民自治运动“占重要意义”,“至于武装暴动,在技术上仍可准备,但尚难爆发”。12月6日,在三省联合会的基础上,在沪的国共双方领导人联合工商学团体,筹备成立上海特别市市民公会(以下简称“市民公会”),明确其在市政府成立前作为“全上海的最高团体”。市民公会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第一次武装起义前后联合战线存在的组织缺失、指挥协调不力等问题,进一步扩大了联合战线的社会基础。
中共还着力改进军事领导机构,强化对武装起义的组织筹备与指挥领导。第一次武装起义的失败与军事机构松散相关,“暴动组织者,并无统一的行动计划,并无整个的军事指导,以致未能成功。最坏的便是得不到夏超及江西前线情形的通知,无论资产阶级及共产党都得不到可靠的消息”。起义前,中共中央军事部作用有限,“等于一个空职”,仅有2名工作人员,主要“做些从报纸上搜集军事情报的屑碎工作”。起义后,中共中央着手充实军事机构,特意从广州调来有军事工作经验的周恩来,担任中央组织部秘书兼中央军委委员(后担任中央军委书记),同时聚集“一批军事工作同志”,推动中央军事部门“适应于战争的状况”。在地方层面,中共改组上海区委军事机构,将军事工作领导权从上海总工会转移至上海区委,罗亦农不再兼任军委主任。11月16日,上海区委正式组建军事委员会,赵世炎为主任。
军事领导机构调整完成后,上海区委还加强工人武装的建设,核心是增强其组织力和战斗力。针对第一次武装起义中暴露出的暴动技术不娴熟、训练缺失等问题,上海区委认为,当前“上海的暴动不能爆发,但仍需积极准备,尤其是准备暴动的技术”,并提出“一切同志武装起来”的口号,要求从军事、组织两个方面提高认识和做好准备,不仅“各部委要设立特别训练班”,“部委书记尤需要军事训练”。12月1日,上海区委制定《军事训练大纲》《武装准备及行动规律》等内部文件,前者涉及武器使用、射击时机、战斗开始前的动作、战斗开始时的工作等内容,强调“纪律为团体之命脉,在训练时期,对于各级命令服从,纪律遵守,应当使组员养成惯性”;后者则规定了武装编制、战时各级干部的职务、指挥要领、警戒和巷战要领、攻击前后的动作、决战的形势等内容。为防止被孙传芳等军警力量破坏,上海区委还注意枪械保密工作,规定“枪械的收藏由部委特别负责”。中共还因此次起义失败深化了对起义时机的认识。罗亦农认为,发动起义的重要条件是“不能与北伐军相离太远,如果北伐军还未深入江苏,上海民众武装尚未准备好,如果贸然暴动,必然引起屠杀”。
除上海工人在军事工作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且工人武装战斗力提升较快外,浙江、湖南、江西等地的军事工作也得到不同程度的加强。中共杭州地委为迎接北伐军的到来,开始挑选工人纠察队队员进行集中训练。杭州总工会负责人向中共中央军委汇报说,1927年前后杭州总工会下属工人纠察队已有六七千人,每个工厂有10人至100人不等,可为起义做准备。在中共湖南区委领导下,1926年12月14日,湖南全省总工会纠察队总部正式成立,并分批举办训练班,截至1927年4月,共训练6批,每批学员100余人,上午开展军事训练,下午学习政治军事知识,学员回到当地后负责组建地方工人武装纠察队,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1927年2月中旬,北伐军东路军攻占杭州后,上海总工会领导的工人罢工活动越来越活跃,截至2月22日,罢工人数已达36万。此时中共的组织与群众优势已基本具备,但因北伐军未抵达上海近郊,缺乏有力外援,第二次武装起义再次失败。3月20日晚,北伐军东路军进入龙华,与上海工人形成里应外合之势,第三次武装起义的时机已经成熟。上海区委于21日中午12时发动全市总同盟罢工,并迅速转为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上海总工会表示:“本总工会领导全沪80万工友一致奋起,响应北伐军,维持上海秩序,拥护上海临时市民革命政府”。起义中,上海区委充分调动工人武装、罢工工人和各阶层群众力量,与敌军激战30个小时,消灭北洋军阀武装3000余人、武装警察2000余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取得胜利。此外,其他地方的工人也积极配合北伐军,如杭州工人在北伐军占领杭州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27年2月16日晨,中共杭州地委命令杭州总工会工人纠察队600余人和起义部队500余人向孙传芳部发起攻击,中午工人纠察队就控制了杭州,起义取得胜利,北伐军进入杭州。
随着北伐军占领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重要军事目标,各方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明显增加,在上海表现得尤为突出。罗亦农指出,上海存在“一市三治”的特殊政治格局,“北伐军决不能解决上海问题”,“上海的问题非市民起来不可”,必须在短时间内把上海“划为中立区,成立自治政府”。虽然这一特殊政治格局为革命提供了难得的政治缝隙,却给市民自治和武装起义带来阻力,租界当局对中共活动渐趋警觉。为保护租界权益,各国列强纷纷加强上海防务并宣布“特别戒严”。同时,国共两党在市民自治运动中的矛盾若隐若现。例如,对于中共将国民党左派视为“小资产阶级的代表”一事,吴稚晖等表示不满,认为这是对国民党的讥讽,令其颜面尽失。此外,在沪国民党领导人对中共参与地方政权也心生畏惧。吴稚晖认为汪寿华等共产党员在沪谋求于国民党之外“另植一种革命势力”,杨杏佛、吴稚晖等均借口“上海为党军生死关头”,力主北伐军抵沪后由国民党建立政权。由此,国共两党在上海发动武装起义过程中的分歧日渐加深,为此后双方在工人纠察队、政权归属等问题上的冲突埋下了伏笔。
通过对上海工人第一次武装起义的考察可知,温和的市民自治运动与暴力的武装起义,是北伐时期中共在上海的主要斗争形式,前者是后者的过渡环节和掩护手段,后者是前者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高级表现形式,二者密切联动、适时转化。虽然中共在上海着力组建革命联合战线,以便共同发动起义,但初期联合战线既不稳定又缺乏统一组织,导致起义缺少统一的规划和指挥。中共没有争取起义领导权,而是寄希望于钮永建、虞洽卿,仅动员部分工人武装和群众参加起义,无法有效发挥自身组织与群众优势。就实践而言,担负军事领导责任的钮永建实力不足,重在拉拢帮会势力和策反敌军倒戈;觊觎上海政权的虞洽卿对起义犹豫不决,临阵退缩。此次起义让中共认清二人的软弱性,对其后续军事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
(原载《中共党史研究》2025年第5期,注释从略)
戴雨辰,2000年生,安徽人,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大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
摘要
国共两党最终达成党内合作的共识后,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工作随之展开,其大体经历了从少数加入到大规模加入两个发展阶段。跨党党员开始在国民党中央党部以及地方党部中担任要职,以国民党的名义开展革命运动,推动国民革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然而两党内始终存在着反对党内合作的声音,国民党右派指责跨党党员秘密活动持续破坏“容共”底线,而中共则在实践中意识到合作存在丧失自身独立性的巨大风险。党内合作的实践困境,成为推动中共争取革命领导权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内合作;国民革命;跨党党员;共产党员
跨党党员是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形成的特殊群体。究其原因,建党初期中共领导的工人运动屡遭挫折,党外合作的设想又无法被孙中山接纳,必须另寻出路。对于国民党而言,组织松散、成分杂糅的缺点迫切要求其吸收“新鲜血液”,巩固组织基础。目前,学界对国共两党党内合作问题已进行了多维度的研究,一是以西湖会议、中共三大为对象研究党内合作政策的形成过程;二是从制度实践角度探讨党内合作的运行机制;三是从政党独立性角度出发,研究中国共产党人如何在国民党右派的抵制下争取话语权,强化共产党员的身份认同感。过往研究多从中共高层领导人视角出发,在宏观层面上梳理国共合作的展开过程,但对于跨党党员群体的流动情形鲜有论及。
本文主要聚焦三个问题,一是中共是如何一步步推动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经历哪几个阶段,这些具有双重身份的党员有着怎样的心态转换;二是跨党党员在国民党内具体担负何种工作职责;三是跨党党员在推动革命过程中遇到怎样的发展困境,又对中共的发展策略造成什么影响。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析,进而展现党内合作政策的初步实施成效及限度,以期推动对国共合作形成史的认识。
1 西湖会议后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实施过程
1922年8月29日至30日,为推动国共合作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在杭州西湖召开特别会议商讨相关事宜。最终在马林的积极推动以及李大钊的耐心说服下,会议决定“在保持共产党政治上、组织上独立性的前提下”实行党内合作。中共很快尝试采取部分党员自愿加入国民党的策略,“一方面两党联合,一方面设法个人加入国民党”。会议结束后不久,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太雷在孙中山主盟下正式加入国民党。他们成为首批加入国民党的跨党党员,并在国民党改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国共两党已经开启合作,但在西湖会议后,关于党内合作的决策并未在中共党内得到强制执行,加之党内仍有反对意见,因此会后“只有很少几个共产党人参加国民党”,其余多数党员仍处于观望状态。后经李大钊及广州国民政府顾问鲍罗廷一再解释,其反对的观点才慢慢地消减。据中共早期党员于树德回忆,国共正式合作前两党内部均有一部分党员不同意合作,不懂得统一战线政策的好处。直到中共三大后,全体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政策才被正式确立下来。会议通过《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须与中国国民党合作,共产党党员应加入国民党”,以议决案的形式对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作出要求。中共三大关于国共合作的决议案的通过,一方面以正式文件将国共合作构建成型,另一方面成为了此后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行动依据。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行动也步入规模化阶段。
上海作为“酝酿国共合作的策源地”,率先执行全面党内合作政策。三大后中共上海地方兼区执行委员会成立,该机构除领导上海本埠外,并兼江苏、浙江两省发展党员及组织、指导工人运动等事务。1923年7月9日,上海地委兼区委召开会议讨论国民运动相关的问题,“限最短期间内全体加入国民党”。但由于“上海同志来去无定”,小组调整频繁,又加之开会时经常出现委员缺席的状况,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工作竟陷入停滞状态。据徐梅坤回忆,尽管规定了全体党员加入,“但有的参加,有的不参加;有的公开,有的秘密”。广东有些地方青年团则出现了团员自请退团的现象,如“团员苏鹗元,以不满意国民运动决议案,及不满意团员尽量加入国民党,来函坚决自请出团”,广东区执委终以“反对本团政策”为由将其除名。安徽安庆地方青年团执行党内合作政策的情况亦不容乐观,其22位团员中加入国民党的团员仅有2人。各地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全体加入国民党的目标一时未能实现。
中共中央很快注意到各地工作出现的问题,故第三届第一次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分析指出,“大会决议案,尚未能充分执行者,一,因同志中对于决议案有多少疑虑;二,因国民党本部办事不敏决;三,因同志们和国民党党员间的猜疑及政治观念不同;四,因本党经济困难”。为了敦促各地的党员尽快加入国民党,这次会议制定《国民运动进行计划决议案》,提出在广东、上海、四川、山东等有国民党组织的地区加紧推动加入国民党的工作,并发出《中央通告十二号》,要求各区及未成区之地方或组,须“常寄报告至中央”,以便中央及时了解地方情况。在中共中央的敦促下,各地对于加入国民党问题又作出进一步部署。中共上海地委要求各组组长清查本组加入国民党的情况,对于未加入者“应于两日内报告”并设法找人加入,且要求这一项工作须在三日内完成。团上海地委紧跟中共上海地委部署,对青年团员加入国民党的时限问题也作出明确规定,同样要求“限三日内尽量地加入国民党”。11月,团广东区委开始加紧核查各区域青年团员加入国民党的实际人数,并表示“尚未加入者,仍饬广州委员会促其从速加入”。至于新成立的团香港地委中“港地同志之加入民党的,已过半数,其不加入的将来也可望其加入”。
另外,对于“国民党无组织之地方”,中共地方党组织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国民党员,并成立国民党基层党组织。“最重要的如哈尔滨,奉天,北京,天津,南京,安徽,湖北,湖南,浙江,福建等处,同志们为之创设”。也正因为这些地区的国民党各级组织基本由中共党组织帮助成立,因此不要求共产党员强制加入国民党,团员则“自由加入,团外由二人以上之介绍”。这些地区的共产党员、青年团员过渡到国民党员身份较为顺利。以天津等地为例,由于之前国民党并没有在此建立组织,团天津地委协助国民党在此创设国民党支部后,团员便全部加入国民党,党员、团员因而也在国民党部占据了多数委员席位。这固然达成了中共中央所要求的既定目标,但对于同样是新近成立的天津地方青年团而言,重要干部的工作重心几乎全在国民党方面,导致大部分团员在组织国民党上花费了“半年工夫”,反而使得其自身建设出现停滞不前的窘境。对于团天津地委来说,更加重要的是如何使新生力量加入青年团,甚至迫切期望团与国民党互相独立。又如河北唐山等地,国民党基础薄弱,为迅速组织力量,中共要求全体党员加入其中,同时重新召回老国民党员进行登记。团唐山地委王书林认为,唐山是发展劳动运动的区域,倘若国民党县部掌握在“一班反劳动运动的手中”,势必会造成分裂,更何况“现在的国民党,亦非是三十年的国民党可比,那些退步,因袭宗法,不谙新思潮的,可以说不配入党”,因此对于这些老党员应当严厉审查。客观而言,这样的策略调整不仅有助于国民党在地方上的发展,也使共产党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除指令性的明文要求,有特殊身份的跨党党员也是架构在共产党和国民党之间的一道桥梁。正如在西湖会议后提倡的,让部分负责人先加入国民党,再推动其他党员加入,这些率先加入国民党的中共党人都起到了带头作用。例如林伯渠,不仅是“国民运动委员会”的负责人,同时担任着国民党中央总务部副部长一职。在林伯渠率先垂范下,不少共产党员逐渐放下了对加入国民党的抵触情绪。当国民党中央参议覃振询问林伯渠,有无办法在湖南建立国民党组织,林伯渠随即找到当时任中共中央局秘书的毛泽东商议此事,最后决定由毛泽东回湘进行组织。毛泽东在给林伯渠、彭素民二人的信中也提到了具体实施步骤:“虽在军事时代仍应努力进行,昨与夏希同志(夏希极能做事,在学生界有力量)商议分三步办法……关于长沙支部,现决定即日租定房子成立筹备机关(秘密的),多邀信仰三民主义及有活动能力的人入党,然后开成立会推出候补支部长,呈请本部委任”。这充分说明林伯渠、毛泽东等在协助国民党改组与推动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加入国民党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
至1924年5月中央召开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时,上海、北京、山东等地的党员基本已加入国民党,湖南地方的党员则“已完全加入国民党”,团员加入者也有“十分之八”。总之,中共推动党员、团员加入国民党的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不少地方党、团组织都是全体加入。
随着中共三大后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政策不断得到贯彻落实,越来越多的共产党员参与到国民党的事务中。为了防止两党在工作中发生冲突,中共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就对全党如何同国民党合作,共产党员如何在国民党内开展改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决议案指出:我们在国民党完成改组后应该“更加以努力扶持他们”,不能因为“他们以往的缺点”,而心存“嫌恶藐视的心理”,且“须尽力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1924年初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参会代表的产生方式多样,既有孙中山直接指派,国共两党提名推举,也有各省党员自行推选。与会的165名大会代表中,共有23名共产党员,其中陈独秀、李大钊、谭平山、于树德、李永声、沈定一、谢晋由第一种方式产生,林伯渠、毛泽东、李维汉、夏曦、袁达时、张国焘、胡公冕、宣中华、廖乾五、朱季恂、韩麟符、于方舟、王尽美、刘伯垂、李立三、陈镜湖则由各省市选出。大会成立中央党部,下辖秘书处及组织、宣传、工人等1处9部,并选举产生胡汉民、汪精卫、林森、谢持4位国民党员和共产党员李大钊组成主席团,并由5人轮流担任主席。大会通过了实行三大政策的宣言和党章,选举了共产党人李大钊、谭平山、于树德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毛泽东、张国焘、瞿秋白、韩麟符、沈定一、林伯渠、于方舟为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参加国民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在会后组建的国民党中央党部里,组织部长一职由谭平山出任,农民部长则由林伯渠担任。其他诸如工人部、妇女部等,大多数实际工作由共产党员承担。国民党一大召开后,不少中共党员跨党进入国民党决策层,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共第十三号通告明确提出要进行“努力复活国民党之工作”后,多数中共党员都投身加入国民党地方组织的筹建当中。各处党组织向中共中央汇报地方情况时反映,共产党员在国民党地方执行部的工农部、宣传部、组织部、青年妇女部等部门均“有我们的同志在内办事”,而且“有任要职者”。毛泽东后来回忆:当时各省的国民党党部“都是我们帮助组织的”,之所以这样主要原因是“国民党不懂得组织国民党”、也几乎从“不开代表大会”。周恩来也曾说过:当时各省的国民党党部负责人“大都是我们的同志”,“是我们党把革命青年吸引到国民党中”,由是观之“是我们党使国民党与工农发生关系”。
1923年10月广州国民党中央临时执行委员会成立,孙中山计划着手对上海国民党本部进行改组重建。11月29日,孙中山委派廖仲恺赴沪筹备上海本部转向上海执行部的改组工作,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12月17日,他又致电上海国民党人,决定正式改组国民党上海本部为国民党上海执行部,原因是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当时已经在广州成立,原驻上海的国民党本部和组成人员理应“着即取销”,可以“另组驻沪执行部,以符新制”。国民党一大召开后,国民党上海执行部加紧筹备的步伐加快,1924年2月25日,上海执行部召开首次执行委员会会议,确定了各部门设置并推举通过了各部门负责人及成员,其中国民党员占总数的三分之二,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3月2日,上海执行部正式对外办公,直接管辖上海、江苏、安徽、浙江、江西五省市的党务,并监理上海特别市党部的职权。实际上,在上海执行部中汇聚相当一部分国共两党的重要人物,由此不难看出国共两党对上海这一革命阵地的重视程度。
1924年4月,国民党北京执行部成立,负责领导北京、直隶、山西、山东、河南、内蒙古、察哈尔、绥远、甘肃、奉天、热河、吉林、哈尔滨、黑龙江、新疆等15个省市的革命工作。执行部下设组织部、宣传部、青年部、工人部、农民部、调查部、妇女部、秘书处8个部门,李大钊任组织部部长,于树德任青年部部长。随后李大钊依照《中央通告第十三号》指示精神,指派于方舟、于树德等共产党员前往各地帮助国民党建立地方党组织、发展党员。但由于当时北京执行部规模较大且经费困难,以及遭受北洋政府极端压迫,李大钊等共产党员后无奈被迫离开北京。“各部强半停止办公,惟秘书处常务委员,仍寻觅秘密地点,指挥各省市筹备员,秘密进行筹设各地党部”,北京执行部被迫压缩规模。
1924年1月30日,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决定除保留上海、北京执行部外,另增设汉口执行部。会议预备在汉口等5个城市建立地方执委会,以汉口执行部直辖湖北、湖南及陕西三省党务,并委派执行委员覃振、候补执行委员张知本前往主持。由于张知本坚辞不就,覃振滞留上海,国民党中央只得改派时任中央农民部部长的林伯渠赴鄂建立汉口执行部,彼时湖北的国民党组织几近于无,且毫无公开活动的权利。1923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派出党员帮助各省、市改组和筹建国民党组织的决定,中共武汉区委委员长董必武、廖乾吾等负责帮助重建湖北省、市党部。1924年4月,国民党湖北省临时省党部筹建,董必武担任该部主要负责人,同时主持成立了国民党汉口市临时党部。5月,董必武又担任了中共汉口地委委员长。在中共党组织的协助下,林伯渠顺利建立起汉口执行部。其中组织部干事李立三、许白昊,宣传部干事项英、青年部干事林育南、妇女部干事夏之栩皆为共产党人。汉口执行部的活动很快被军阀吴佩孚所察觉。5月初,据侦探特务的报告,吴佩孚密电北京政府,“通令严防”分赴各地领导罢工的“上海工党”。湖北军阀萧耀南亦因得到“京洛密电”,1924年5月13日突然派出大批武装军警与便衣特务对汉口执行部进行搜查,逮捕了许白昊、吴玉山等8人。随后又颁布训令,要求“严密查防,以弥隐患”。汉口执行部被查封,中共湖北党组织也遭受严重打击。由于林伯渠在武汉难以立足,被迫返粤,汉口执行部暂告结束。
相当一部分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加入国民党后从事领导工农运动工作,这一运动在国民党一大后有了质的发展。邓中夏指出,当时的国民党人有意将国民党改造成一个有组织、接近群众的党,但国民党人无法胜任群众运动工作,“不得不依靠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分子”,所以在国民党各级党部工作的共产党员为数不少,特别是“工农两部大半为共产分子主持”。这些在国民党内担任干部的中共党员不得不以国民党的名义,积极发动群众运动。
国民党一大后,共产党员林伯渠担任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部长,共产党员彭湃与阮啸仙则任组织干事。林伯渠十分重视农民在革命中的作用,主张“中国国民革命问题,实即为农民解放问题”。也正是在林伯渠的倡议下,罗绮园、彭湃等共产党员也来到农民部工作。早在1922年,彭湃就领导了海陆丰农民运动。在海陆丰农民运动中,彭湃认识到了农民运动存在后备人才不足的隐患,在给朋友的信中反复提到:现在“最憾事,即是少同志”,该问题几乎让我“夜夜都梦去寻求同志”。国民党一大后形成了国共合作的国民革命战线,工农革命运动的形势较好。为了培育农运干部,1924年6月30日,彭湃提议“设立农民运动讲习所”,以培养革命急需的“各地活动干员”,经由国民党中央农民部提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39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组织农民运动讲习所”的议案,成立中国国民党农民运动讲习所,彭湃被任命为第一届农讲所主任。农民部特派员的身份给共产党员发动农民运动提供了便利。如彭湃、阮啸仙即以特派员的身份合法公开活动,他们深入到各地农村,协助当地农运干部,“筹备和建立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在阮啸仙的协助下,花县等地率先建立起农民协会,促进了北江农民运动的发展,顺德的农民自卫军也基本建立。
与此同时,共产党员帮助国民党努力发展工人运动,将重心放在当时比较薄弱的上海、广州与武汉等处。国民党一大后,国民党一届一中全会在上海、北京、汉口三个设立起来的地方执行部中均成立了工人部(或工农部)。如广东、湖南、湖北等地由中共党员或国民党左派主持,工人运动的发展情形较好。其中,广东是国民革命的发源地,工会组织可以合法存在。中共广东区委工人委员会书记冯菊坡担任国民党中央党部工人部秘书,刘尔崧、施卜担任干事。工人部部长则是国民党左派领袖廖仲恺,也正是在他的支持下,中国共产党能够在广东发展起工人运动。为整合广州的工会力量,共产党人发起成立了统一的“广州工人代表会”,领导广州的工人运动。在此基础上,5月1日广州工人代表会正式成立,参加的工会组织有70余个。工代会成立后中共党员深入工人群众发展党的组织,改组旧的工会,加速工会产业联合,这些举措使得中共在广州工会运动中的影响力大大增强。上海的情形则与广州大有不同,尽管是全国工人最集中的地方,但自“二七惨案”后,工人运动便陷于消沉。一方面上海处于各帝国主义与中国反动势力的联合压迫下,工人运动实难发展;另一方面“上海的流氓比任何地方都多”,也成为工人运动的一大障碍。中共中央因此充实了上海地委的领导力量,1924年5月10日—15日,党的第一次扩大执行委员会进行了组织调整,上海区委改称地委,中共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改称工农部,领导安源运动的李立三被调任上海地委任工农部书记,同邓中夏、王荷波、项英一同领导上海工人运动。
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党人帮助国民党发展地方党组织,审核登记老党员,发展吸收新党员,严密党的组织,积极领导发动工农运动,使得国民党大体上转变成为一个政治化、群众化的革命同盟。但是,自国共合作以来,国共两党内部反对声音不断,国共党员理念上的摩擦、新旧党员权力地位之争,使得反对跨党党员的暗流日益增长。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后面临的工作困境,在影响国民党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也对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发展造成阻碍。
3 跨党党员的工作困境与党内合作政策的调适
在国民党一大前夕,国民党内部对于国共合作存在着两种看法,一种是以国民党元老于右任为代表,赞同国共合作,认为“合则两利”,而在另一部分以邓泽如为代表的国民党右派党员看来,中共提出加入国民党不外乎两个理由,一方面是第三国际的强制性要求,另一方面则是借助国民党的力量以维持生存。这些国民党右派成员甚至认为,共产党加入国民党应当持“归顺”的态度,从而认定共产党日常开展宣传共产主义理论就是对国民党的不顺从,并认为共产党是想“借国民党之躯壳,注入共产党之灵魂”。他们指责陈独秀欲借助苏俄的力量,迫使孙中山使国民党“隐为彼共产所指挥”。
在国民党一大上,中共与国民党右派的摩擦已经开始显现。1924年1月28日上午,按照议事日程,审查委员会对《中国国民党章程》进行报告,在对章程草案进行审议时,国民党元老方瑞麟表示“对章程审查报告要发言”,他指出应明文规定“本党党员不得加入他党”,一时间竟有十余人附议。李大钊当即予以驳斥。他指出共产党员堂堂正正加入国民党,是为“参加国民革命事业”。叶楚伧、李永声、汪精卫等人也对方瑞麟的提议持反对态度,表示支持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共同推进国民革命。廖仲恺也发言表示:对于加入本党的人,“只要问加入的人是否诚意来革命”,此外“不必多问”。胡汉民针对这一情况,认为只要“在纪律上规定即可”,不必在章程上明文规定。在随后的表决中,大多数国民党员都举手赞成这一观点。但就在国民党一大闭幕后,仍有一些国民党右派在报纸上发文抗议《国民党宣言》中新增的几个段落的言论,他们都认为是“鲍罗廷强迫孙中山把这些东西加进去的”。
随着国共合作的大幕徐徐拉开,各地的基层国共组织间的“摩擦”开始增多,其中尤以上海、广州“为最”。根据《国民党总章》的要求,上海执行部开展党员重新登记工作,要求国民党的党员需要在填表时说明现在和将来愿意为党做什么事情、对于现在社会的态度和见解、对于本党的意见等等。党员登记和基层组织重建工作主要由当时担任组织部秘书职务的毛泽东负责。但此项工作遭到谢持等国民党右派的故意刁难,他们并不予以配合。谢持以自己在党内“革命几十年”资格老为理由,要求“免填”登记表,遭拒绝后竟然“将桌子一拍,就是不肯填表”,最后“一怒而去”。除此之外,国民党左、右派在争取选票上同样爆发了冲突。在党员重新填表登记后,国民党人员已趋基本稳定,于是决定召开四区国民党党部成立会。这时右派势力为在区党部争取多数席位,竟然企图纠集流氓制造武斗,以破坏选举。共产党方面了解情况后,决定中共党员、青年团员“及同情我们的左派都要出席会议”,以“保证会议顺利进行”。为维持会场选举秩序,中共党员王荷波领导组织了纠察队,从主席台到会场门口都设立了岗哨。在共产党人与国民党左派的通力合作下,右派的阴谋被挫败。再如,北京地区也发生了争夺选票的激烈斗争,团北京地委向团中央报告了国民党北京市党部选举的冲突。1923年国民党改组委员会要求国民党的各地组织要建立省党部、县市党部、区党部、区分部纵的体制,因此北京地方加快了推动成立市党部的步伐。但是北京的情况复杂,国民党内小团体众多,因此中共必须不断吸收同志加入共产党和国民党以壮大力量。由于此前已有共产党员被国民党右派刻意拉拢的迹象,中共故对右派势力已生警惕之心。但始料不及的是,本原定于一月后举行的市党部选举突然提前,“民校下各小团体乘我之危,在此时将成立市党部、区党部、区分部及三级选举忽然同时举行”,当时在外活动的党员只有何孟雄一人,“时机紧逼到了万分”,致使一时之间中共几乎没有准备的余地。至于广东的中共党员则与国民党员在未合作时“便时常发生纠纷”,同志们“很感觉痛苦”。国民党改组后尽管遵循“吃苦的工作”自己拿来做、“占便宜的事”让给国民党的原则,但仍受到国民党右派的处处排挤,这派国民党员中还“时有讨厌农工入党之烦言”。中共、国民党左派与国民党右派的基层冲突程度由此可见一斑,这必然会影响到国共合作的深化。
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开展合作后,自身党组织并未得到较大程度的发展。实际上,从中国共产党党员数量的客观数据来看,中共三大时共产党员仅有420人,而到1924年底,党员人数也只有650人,这表明在第一次国共合作开始之后的第一年里,党员增加数量非常少,有的地区新党员竟“一时实不见增加”,而与之相对比的是国民党得到迅速发展。国民党一大后,其迅速在“全国范围建立起区、省、市、县各级党部”,而且发展了大量党员,如仅“北京执行部一年时间就发展党员上万人”。国共两党在地方上围绕发展新党员的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比如,在山东地区,大革命时期中共在帮助国民党发展组织的同时,也注重吸收国民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入团,这样彼此都有了发展。1924年4、5月间,时任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萧楚女受团中央委托,前往江苏各地检查团的工作。他在调查吴江县震泽丛业公学的状况时了解到有一陈姓国民党左派“拥护共产党的主张”,并与中共党员张秋人相识,随即去信报告林育南,建议派张秋人与陈某联系,培养其加入青年团。中共党员邓恩铭赴青岛成立青年团组织,在调查青岛小学时,发觉有一校长“虽一‘民’员”,但是“颇有赤化倾向”,感觉若与之深入交流,或可将其转化为同志。但此举遭到部分国民党人的抵触,认为许多国民党员都给共产党拉去了。亦有中共党员对跨党党员心存警惕,始终不认为跨党党员是志同道合的同志。蔡和森与郑超麟谈话时曾言,有些老国民党员即便现已加入中共也属国民党中派,但不是“真正的同志”。这使得本就存有矛盾的国共关系雪上加霜。
一向被共产党人重视的工运工作这一阶段亦陷入低潮。1924年5月10日—15日,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扩大执委会议,听取各地工人运动情况的报告。上海地委反省了关于工人运动中的不足,作为拥有四五十万工人的上海,工人运动此前一直停滞不前,除却若干手工业工人成立了行会外,“只有一大批的招牌工会”。上海的工人运动并未深入到工人中间去,甚至“做几次,失败几次”,直到开会时几乎“还是等于零”。究其原因,客观条件上北洋军阀在全国各地(广东除外)“统治严酷”,很多地区的工运工作处于“再发动、再组织阶段”,一时间“难以跨越消沉期”。主观条件上,一方面中共本身将大部分人力投入到改组国民党的工作中,一方面中共对待工运出现消极倾向,认为国共合作后在国民党内应“集全力于国民党的工作”,主要“采取劳资调协的政策”,已经不方便“鼓动阶级斗争”。为扭转党内存在的这种错误认识,会议对此作出反思,认为“近代产业工人运动是我们的党之根本工作”,如果我们在国民革命运动中“忽视了这种工作”,便无异于“解散了我们的党”。中共进一步认识到,彼时对国民党最好的帮助,就是先组建“纯粹阶级的斗争的工会”,在合适的时候,再指挥这些阶级工会赞助国民党从事的“国民革命运动”,没必要帮助国民党组织渗入产业无产阶级中去,否则会使得工会“沉溺”于国民党而失去其阶级性。
针对如何对待国民党的问题上,扩大会议认为“国民党的左派是孙中山及其一派和我们的同志——我们同志其实是这派的基本队。因此所谓国民党左右派之争,其实是我们和国民党右派之争”,而共产党的责任,就是使国民党不断地有规划地宣传“宣言”里的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因此共产党必须重视国民党的宣传部门,而对于帮助国民党建立组织机关的工作反而不应放在同等地位。工人运动方面,提出要引导中国北部及中部的产业工人,尤其是路工及矿工,赞助国民党左翼,并且反对国民党右派思想在工人里的影响。此次会议对纠正中共三大以来党在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倾向,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会上也有人“主张与国民党决裂”,但最终并没有作出退出国民党的决议,而是通过了“关于在巩固和加强党的共产主义组织的同时继续留在国民党中工作的决议”,短时间内克服了与国民党决裂的极端倾向。会议的决策标志着中共从稳健审慎的谨慎策略转向积极进取策略。尽管中共并未否认与国民党继续合作、支持其壮大的核心政策,但是中共开始反对继续无条件地将工人介绍到国民党里去的策略,反对将重心放在国民党的事务上,开始周旋于国民党左右派之间开展斗争,而这也使得国共两党之间的隔阂愈发加深。
1924年5月,国民党上海执行部举行庆祝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三周年活动合影,后排左二为毛泽东
除却工作上的掣肘,少数中共党员对自己的跨党党员身份也出现了认同困惑。早在西湖会议时,就已有中共党员不满加入国民党愤而退党。如在曾参加过中共一大的中共党员李达看来,对于国民革命一事,他持“赞成”态度,但对于全体共产党员和青年团员加入国民党则予以“反对”。他认为如果当时“无产阶级革命的客观条件尚欠缺”,不如“索性解散这个组织,专干国民革命”,强调共产党应该“时时要保持独立的存在,免受他党所影响”,并在“三大”后退出了中共。实际上,中共内部有不少党员对加入国民党持怀疑态度。这一点从中共三大召开时的争论即可窥见。甚至“三大”过后,长沙、汉口和北京等主要城市的党组织对三大决议仍有“表示怀疑和责难”。甚至也有个别党员直接退出共产党转而加入国民党,竟还有党员发表言论,认为加入国民党是“力求官做”,最后因“破坏本校行动”被开除出党。
马林革命经验丰富,他“从一开始就预料到,我们的人参加进去,国民党领导人将会抱着怀疑的态度迎接他们。还预计到会出现这样的可能性:即我们的人被收买过去,使他们成为执行国民党政策的工具。当我们采取在这一类群众组织中进行工作的策略时,这种危险总是存在的”。如沈定一,作为中共发起组成员同时也是老国民党员,一开始就对党内合作十分不满,在与彭述之交谈时表露:“确实不能理解”,为什么中共要“强迫”党员加入国民党。在国共合作后他便表示,“与其做一个跨党的国民党员,倒不如凭他的老资格做一个单纯的国民党员”。诚然,个别党员的退党转党并不能代表大规模群体性身份认同危机的出现,但这也引起了中共的重视。
“弹劾共产党案”发生后,共产国际和国民党最终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是在国民党政治委员会内设国际联络委员会,赋予其拥有解决国共两党问题的全权,要求该委员会“尽力弄清共产党对国民党之态度”,消除两党误会。对此举措,中共的反应较此前更为激烈,陈独秀认为,在目前的国民党中,“只看到了右派反共分子”,而孙中山、廖仲恺等人只是“中派”而已。《中央通告第十五号》中亦明确指出:很多国民党党员“对我们或明或暗的攻击排挤日甚一日”,国民党内只有极少数领袖如孙中山、廖仲恺等“尚未有和我们分离之决心”,但他们也“决不愿开罪于右派分子”。但鲍罗廷仍寄希望于国民党左派。他计划组织左派运动,“尽快办报纸”,鼓励共产党员“更加积极地对待自己在国民党中担负的职责”,并且批评广州的中共党员“对可能退出国民党的问题考虑太多”。
孙中山为缓和两党的冲突,在国民党中央全会上将国民党右派代表冯自由开除出党。中共方面则开会批评了鲍罗廷和瞿秋白,将国际联络委员会定义为干涉共产党事务的机构,并认为共产国际对国民党的帮助实际上是“扩大了右派的反对势力”。1924年10月10日,陈独秀又给远东部去信,认为中共已对中派“作出的让步太多”,而“对自己的观点捍卫太差”,鲍罗廷对国民党仍抱有虚幻的期待,给广东党组织的工作带来阻碍,须将资助国民党省党部的资金转给在中共控制之下“并对国民运动的实际工作提供帮助的省党部”。
尽管此前扩大会议在鲍罗廷的影响下有意缓和两党矛盾,弹劾案后,中共内部仍重新出现了对两党合作的否定看法。如中共旅莫支部的大部分党员,虽远在莫斯科,但与国内联系密切,亦不乏陆续回国参与革命事业的党员对于两党合作反对情绪强烈。彭述之作为支部主要负责人,与李大钊曾在共产国际五大召开期间进行过多次谈话,他认为不论是从中国寄来的信件中所写的,也不论是从上海、北京或广州到达莫斯科的同志们的口头所说,都证明问题是非常突出了,我党同志几乎是压倒多数都被国民党吸收进去,而国民党却绝不可能在政治上、物质上加倍努力来建设中共,对于工人运动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达不到中共的要求。李大钊亦向彭述之言明,如今党的发展停滞不前,令他深感不安,同意了彭述之立即动身返回上海的请求。随后在彭述之的送别会上,旅莫支部展开了一次简短的讨论,同志们决定在最短期内全体一致地返回中国去,并且要在党内重新展开国共合作路线的讨论,拒绝继续加入国民党为国民党工作,必须将党的领导方针重新奠定在一个正确的立场上。天津的部分党员则“不乐意”再称呼国民党为“大哥”,因为“有的人严格说起来,还不能称为弟兄,若叫民校为大哥,实在资格够不上,结果怕是最后‘一家人反不认识一家人了’”。陈独秀等中共领导人亦开始质疑国民党左派的可靠性,并对鲍罗廷及共产国际的策略持保留意见。尽管孙中山试图通过开除冯自由等右派分子来缓解两党冲突,但中共对国民党内部的妥协与分裂趋势表示担忧,并开始考虑调整对国民党的策略。
1924年底维经斯基来华参加中共中央与共产国际代表的联席会议。会上中共领导人解释说是由于鲍罗廷一味向孙中山妥协,“妨碍了中共积极进攻”,而维经斯基则直言:“问题的关键不在鲍罗廷,而在于中共中央自己……为什么我们共产党自己不能在反帝斗争中公开登上政治舞台呢?”这与中共的想法不谋而合。在维经斯基的影响下,在紧随其后的中共四大上,中共更加突出强调了无产阶级在国民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出要争取无产阶级革命领导权的问题。
自中共建党以来,党内就对是否与其他政治力量进行合作存在不同观点。尽管中共二大通过《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承认无产阶级应当联合和援助民主党派,但也明确“不是为了民主派的利益,做他们的牺牲”。在具体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仍出现了不少坚决反对加入国民党的抵触行为。这些问题在中共严明的纪律要求下很快被克服,尽管部分党员内心对国民党并无好感,认为“国民党瞧不起共产党”,但毕竟“加入国民党是已经讨论过的,决定了的政策”,大多数党员最终都服从党的要求加入了国民党,不满情绪未致散播于党内。在中共党员转为跨党党员后,“越是同民族主义分子打交道”,就越是在思想上与这些分子“格格不入”,他们“完成对国民党的工作,像是履行必要的和很重要的义务”,但对这一义务的理解又是“很片面的”。究其原因,中共皆以国民党的名义开展革命运动,同时又忽视了对党内基层同志的思想教育,导致其对于为什么要加入国民党、为什么中共要独立发展等问题尚未深入理解,最终导致自身的独立性在工作开展中大受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亦有跨党党员意识到“‘国共合作与国共关系问题’是每个党、团员都要考虑的问题”,“我们党控制了形势,便是我们革命的胜利。形势控制了我们,便有亡党亡头之患”。因此在国民党右派攻击和党内发展停滞的双重困境下,中共开始重新审视并调适这一政策,提出了加强党性教育、明确党的独立性与领导权等关键性策略,这也为1925年初召开的中共四大以及后来的统一战线政策的调整提供了理论与实践基础。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议题。上海解放初期,民间纠纷呈数量大、种类多、化解难之态势,司法、政府、群团和群众调解齐上阵参与民间调解的局面由此形成。随着新生政权逐步稳固,市府着手推动民间纠纷调解的专门化,然其间因案件积压严重,司法系统几度陷入被动。在此情形下,依托群众力量“排忧息讼”以纾解调解压力成为必然选择。但群众调解实践亦暴露稳定性欠缺、实效性不彰,乃至出现“小法庭”等失范现象。面对既有调解传统、资源在现代司法体系构建中的定位困境,地方政府通过协同调解、队伍建设以及制度规范强化等路径进行调适。最终,经专门化、群众化及规范化的多重组织、制度变迁,上海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实现了在激发群众参与活力与确保规范有序之间的良性平衡,兼具权威性与群众性的人民调解制度得以正式确立。
关键词: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调适、基层治理
中国素有“协商调解”和“排难解纷”的深厚文化传统。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便依托各类组织开展民间纠纷调解实践。上海解放之初,民间纠纷呈现数量大、种类多、化解难的特征,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团结。为此,市政府将根据地成功经验引入地方实践,推动民间纠纷调解发展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通过依法依规疏导、说服、教育民间纠纷当事人,促成其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和解以消除纷争的人民调解制度。相关研究已涵盖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调解实践,多从法制史角度展开,涉及制度建设及特定发展走向,部分学者探讨了调解与审判的关系,而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市域民间纠纷调解的复杂制度变迁鲜有深入分析。本文将利用地方档案与史志资料,以上海这一超大型城市为个案展开分析,揭示中国共产党在探究人民内部矛盾化解路径过程中,基层行政力量与民间社会之间互动的复杂历史图景及内在逻辑,以期为新中国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提供观察视角。
一、接管前后上海民间纠纷的基本样态
矛盾具有普遍性。民间纠纷作为社会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多发生于私人领域,涉及婚姻、债务、土地、房屋、分家和继承等范畴。我国纠纷调解传统悠远。西周已有相关记载,官制中更设“调人”一职,专“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降至后世,民间衍生出各种调解形式。晚清时期上海一带,民众的外部纠纷常由本地拥有威望的人士,如地方士绅、保甲长,或纠纷双方邻居亲友,居间调处;内部纠纷,如宗族矛盾,一般由族内耆老调解;家庭纠纷多由舅父、姑父等外亲介入。总体而言,此类协商了事的做法,为民众依托基层权威自主化解纠纷的方式,大多缺乏固定组织与成文规范原则。
民国以降,上海跃升为超大型国际化都市,人口剧增,社会流动性、异质性俱高。市民维权意识较强,有“沪人健讼”之说流传。民间纠纷除呈请乡、区公所处理,多就近向警察局寻求解决。20世纪20年代以还,上海“人口集中臃肿”问题凸显,民间纠纷迭起。南京国民政府为宣示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权威,着力推动民间纠纷调解制度建设。1929年9月,国民政府颁布法令,要求乡、镇公所设调解委员会,办理民事调解及依法撤回告诉之刑事调解事项。1931年,调解委员会制度推广至县域,然此时,民间调解相关法规尚处于顶层设计阶段,操作性不强,实际纠纷调解中常无据可依。上海遂因应实际需要修订地方性法规,于1932年10月颁布《上海市坊调解委员会组织规则》(共22条)。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的民间纠纷调解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1946年9月,《上海市区调解委员会组织规程》(共23条)和《上海市区调解委员会成立须知》(共9条)先后颁布,对调解委员会隶属关系、组织构成等作出规定,如委员一般为9人,由区民代表会选举具有法律知识之公正人士担任。该制度实践成效有限:其一,调解委员虽源自民间,然多局限于社会权威阶层;其二,由于人力物力匮乏,全市21个区虽陆续成立调解委员会,人员却难以到位,多数民间纠纷处于自生自灭之态;其三,工作效率低下,如虹口区调解委员会自1946年12月成立到1948年10月,调解民事纠纷24件,成立者仅4件。
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调解工作。早在1922年,彭湃领导广东海丰农民运动时,便在赤山约农会设“仲裁部”,以处理婚姻、债务等纠纷。1931年11月通过的《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规定乡苏维埃对不涉犯罪的“争执”(纠纷)实施调解。1942年边区曾尝试通过司法队伍、审理制度及法律条文的改革推动司法工作专门化,却遭遇司法人员不足、政务繁剧的普遍难题。这种情况下,党中央逐步确立了“调解为主,审判为辅”的司法工作方针。此后,晋察冀等根据地普遍在村、乡设立群众性调解组织,部分被冠名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据1944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普及调解、总结判例、清理监所的指示》,群众调解与群团调解、政府调解、司法调解共同构成民间纠纷调解的四种基本形式,调解还渐次取代审判,成为根据地司法的主要形式。
上海被接管前后民间纠纷高发频发的态势,与城市人口规模、密度及民居特色等地方性因素存在关联。当时全市人口已逾500万,部分区人口规模超过内地中小城市。如邑庙区有20余万人,工商业户、作坊工厂、摊贩众多。作为上海典型民居的石库门建筑,其狭小逼仄的居住格局,加剧了民间矛盾的集聚与激化。日常生活中因环境脏乱如“前人撒水,后人拉屎”等,“免不掉有吵闹的事件发生”。据统计,邑庙区接管期间经由派出所调解的纠纷即16000余件。部分区域尤为突出,宝裕里有5000余居民,各业混杂,烟贩、赌徒活动猖獗,弄内纠纷不断,水电纠纷长期未决甚至“闹出”命案。
在各类纠纷中,房屋矛盾尤为突出,在特殊时期更显尖锐。如抗战胜利后,因“二房东居奇,地产投机,掮客操纵,使得房荒加甚,纠纷盈案”。1949年上海被接管之际,大量难民涌入,房屋纠纷数量骤增,涉及租金拖欠、非法转租等问题。部分积案迁延日久,如1950年重庆南路仁乐邨某业主竟长达77个月未收到租金;浦东大厦410室在短期内被转租、分租给四家。层层转租给物业管理带来挑战。大型住宅区的房屋纠纷更加错综复杂,一旦发生欠租欠费等问题,即引发房东与各级房客间的连环诉讼。
随着解放战争的顺利推进,根据地“调解为主,审判为辅”的司法方针及群众调解经验在新解放区大面积推广,上海亦深受其影响。然基于“原封不动”“整套接收”的城市接管原则,旧上海民间纠纷调解的既有组织形式与做法产生一定历史惯性。由此,根据地经验与地方惯例如何共存,是否互相形塑,以及如何进行制度创新,需从具体实践中探寻答案。
二、民间纠纷调解专门化的困境
在全面执政语境下,司法制度正规化、专门化建设是应有之义。然而上海被接管之初,其民间纠纷存量与司法资源匮乏形成尖锐矛盾,法院陷入积案困境。在此情形下,“调解为主,审判为辅”的司法方针进入地方实践。1949年8月,上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法院”)成立,内设审判委员会和调解委员会。副院长韩述之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基本精神“第一是着重调解”,然该委员会仅配备调解员7人,调查员13人,下设各调解组亦仅有2名调查员和1名办事员。由于案件积压,司法调解、政府调解、群团调解和群众调解齐上阵参与民间调解的情况随之出现。
各警察分局旧司法股及派出所仍承担民间纠纷调处工作,后者更承接了大量群众纠纷调解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旧司法人员普遍接受了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和业务训练。随着妇女解放的深入发展,婚姻纠纷调解需求激增,中国妇女联谊会上海分会遂设“家庭纠纷问题审查委员会”,定期于嵩山路振平里开展专项调解。同时,基层社会也涌现住户联谊会、冬防服务队等群众组织,部分虽兼具调解功能,然多属应急性临时组织,旋起旋落,致使群众调解因缺乏固定、综合平台而发展缓慢,作用受限。市民更信赖法院和政府权威,大量纠纷涌至人民法院及区接管委员会。
为分流调解业务,各区接管委员会成立之初即设立调解机构。1949年5月,徐汇、常熟、杨浦等区相继设立调解股,与民政、户政、文教等股并列。当时,市法院虽派驻13名干部协助各区接管委员会工作,但半数以上区人员未能及时到位,调解工作规范性大打折扣。问题不止于此,政府调解还加重了基层政权的负担,亦造成调解工作的重复处理与多头管理。鉴于此,部分区虽建立司法科,却明确其为过渡性行政调解机构,主要处理家庭纠纷等轻微案件,且仅在市法院成立前代行调解职能。换言之,随着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步入正轨,调解业务将移交至司法部门。
然而,在资源匮乏、民间纠纷积压的情况下,政府及群团组织均难以剥离调解业务。市法院虽已正式办公,但案多人少矛盾突出,1949年11月新旧案件合计3910件,未结者达1927件,问讯代书处业务量亦居高不下。1950年虽集中清理了大量积案,然积压状况未获根本缓解,群众中遂有“人民法院不要钱,官司一拖大半年”之怨言。区接管委员会不得不继续承接调解业务,却因缺乏组织平台支持而不堪重负,如新成区接管专员回忆,“派了干部专门加强这方面的力量,但仍感应接不暇”。妇联调解业务量虽不及区政府,但同样难以抽身。当妇联拟将未结案件移交法院时,法院高度肯定其参与调解的必要性,并希望其继续派员参与相关案件庭审。
1950年3月,各区接管会使命行将结束,民间纠纷调解专门化进程却一波三折。依市政府部署,各区调解部门拟于办结已受理案件后终止业务,部分区公告称,接管会受理调解系应市民急难之需,现因人民法院成立及“调解案子方式将有变更”,故即日起“暂不接受新的请求调解案件”,未来纠纷统由司法机关处理。然此时恰逢春季房捐开征,房屋纠纷骤增。嵩山区接管会因日接数十起调解申请,决定“调解工作暂告结束之时,仍予以处理”。不仅如此,因群众素来信赖政府部门,加之区接管委员会在调解工作中建立了一定威信,市民“连一些可以自行调解的口角纠纷,都找到区接管会来调解”。因此,各区政府不得不续接调解业务,重开调解业务的亦不在少数。后续成立的各区政府亦自觉下设调解股(科),市府则出台调解暂行办法,明确区调解科为区政府组成部分,隶属区政府,业务受市法院指导,规定未设调解科的区由民政科兼理,而调解科、民政科均为区政府直属工作部门。
实际上,不独调解工作,党的司法工作长期附属于行政系统,社会实践中滋生了“司法工作可有可无”的错误观点。为扭转此局面,195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明确批评了“以单纯搞群众工作的方式来搞司法工作”的偏向,提出加快建立健全法院组织机构的要求。上海积极响应,加快推进司法机构建设:1951年3月,市法院于沪北、沪南、沪中、沪西增设4个区分庭;1952年9月,黄浦、老闸、嵩山等20个区先后设立区人民法院;1952年11月,东昌、洋泾、杨思等10个郊区亦相继成立区法院,各区原设调解股或调解科随之并入。尽管司法机构建设取得进展,但民间纠纷调处仍面临案件处置效率低下与司法工作人员作风不良等突出问题。潘汉年就曾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任意扣押、操纵“程序”、推诿拖延及“强迫调解,强迫执行”等“衙门作风”。究其原因在于:一是司法专业人才匮乏,接管之初对国民党旧司法人员采取“包下来”政策,却未能及时予以改造;二是新旧案件积压严重,处理规模大、难度日增,而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难以满足民众司法需求。
为缓解调解工作专门化对司法系统造成的冲击,政府调解持续分担民间纠纷调处任务,部分区的调解股(科)业务延续至1952年9月。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彼时市法院调解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部分区法院甫一成立便陷入事务泥潭。如提篮桥法院成立之初,每天即有100余人“挤在门口催案、告状”。此现象表明,上海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完善尚需探索新路径。
三、民间纠纷调解群众化的起落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民间纠纷收案数呈“年年上升”趋势,上海尤为突出。鉴于司法工作专门化探索中大量纠纷上涌至法院和基层政府,庞大的纠纷调解业务又加重了行政负担,大力发展群众调解遂成为破解此困境的首选路径。
早在根据地民间纠纷调解经验进入上海基层实践之初,群众调解组织就开始在基层出现。然此时群众调解发展速度、规模和稳定性均难以满足民间纠纷化解之需,部分区遂尝试沿用旧上海民间纠纷调解做法。1949年8月,北站区和常熟区接管会向市民政局呈请建立调解委员会。市府对此保持审慎态度,未直接套用地方既有做法,而是于同年9月颁布《上海市区接管委员会办理调解案件暂行办法》(下文简称《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区调解委员会的职权、隶属关系及人员构成等核心要素。如,区调解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以民事或轻微刑事案件为限”,行政上受民政局监督,业务上接受人民法院指导;其成员5至9人,除区接管委员会工作人员,另吸收区内人民团体代表及地方进步人士参与。
相较于国民政府1946年颁布的相关法规内容,《暂行办法》实为根据地经验与地方性做法的融合物。其区级设置、职权范围及委员人数大致延续了民国旧制,变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监督机构由区公所变更为民政局,民间纠纷调解由此具有社会治理功能。其二,调解委员突破民间权威人士局限,吸纳工、农、妇、学、青等各界代表,力求赋予上海民间调解更多群众色彩,然而,在接管过渡期内(区政府成立前),调解委员会难以下沉到基层。主观层面,中共接管上海后致力于实现对各领域事务的全面领导。调解委员会作为区政府的内设机构,其主任委员亦由接管委员会专员兼任。这种行政化设置导致调解组织在里弄层面形成行政色彩明显的两级结构,由于行政人员无法到位,调解工作难以为继。客观层面,根据地群众调解依托基层社会的高度组织化,而上海被全面接管后,基层组织化工作方始启动,短期内仅部分里弄建立了调解组织,由于缺乏固定、综合性的群众组织作为依托,群众调解工作难以开展。
在这种情况下,民间纠纷调解工作陷入专门化与群众化的路径选择困境。针对全国纠纷案件持续攀升形势,第一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在批评“调解为主”错误偏向时,仍提出“尽量采取群众调解的办法以减少人民讼争”的指导方针。针对群众调解发展困境,上海着力构建固定化基层组织平台。1951年4月上海试点设立居民委员会时即将调解委员会纳入其中。随着居委会体系的普遍建立,1952年6月底,上海正式启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市法院首先在嵩山、邑庙两区开展典型实验,工作队深入里弄动员群众,培养积极分子,组建调解小组并开展实务;同时吸纳“五反”运动中涌现的工人积极分子,经政策业务培训后分配至各区法院。以此为基础,全市30个区同步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短期内即有18个区培养里弄积极分子6011名,建立1110个“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调解小组。这一组织体系为法院工作人员深入群众,达成“依靠群众处理人民内部纠纷”的工作目标提供了重要依托。
试点取得成效后,华东军政委员会正式颁布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规定,各区法院随即指导街道筹建调解委员会。借助行政力量的强力推动,至1952年底,全市建立人民调解组织3581个,有调解委员22236人;至1955年,全市有2800个以上调解委员会,每区约100个。以提篮桥区为例,该区有35万人,151个居委会均设有调解委员会,有调解小组336个。至此,调解组织下沉至基层里弄。调解委员会在区政府与区法院双重指导下进行运作,依托居委会组织网络,其调解小组通常由3~5名当地居民积极分子组成,成为名副其实的群众组织。群众调解的效能亦逐步显现,1952年调解处理各类案件3.33万件,1953年猛增至6万件,案件类型涵盖房租、债务、家庭纠纷及轻微刑事案。
群众调解规模化发展,关键在于其制度优势与实效性。其一,行政成本低。可显著减少司法或基层行政机关在案件调查、调处中的人力与时间投入。其二,调解方式灵活高效。对小额或涉隐私纠纷采取个别调解,如某夫妻失和案,在派出所和法院调解未果后,由调解小组动员里弄积极分子与双方亲近人士促成和解。对于社会影响大或当事人不配合的案件则采取会议调解的方式。此法颇具实效,三德里调解小组常借群众旁听强化效能,“有时当事人在调解时表现得不老实,群众就会提出批评”。诚如谢觉哉所言,“很多事情可以依靠调解委员会解决,因为调解委员会是本地人,都很熟悉”。概言之,群众调解凭借在地信息优势,通过提升群众参与度与调解透明度,确保纠纷合理合情解决。
需要指出的是,此时全国范围内统一、固定的基层调解组织尚未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仅在少数地区有所尝试。就上海而言,尽管群众调解组织规模较之以往有显著扩展,但其稳定性与实际效能仍显不足。据统计,上海调解委员会数量在1952年达到峰值3581个后,次年骤降为1825个;委员人数持续减少,至1954年已不足1952年半数。调解组织锐减和人员流失,直接导致“某些地区过去轰轰烈烈的情况顿然冷淡起来”。在残存的调解组织中,除少数拥有骨干力量者外,其余或因成员存在违法乱纪行为而引发群众不满,或因成员忙于个人生计及威信不足而“不大起作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出现明显分化,根源在于双重认知偏差与根据地经验在地化的困境。一方面,部分调解人员误将调解委员会视为与人民法院具有同等权威的司法机关,滥用权力,如强迫达成协议、限制越级诉讼,俨然基层“小法庭”,甚至存在被“少数坏分子”把持、操纵的现象。另一方面,部分司法工作人员因调解委员会脱胎于协助清理积案的临时工作,将其视作过渡性组织而疏于领导监督,一些调解组织因缺乏支持产生“既无爹又无娘”的感觉。尽管市府曾多次强调法院需“加强对里弄调解委员会的领导”,但市法院表示无力承担。
显然,民间纠纷调解的群众化在实践中因基层执行能力不足,效能欠佳。如面对法院的建议,各区政府倍感为难:闸北区反映,区法院“干部不多,且以审判为主”,难以承担领导责任;区“办事处的人少事多,又不熟悉此项业务”,同样难以胜任。政法委遂提出折中方案,强调法院应“负业务指导之责任”,同时建议各区通过兼职或专人指导的形式避免负担过重。然此方案亦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随着经济的恢复,各种纠纷不减反增,如曹杨新村虽为新建工人住宅区,空间开阔,仍因水电分担、厨房空地使用、男女关系等引发矛盾,甚至“外宾参观时吵架都未停”。群众调解无法应对所有复杂案件,基层纠纷“常常闹到派出所、区政府或人民法院去”,致其案件积压,出现“清理了十八万件,很快就又积了十八万件”的局面,“调解小组和当事人天天到法院来问来催”,法院工作屡陷“被动”。
实际上,上海民间纠纷调解群众化的起落并非孤例。1954年前全国多数基层群众调解组织都存在“垮台”现象,表面原因被归结为“缺乏领导,干部作风不好,或者组织成份不纯”,实则深层症结在于未能妥善处理民间调解中群众性(活力)与权威性(秩序)的核心关系。对调解专门化的追求,使群众调解常被视为权宜之计。尽管上海人民调解委员会呈现规模化发展态势,但作为区域性试点,其基层调解组织名称、统属和职权均未规范化。在全国层面,群众调解组织同样既无统一形式,也未获法律明确地位,其自生自灭的命运遂难以避免。
四、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规范化调整
在民间纠纷调解专门化与群众化的演进历程中,规范化始终是核心议题。其关键在于平衡调解的群众性与权威性,同时应对既有经验的具体化及适应性转化的多重挑战。就上海而言,革命语境下形成的乡土群众调解经验,在超大型城市社会治理场景中显露明显的局限性。然而,民间纠纷的复杂张力又凸显了群众调解的独特价值。在此背景下,推动既有经验的在地适应,激发群众参与活力并规范其行动逻辑,构成民间纠纷调解发展的必然路径。
1. 通过协同调解强化领导
平衡群众性与权威性始终是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难题。部分受“旧社会影响的诉讼当事人”,或“抗传不到”,或钻法律“空子”“不听调解”,这些现象使得“调解为主,审判为辅”的民事纠纷处置方针面临质疑,甚至被认为导致“调解与审判对立”,客观上削弱了法院的审判机能。如何有效整合官方与民间力量,赋予民间调解以群众性与权威性的双重基础?党领导下的民间纠纷调解不乏成功先例。早在延安时期,边区政府即已派出推事协同县司法科在纠纷多发乡镇集中办案。1949年接管上海后,中共延续并发展了这一传统,普遍推行集体调解与巡回调解两种协同形式。
上海被接管初期房屋纠纷激增,市法院为疏解积压,于1949年9月15日对37起房租、转租、迁让及欠租案件组织百余当事人进行集体调解,当日即调解成立18件。次日续调23起,17件达成协议。此后,集体调解范围扩展至婚姻、债务纠纷,如10月4日调解65起案件,约半数达成和解。集体调解的高效得益于协同方法:调解前,法院组织干部、调解员和积极分子学习政策、梳理案件并开展调查;调解当日,司法人员、调解小组、积极分子、当事人、知情群众及相关证人集中开会,法院干部阐明政策后,各小组分头调解,区法院干部旁听指导。此流程既以司法人员在场保障调解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又借群众广泛参与践行群众路线,常使案件因积极情绪汇集而迎刃而解。
各区法院成立后积极开展相关实践,一些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地区,协同效应日益凸显。1952年11月,虹口区人民法院协同调解小组开展10次集中调解,共成立771件,其中不乏拖延多年的旧案。1953年7月,提篮桥区法院联合各办事处及里弄调解委员会清理积案,三个月内共处理2013件,占积案总量的78%。其间,法院派驻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半日在法院处理案件,半日下基层指导调解员深入群众展开调查,在此基础上组织协同调解。吴淞区在健全基层调解组织过程中,通过在镇(乡)、村举办集体调解会推进积案清理,仅在1954年12月即调处纠纷59件。
巡回调解相较于集体调解更具确定性。1950年11月,市法院为清理积案试行巡回调解,专设房屋、婚姻和债务三组。房屋组在南市、沪西、闸北等区域的工厂、学校、里弄展开巡回调解。在区政府协助下,巡回法庭选择工会礼堂、教室等公共空间为临时调解场所。每次集数百名当事人并邀请里弄居民代表旁听,单次可处置案件百余起,效率显著。婚姻组深入社区、工厂,就近设点以提升调解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8个月内开展133次巡回调解,处理案件超7000件,教育群众达6万人。巡回调解还有效化解疑难杂案,甚至有巡回调解组在2个月内组织17次调解,调解成功率达90%,结案1470件。
巡回调解有效融合司法权威与群众力量,使其获得合法性基础。第二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做出关于有领导、有计划地建立和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决议;上海市府亦多次指示法院和基层政府加强对群众调解工作的领导。为发挥巡回调解在领导群众调解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各地针对其短板进行制度完善,如部分地区推行“活动地区固定、法庭人员固定、开庭地点和日期固定、代收案的人员固定的办法”,上海普陀区法院则确立了“定时、定点、定人”的原则。巡回调解制度的完善,不仅夯实了群众调解工作的基础,亦提升了其权威性。至1954年5月,全国法院已建立2000余个巡回法庭。历经多年实践检验,巡回调解被正式确认为人民法院领导调解委员会的“最主要方式”。
2. 推动调解组织的队伍建设
专业人才匮乏长期制约民间纠纷调解效能。1952年人民调解组织规模化发展后,队伍规范化建设愈显重要。为此,上海着力提升调解委员的思想政策水平与业务能力。学习活动以讲座为主,如1953年蓬莱区法院举办里弄调解委员学习讲座,覆盖39个里弄,涉及213个调解委员会,内容涵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与任务”“民主作风和群众路线”“人民司法政策”等。又如,1954年6月3日,市法院组织调解委员集中学习《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调解方针政策及工作方法等,强调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职权范围及原则纪律,并结合正反典型案例重点研习房屋、婚姻、债务等高频纠纷的处置技巧,显著提升了调解员的专业素养,推动调解工作的专门化和规范化进程。
有些群众调解员亦因“作风不好,或者组织成份不纯”等问题遭群众质疑。伴随司法改革的推进,市府着手整顿无效及成分不纯的调解组织。尤其是民主改革运动延伸至里弄后,居委会首先接受重大调整,有政治问题的里弄干部在民主选举中被淘汰,比例高达47%。作为居委会内设组织,调解委员会亦同步进行重组,一方面清除无法履职或业已迁居者;另一方面吸纳“作风正派、立场公正、积极负责、肯接近群众”的积极分子。据统计,在10649名调解委员中,新吸收成员占56%,其构成彰显群众性:工人等劳动人民出身者占82%,其中妇女占65%,家庭妇女在妇女委员中的占比80%以上。
人员流失是调解委员会的痼疾。里弄整顿前,文化水平高与业务能力强的调解员常因就业等情况流失。整顿期间,原调解组织体系被整体打乱,全市调解员数量锐减,部分人员被清退,部分承担其他任务,致使经验丰富的资深调解员所剩无几。整顿后虽补充大量新成员,然其主体普遍“缺乏调解工作的经验”,对工作流程与方法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盲目性及强迫命令现象,对法院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为应对此类问题,地方政府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训,以提升其业务能力;同时要求法院与协同单位保持联系配合,避免将熟练干部都“抽走”。
通过加强基层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调解委员会的公信力逐步确立。“居民们有了纠纷,都找调解委员会去解决。”社会认同度的提升巩固了调解组织的社会根基,为其发展壮大创造了有利条件。至1954年,上海各乡镇已普遍建立调解委员会,如金山县有55个街道建立调解委员会。同年底,全市21个市区的调解组织数量回升至2795个,较前一年增长53%。1955年,调解组织数量进一步增至3153个,调解员人数恢复至16667名。
3. 加强调解工作的制度规范
在民间纠纷调解专门化、群众化进程中,制度建设滞后问题始终存在。因缺乏制度约束,不当做法屡见不鲜,如调解员常跨区调查办案,群众有“满天飞”之怨;部分调解员还“擅自介绍了解居民情况”,致其户口、身份等信息泄露,引发不满。
对此,1953年上半年,市委政法委经调研发布纠纷分级受理意见。政法委建议区调解委员会主理区内一般纠纷,重大或跨区案件由区法院受理;一般案件中,本办事处范围内的由居委会协调,邻近区的由区政府协调。在此基础上,上海市府于1953年8月12日正式发布《关于里弄调解工作的几项规定》,明确里弄调解委员会为群众性组织,主要任务是依据双方自愿原则,调解居民内部一般民事和轻微刑事纠纷;同时,规范调解流程,严禁强迫调解与越级处置,并明确其无传唤、审判及调解书核发之权。为切实推进里弄调解规范化,上海挖掘并推广各区先进经验并构建配套制度,如实行干部“分工包干”指导制、建立片区小组长定期会议汇报制度、推行轮值值守制度、设立政策法令及案例学习制度、实施定期总结制度,其中定期总结制度亦为法院加强对调解委员会具体领导的主要途径。上述制度的推广,显著提升了调解工作的适应性、专业性和系统性,推动群众调解工作迈向规范化。
区域性实践创新为国家司法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1954年宪法颁布前后,国家重要领域的基本法律陆续出台。3月22日,《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正式发布,其系统总结了局部执政时期及新中国成立五年来群众调解工作之经验,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任务、组织、纪律、工作方法和调解效力等作出规范,同时明确其接受基层人民政府与人民法院双重指导。“通则”发布后,上海市府通知各部门对照自查,重点核查既有调解委员会组织任务、职权范围、工作原则等是否与“通则”规定一致,以及本市现行法规政策与“通则”是否相抵触或有需要调整适用的情形。
一个月后,司法部发布《关于加强民间调解工作的通知》。上述通知提出建立巡回法庭以督促检查、举办座谈会或训练班培养调解员、树立典型与表扬模范等具体指导方法。同时发布的《人民调解工作须知》,则系统阐释了调解工作的必要性,对调解纪律尤为重视,严令禁止贪污受贿、对当事人施加处罚或扣押及实施压制报复等行为。上述全国性民间调解工作政策法规的出台,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使群众调解获得统一、固定的组织形式和执业规范,有力推动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专门化进程。1955年6月,上海市司法局成立,其业务处主管人民调解工作。
通过协同方式强化领导以提升民间调解的权威性与效能,加强基层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保障工作质量与公信力,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等推进民间纠纷调解的规范化,上海民间纠纷调解经专门化、群众化与规范化调适,正式发展为兼具权威性与群众性的人民调解制度。
五、余论
1954年,司法部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的说明中,即已明确指出各地实践所印证的调解委员会乃“人民很需要的一种组织”,强调“凡是调解委员会已经建立而又比较健全,并且有领导地展开调解工作的地方”,均“取得良好的效果”。上海地区的历史实践亦充分表明,群众调解在化解民间矛盾、减少诉讼、普法宣传、服务生产建设和维系群众团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群众调解效能的充分释放,实以调解组织的动态调适与党的坚强领导为根本前提和核心保障。
首先,群众调解组织发展长期面临组织载体和内部建设的双重困境。该组织依托居委会这一群众性组织网络而存在,缺乏独立的组织系统与会员基础,其稳定性深受居委会状况的直接影响。其一,经费无着。因“大部分居民委员会没有房子办公”,调解组织不仅缺乏必要的办公场所,也缺少调解笔录所需纸张、文具等基本办公用品。其二,人才匮乏。由于调解工作“须里弄干部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合格人员遴选困难。其三,稳定性不足。居委会承担着从生到死、从吃到用的繁重行政与社会事务,功能严重超载,早期居委会尚且经历多轮重组方成全市性的固定群众组织,而纠纷调解作为其内部一项耗费人力、挑战性大的功能,欲维持其稳定运行,更属不易。
其次,民间纠纷调解面临既有经验具体化及适应性转化的挑战。尽管党在局部执政时期,已对调解工作的制度、机构、组织和队伍建设做出基本规定,但此类制度设计难以完全适应全面执政后的复杂社会实践。党在接管大城市过程中即发现,“不仅省区与省区之间,就是同一省区,调解工作的发展也不平衡”。具体到上海,因民间纠纷在发生时间、数量及类型上差异显著,“调解为主,审判为辅”方针表现明显的不适应性,即便后续调整为“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实践中仍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部分婚姻纠纷涉及的抚养费给付事项,需委托机关团体代扣,但执行阶段相关单位常以各种理由拒绝协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削弱了群众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正因如此,群众调解工作的发展既需持续突破发展困境与动态优化,亦高度依赖于行政力量的支撑。1952年司法改革期间,在行政命令大力推动下,人民调解委员会得以快速规模化发展,然此推动具有阶段性。次年,调解组织规模及人员数量即显著下降。针对全国调解组织普遍“垮台”之况,1954年中央出台人民调解工作通则,统一了工作形式,显著提升了其专门化与正规化水平,至1955年上半年,调解组织及人员数量达到历史峰值。不久,因返乡生产、劳动就业调整及支援外地建设等因素,调解组织再度陷入“不够健全”的委顿状态。“文化大革命”时期,调解组织的衰落以及改革开放初期的复兴,亦复现此演变轨迹。
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民间纠纷调解实践,折射出中国共产党在超大型城市治理中探索人民内部矛盾化解路径的复杂历程。面对既有调解传统、资源在现代司法体系构建中的定位困境,上海通过专门化、群众化与规范化的多重调适及组织制度变迁,推动民间纠纷调解在激发群众参与活力与保障规范有序之间达成良性平衡,形成兼具权威性与群众性的人民调解制度。其现实启示在于,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需在行政主导与社会自主间寻求动态平衡,基层治理创新若缺乏内生需求与制度化保障则难以持续发展。这一历史实践及其启示,为当代中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历史镜鉴。



























